五一婚禮驚變,我送惡人入深淵_第十章 10法警把江濤帶過來
第十章
10
法警把江濤帶過來,站在我面前,相隔兩米。
他看著我,眼神很複雜。
“沈鹿,”他說,“對不起。”
我沒有說話。
“我知道,說對不起沒用。但我還是要說。”
“我媽——李桂芬,她從小就不在我身邊。我是在外婆家長大的,外婆對我不好,打我罵我,說我媽不要我了。”
“後來我媽嫁給了江國良,我以為她能把我接過去,但她沒有。她說,不能讓江國良知道她有兒子。”
“她說,等江國良死了,錢就是她的,到時候她分我一半。”
“我等了二十年。”
他的聲音開始發抖。
“二十年,你知道二十年是什麼概念嗎?我在外面混,坐過牢,被人打過,被人騙過,她從來沒有管過我。”
“她說分我一半,但江國良的遺囑寫得很清楚,她只有每月兩萬塊。兩萬塊,夠幹什麼?”
“所以她找到我,說有個辦法,可以拿到所有的錢。”
“我當時猶豫過,但她說,江銘活著,我們就什麼都沒有。江銘死了,我們就什麼都有。”
“我信了她。”
他低下頭,聲音越來越小。
“我沒想到,會死人。”
“我以為只是把他關起來,或者送到國外去,沒想到......沒想到他真的死了。”
“我媽跟我說,是他自己開車不小心,跟我們沒關係。但我知道,護欄是周德福切的,我媽知道。”
“我每天都在做噩夢。夢見江銘,夢見他的臉,夢見他在喊救命。”
他抬起頭,眼眶紅了。
“沈鹿,我不是求你原諒我。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後悔了。”
“我後悔聽我媽的話,後悔整容,後悔冒充江銘。”
“如果能重來,我寧願去工地搬磚,也不幹這種事。”
我看著他,沉默了很久。
然後我說:“江濤,你說你後悔了。但你知道嗎,後悔沒有用。江銘不會因為你後悔就活過來。”
“你說你從小過得很苦,沒有母愛,被人欺負。我很同情你,但那不是你可以殺人的理由。”
“這個世界上,過得苦的人很多。但不是每個人都會去殺人。”
“你選擇了這條路,就要承擔後果。”
江濤低下頭,沒有說話。
法警把他帶回去了。
旁聽席上,有人在小聲哭。
我沒有哭。
因為我知道,哭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庭審結束,法官宣佈擇日宣判。
我走出法庭的時候,遇到了沈駿的母親——不,我的母親。
她站在門口,看到我,又想湊上來。
“沈鹿......”
我直接走過去,沒有看她。
她在身後喊:“沈鹿!你不能這樣對我!我是你媽!”
我沒有回頭。
方可追上來,挽著我的胳膊:“走吧,我送你回去。”
上了車,我靠在座椅上,手放在肚子上。
小傢伙又踢了我一腳。
“念念,”我輕聲說,“媽媽剛才在法庭上,把那些壞人全送進去了。”
“等你長大了,媽媽告訴你,做人要有底線。”
“不管生活多難,都不能去害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