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塊保姆被嫌貴,換個三千的只會擦桌子_第九章 9事情過去快一個月了
第九章
9.
事情過去快一個月了。
這一個月裡,王建國沒再給我打過電話。
劉姐偶爾跟我發訊息,說老太太恢復得不錯,妞妞也開始吃飯了,王建國現在下班回家早了,有時候會自己給妞妞洗澡。
“王先生變了,”劉姐說,“他現在會在家吃飯了,還會問我‘今天買了什麼菜’。”
以前他不問的。
以前他覺得家裡的事是保姆的事,跟自己沒關係。
現在他問了,大概是因為他終於知道,家裡的事不是“保姆的事”,是“他的事”。保姆只是幫他做,但他得知道做了什麼、怎麼做的。
這算不算進步?
算。
但這進步的成本有點高。
高到差點把老太太搭進去。
陳女士有一天晚上跟我說:“林姐,我哥前兩天打電話跟我說,他現在才知道你為什麼值五千。”
“然後呢?”
“然後我說,你現在知道了有什麼用?人又不在了。”
“陳姐,你這麼說你哥,他不得難受死?”
“難受就對了。”陳女士把腿盤起來,窩在沙發上,“他不難受一次,永遠不知道什麼是好的。就跟買衣服一樣,你給他買一千塊的襯衫,他覺得貴,非要去買三百塊的。三百塊的穿兩次起球了,他才想起來一千塊的好。但那一千塊的襯衫,早就被別人買走了。”
這個比喻不精準,但意思到了。
我不是襯衫。
我是人。
人不會在原地等你。
你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不是賭氣,是時間往前走,我也得往前走。
陳女士家兩個孩子一天比一天大,小的馬上要上幼兒園了,大的要上小學了。陳女士說等小的上了幼兒園,她還想再開一家分店,到時候忙不過來,問我能不能再多幫她盯一盯家裡的事。
我說行。
我不是那種會拒絕的人。
只要對方信我,我什麼都願意幹。
對方不信我,你讓我幹,我也幹不好。
因為你不信我,你就會盯著我,你就會算賬,你就會覺得我哪兒哪兒都不對。到最後,不是你辭了我,是我自己待不下去。
這就是我跟王建國之間的問題。
不是錢的問題。
是信不信的問題。
最後再說一件事。
上週,我在超市碰到了小楊。
她推著購物車,車裡全是打折菜。
看見我,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林姐,好久不見。”
“嗯。”
“你現在在哪家幹呢?”
“在陳女士家。”
“多少錢?”
“七千。”
她的笑容僵了一下。
“七千?那你比王哥家還多了兩千啊。”
“嗯。”
“那......王哥後來找著人了嗎?”
“找了,劉姐,五千五。”
小楊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
她推著車走了。
走了兩步,又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有什麼,我說不上來。
但我想,她大概終於知道,有些人的價,不是她那個價。
不是因為資歷,不是因為證書,是因為你願意在一件事上花多少心思。
她願意花心思在拍照、發群、曬成果上。
我願意花心思在妞妞的蛋羹、老太太的藥、床單的換洗頻率上。
方向不一樣,結果就不一樣。
她現在應該也明白了。
出了超市,陽光很好。
我站在路邊等公交,手機響了。
陳女士發來的訊息:“林姐,晚上想吃啥?我買菜回去。”
我回了一條:“我來買吧,您不知道哪個攤位的好。”
三秒後,陳女士回了一個字。
“好。”
就這一個字。
但這個字,值七千。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