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了,但孩子不是我老公的_第10章 我點點頭
」
我點點頭。
窗外,城市的燈火璀璨。
這是人類的世界,也是我們的世界。
我們在其中穿行,披著他們的皮,過著他們的生活。
偶爾,也會有像謝均這樣的人,試圖揭開我們的真面目。
但那又怎樣呢?
他們也打不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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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後。
謝均真的成了一名捉妖師。
他的本事比當年強多了,但也沒強到能打過季凌的程度。
不過沒關係,我們也不需要打。
他盯著我們,我們盯著村裡的壞妖。
偶爾,他捉到一隻為非作歹的妖,會來找我們炫耀。
我們發現一隻漏網的壞妖,會通知他去捉。
一來二去,竟然成了朋友。
有一次,謝均喝多了,問我:「你們骨妖,為什麼要披人皮?」
我反問他:「你們人類,為什麼要穿衣服?」
他想了想,沒說話。
我「噗嗤」笑出了聲。
「人穿衣服,是為了遮羞,為了保暖,為了好看。」
「我們披人皮,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天生沒有皮,但也會嚮往人類的生活。」
「就只能行俠仗義,刀幾個惡人,或是撿幾張剛死的人的皮,讓自己過把當人的癮了。」
謝均成長了很多,但還是被我堵得啞口無言。
「那你們......有沒有想過,變成人的樣子,跟人一起生活?」
「我們現在不就是嗎?」
謝均沉默了。
過了很久,他說:「如果有一天,我發現你們刀了無辜的人,我還是會動手的。」
我知道他是個好人。
但我的邏輯確實無懈可擊。
人間的法律管不到妖和捉妖師。
我們骨妖一族又尤其特殊,他連報警都沒法處理。
報警說什麼?說裴家和徐家被人滅門了?
可他們都還好好得「活」著。
我爸媽和叔叔嬸嬸頂著裴父裴母,徐父徐母的皮過了一輩子,壽終正寢,沒有為非作歹,也沒有害人吃人。
等人的身份不能用了,就回村繼續過日子。
直到身上的皮不能用,再換。
有些妖不講究,不穿也行。
不過,我們也有羞恥心,大多都會用紙皮遮一遮。
我身上這張皮的原主人是個孤兒。
好不容易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學,卻被人騙著貸了網貸,無力償還。
我爸把她從湖裡救回來時,已經沒氣了。
我爸看她長得不錯,年紀也合適,就不想浪費這張皮。
他把她安葬了,把皮帶回來給了我。
至於白羽,她頂著徐清的皮過的更加逍遙自在,樂此不疲地跟各種帥哥談戀愛。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遇到渣男。
管她呢,遇到了再說。
我點點頭,「我知道。」
謝均只能神色複雜地說:「你們這些妖,比有些人還像人。」
我厚著臉皮說:「謝謝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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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帶著全家人回了村。
季凌站在我身邊,抱著我們的孩子。
白羽穿著徐清的皮,在後面逗孩子玩。
我爸媽,我的兄弟姐妹,還有村裡的其他人,都在村口等著我們。
我回頭看了一眼來時的路。
那條通往人類世界的路,已經模糊不清。
季凌攬著我的肩,「想什麼呢?」
我笑了笑,「沒什麼。走吧。」
我們轉身,走進村子。
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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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發現身邊熟悉的人,忽然像變了個人,可能不是你的錯覺。
或許他們真的被骨妖換了芯。
但只要他們不作惡,就不用害怕。
只是,人族有句話叫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這話也對,遇到了趕緊跑,別回頭。
畢竟,妖也有壞妖。
或是去找謝均。
這傢伙雖然本事進步了,但還是沒什麼腦子。
捉妖小廣告貼得到處都是。
就跟電線杆上那種「富婆重金求子」一樣,壓根沒人信。
但偶爾也有人信。
千萬別輕易嘗試,因為人也有壞人。
發現有人上當後,有人竟然把謝均小廣告上的電話和微信二維碼都換成了自己的......
我只能說,活久見。
遇到超自然事件,還是報警吧。
謹慎一點,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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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暖瘋了。
她沒進精神病院,但所有人都說她瘋了。
因為她總跟人說,這個世界上有妖,披著人皮的妖。
沒人信她。
所有人都覺得她是工作壓力太大,精神出了問題。
只有我知道,她說的是真的。
但她的話,已經沒人願意相信了。
(本故事純屬虛構,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