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女兒是種怎樣的體驗?_第四章 於是我又說了一遍
於是我又說了一遍,「如果你告發我,你那些毫無尊嚴的影片都會傳到網上。」
我笑起來,將這句話,又重複了十遍。
直到他狂叫起來。
他痛苦的狂叫,在那一刻,讓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釋放。
就像,讚歌。
在讚歌裡,我執行了那個毒販教我的最後一步。
那毒販說,前面的六條,都是奪去一個人的作為「自己是人」的認知。
而幽閉,才是真正讓人腦產生病變的手段。
我將賴梓豪重新綁好,堵好他的嘴巴。
然後,將屋裡所有的光亮都遮掩起來。
做好一切,欣賞了幾分鐘他痛苦而無聲地掙扎後。
我出了門,去往警局,執行計劃的下一步——自首。
11
我叫於尋道,今年 35 歲。十年前,領養了淼淼。從此,她是我最寶貴的人。
囚禁賴梓豪的第二天下午,我到了警局。
一個三十多歲的警察走過來,他職級顯然很高。
他說我正要找你,你卻自己送上門了,於尋道。
我說是啊,我來自首,賴梓豪的失蹤,我做的。
他說承認就好,那請你配合我們調查吧。
我搖頭,說,你們應該配合我才對,不然,48 小時之後,我一定會被無罪釋放。並且,你們永遠也別想找到賴梓豪。
於尋道暫住在深城山南區的一片名為「茶光村」的城中村內。
村內百多棟農民房,極緊密,像香港的九龍城寨。
主幹道的攝像頭顯示:
自 6 月 14 日起,於尋道與養女于思淼租住在同一棟樓裡的不同房間。
7 月 3 日,下午一點十三分,於尋道離開城中村。
一點半,賴梓豪進入了城中村,並直接進入了于思淼所在的 51 棟。
下午兩點零五,於尋道回到了城中村,行色匆匆,同樣直接回了 51 棟。
下午三點半左右,賴梓豪離開了城中村,並於當晚失蹤。
7 月 4 日,於尋道才再次離開了 51 棟。
01(剩餘審訊時間:47 小時 50 分)
「所以按照這個時間表,你可以和賴梓豪,共處一室,至少一小時二十分鐘。這期間,你們在做什麼?」我問:
於尋道很鎮定,「我讓他給我女兒磕了一千個響頭。」
「你少跟我耍花樣!」和我一起審訊的徒弟小董怒斥。
「真的,」於尋道笑起來,「你們沒磕過吧,一千個,一小時算快的了。」
於尋道說這些的時候,不像是在騙人。
他的眼神足夠兇惡。
「好啊,既然你來自首了,告訴我,賴梓豪現在在哪?」我問。
「我是來自首,但沒說我要告訴你們賴梓豪在哪啊,」於尋道嘲弄著,「而且,我自己也忘了他在哪了。」
小董砸了桌子,「你他媽耍我們,我讓你一輩子吃牢飯信不信!」
於尋道笑,指著我和小董,「一個恐嚇,另一個懷柔,這招快一百年了,有沒有新的?」
他很難搞。
無奈,我只能先退讓。
「於老哥,告訴我,你要什麼。」
於尋道眉毛一揚,「這才是正確的交流方式。」
「首先,我要你們警方,確保我女兒于思淼的安全。因為賴梓豪的失蹤案立案,賴梓豪的富豪老媽,一定會找我女兒的麻煩。」
於尋道對賴梓豪很瞭解。
賴梓豪做事囂張跋扈,很大程度來自母親的溺愛。他四年前回國,之後有不少案底,幾年前甚至飆車致人傷殘,但都被其母親擺平。
我回答他,「你女兒也是嫌疑人之一,我們審訊之後,會派警員去她家盯著她。」
「那多謝了,」他微微嘆了口氣,「第二件事,我希望你們找出賴梓豪性侵少女的確鑿證據。」
小董不耐煩了,「你有病吧,你他媽以為你是誰啊?你還要讓我們幫你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