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女兒是種怎樣的體驗?_第三章 因為我的女兒

因為我的女兒,被我這幾個字嚇得哭了起來。

緊接著,她的身下,出現了一灘水。

那是她脆弱的身子接受人流後的後遺症……

她失禁了。

我的心,想被刀子捅穿了一樣疼。

我說對不起,爸爸不是故意吼你的,爸爸幫你擦。

可我剛要靠近她,她就開始大喊,別過來!

別過來!別過來求你了!

別過來!

我求求你!

別過來!

……

我想殺人了。

我想殺了賴梓豪。

09

之後的幾天裡,我沒讓他睡過覺。

但比警方做得更狠一點。

我將他脫光,捆在椅子上。

買廉價的藍牙耳機,塞進他的耳朵。

為防止他自己用頭甩掉,我在他耳朵上纏了足夠粘的膠布。

然後將手機插上電,全天最大聲播放單純的雜亂噪音,有那聲音我試過,能把人耳朵刺痛。

當然,即便如此,他十幾個小時之後,還是開始昏昏欲睡。

我知道,他一個沒受過訓練的人,一定已經到極限了,這個時候,意志不堪一擊。

我摘下了他的耳機,跟他說,你想睡可以啊,砍斷自己的一根手指。

我摘了他嘴裡的抹布,問他,「選哪隻?」

他搖頭,哭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

他說他錯了,他說自己不該和淼淼上床。

我說別提這些事了。

我說我現在我不需要你的懺悔,我需要,你受到懲罰。

我拿出刀子,問他,哪一隻?

他不選擇,開始罵我,甚至,罵淼淼。

我說我幫你選吧。

然後我走上前,重新堵住了他的嘴,割了他的小指。

我知道自己的懲罰方式還是太過直接,更噁心的是,我還要為他包紮,以免他失血過多而死。

但這是必須的一步。

這根手指,我會在自己身陷囹圄後,拖人寄給賴梓豪的母親。

並留下字條:「銷案,就能找到兒子。」

10

對他造成了肉體上的「基礎傷害」之後,真正的報復,才剛開始。

是那個毒販跟我說的。

「把一個人變成行屍走肉,只需要有限的幾個步驟,兩三天,就夠了。」

11

割斷他的手指之後,我開始按照當年和毒販學的方法,按部就班地做事……

於是,我讓賴梓豪經歷了這些。

兩天後,他的神志已經被完全摧毀,再也無法正常地回答我的問題。

我解開了他身上的繩子,他立刻蜷縮在全屋最黑暗的角落裡。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

他成了一具行屍走肉。

我走過去,告訴他,「你看的那些影片記錄,都在我手上,如果你告發我,所有的影片都會傳到網上。」

他不答話,但身子顫抖的更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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