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女兒是種怎樣的體驗?_第八章 所以我應該猜對了

所以……我應該猜對了。

我說,「不知道你想不想聽聽,我對這個案子的想法,就當聽個樂子。」

於尋道點頭,「好啊,聽個樂子。」

我扯了張椅子,坐在他對面,「首先,我的所有的推斷都建立在一個假設上。」

於:「什麼假設?」

我:「他已經死了吧?」

於:「是麼?」

我:「畢竟你和于思淼,都想殺了賴梓豪。」

於:「小子,別這麼想我女兒。」

我:「說了是假設了,別認真嘛。我只是覺得,唯有在這個假設之下,我才能解釋所有的問題。」

「茶光村一共有一百多棟樓,村裡只有主幹道有攝像頭。而這百餘棟『握手樓』之間,是數百條只夠一人透過的小路,宛如迷宮,根本沒有足夠的攝像頭鋪設。」

「如果我是你,殺了賴梓豪,我一定把他藏在村子裡。」

03 梁警官(剩餘審訊時間:0 小時 6 分)

於:「是啊,但是你們可以搜整個村子啊,很快就會搜出來。」

我:「是你讓我們沒法搜尋的。」

於:「我麼?」

我:「是啊,你把所有事都算到了。7 月 3 日,你離開城中村,之後賴梓豪進入城中村並直接進了 51 棟。這裡,基於我的假設,你和于思淼都想要殺賴梓豪,同時,你們兩個都不想彼此捲進來,所以,我可以肯定於思淼是故意支開你的,想要獨自刺殺賴梓豪。」

於:「她瘋了麼?她剛做過手術,怎麼可能搞定。」

我:「不,你受過搏擊訓練,你當然知道她做不到。但對於她這種平民,很容易誤認為,自己有把刀子就可以對抗強者。于思淼的計劃是合理的,因為她有刀子。可是,你我都知道這種對抗的結局,于思淼大機率沒法殺害賴梓豪。但好在,你似乎察覺到了異常,很快又返回了城中村,這也解釋了你為什麼第一次回村時,行色焦急。」

於尋道笑起來,「所以,你還是認為,我殺了賴梓豪。」

我搖頭,「我的這個邏輯裡,賴梓豪是否活著不重要,我們先假定他是具屍體。」

於:「很高明的假定,你排除了很多幹擾。」

我:「如果他是屍體的話,我就能推斷出,你藏匿他的方法了。」

04 梁警官(剩餘審訊時間:0 小時 5 分)

於:「憑什麼認為我藏匿他了?」

我:「時間。」

於:「時間有問題麼?」

我:「你兩點回到城中村,賴梓豪的背影再次出現已經是三點,你是老警察,又恨他入骨,這一個小時,你早已打斷了他的腿!怎麼可能允許他安然無恙地走出 51 棟。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離開那裡的根本不是他,是你!」

於:「我已經解釋過了,這一個小時,我讓他磕了一千個響頭呢。」

我被他逗笑了,他仍然堅持著先前荒謬的解釋。

我說,「不對,這一個小時,你在藏屍。」

於:「他一米八,很難藏的。」

我搖頭,「很容易的,用這個。」

我拿出了一條數毫米寬、兩釐米長的塑膠片。

於:「這是什麼?」

我:「編織袋的碎屑,在於思淼家找到的,你們清理的很乾淨了,但所有事情,不可能不留下痕跡。這種編織袋,在這個村裡的一家雜貨店就能買到,容積大過 24 寸的行李箱。」

於尋道仍然鎮定:「我還是沒明白。」

我:「說到這,你還不相信我已經全猜出來了是麼?」

他沉默,我於是刻意變得嚴肅,試圖用最大的壓迫感,重新梳理整個案件。

他已經不斷被我引導,步步深入。

所有接下來的內容,即便我只猜對了三成,也足以讓一個殺人犯產生十成的畏懼。

「別藏了於尋道!7 月 3 日下午兩點零五,你回到村子,你做了什麼心裡清楚!你直接進入于思淼的房間,協助於思淼,殺害了賴梓豪!」我死盯著於尋道,語氣越來越兇,「換句話說,賴梓豪死了!你們兩個一起殺的!」

05 梁警官(剩餘審訊時間:0 小時 4 分)

「但你是老警察,很鎮定。你很快想到,眼下的一小時,是處理這具屍體的黃金時間。同時,這個時間點是深城最熱的時候,街上的人比午夜都要少,只要你夠小心,你能做到,天衣無縫!」

「於是你立即離開了 51 棟,避開攝像頭,在村裡的另一棟樓下,找到新的租房資訊。城中村的租賃幾乎沒有監管,村民將租房資訊寫在牌子上,掛在樓下就開始出租了,你租這種房子,二十分鐘就能搞定,哪怕留下虛假身份資訊,房東也幾乎不會查證。」

「租好房子後,你花了幾十塊現金在雜貨店買了最大號的編織袋,一層不夠牢固,就買兩層,然後將賴梓豪裝進麻袋,運到了新租的房子裡。城中村裡很多務工人員,就算真被人看見,也不會有人懷疑!」

「完成這一切是下午的三點半,你穿上賴梓豪的衣服,離開城中村,並故意給攝像頭留下背影。這技巧看似簡單,卻是你最高明的一招!」

「有了這一招,我們警方就算識破了,也沒有合理理由向上級申請,對茶光村進行地毯式搜查了。茶光村近百棟樓上萬個房間,沒人能找到賴梓豪!」

於:「可是,犯罪現場呢,受害人的痕跡呢?」

我:「更簡單了,你找到一處遠郊,換上自己的衣服,將賴梓豪的衣服燒燬。捱到深夜,再回到茶光村 51 棟。到此,你已經完成了『賴梓豪的失蹤』,而失蹤後 48 小時,警方才會立案,也就是說,你至少有 48 小時清理犯罪現場,抹除賴梓豪的所有痕跡,以及,編造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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