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號檔案:消失的證人_第2章 父親的筆記本

第十三號檔案:消失的證人發布時間:2026-05-01作者:若霞

第2章 父親的筆記本

法醫鑑定室的白熾燈管嗡嗡作響,像是一群困在玻璃罩裡的蒼蠅。我盯著解剖臺上的張明——幾個小時前還在計劃全家旅行的男人,現在蓋著白布,安靜得像是睡著了。

“死亡時間大約在凌晨1點到3點之間。”老陳推了推老花鏡,聲音平靜得像在討論天氣,“但這不是重點。”

他掀開白布一角,露出張明的手腕。那裡有一個細小的針孔,周圍泛著不自然的青紫。

“氯胺酮,”老陳說,“劑量控制得很精準,足夠讓他失去反抗能力,但不足以致命。”

“熟人作案?”

“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老陳用鑷子夾起一根頭髮,“在他指甲縫裡發現的,染過發,栗色,女性。”

我腦海裡閃過一個畫面:李梅抱著膝蓋縮在沙發裡,頭髮正是栗色。

“但奇怪的是,”老陳繼續說,“他的手機上有掙扎痕跡——指甲劃痕,說明他最後時刻恢復了意識。”

我走到物證臺前,張明的東西整齊地排列著:錢包、鑰匙、手錶、手機。手錶停在3點15分,和那個老式懷錶一樣。

手機最後一條通話記錄是打給李梅的,時間是1點20分。但技術員恢復了刪除記錄,發現1點43分有一個未接來電,號碼顯示“未知”。

“這個未知號碼能追蹤嗎?”

“虛擬號碼,伺服器在國外。”技術員搖頭,“但通話時長是47秒,足夠說幾句話。”

我離開法醫室時,天已經矇矇亮。警局門口的早點攤冒著熱氣,豆腐腦的香味讓我胃部絞痛。我這才想起自己已經24小時沒吃東西了。

但我沒胃口。

我開著車,鬼使神差地駛向了老城區的老房子。自從父親去世後,那裡十年沒人住了。鑰匙在鎖眼裡生了鏽,轉了三圈才打開。

灰塵在晨光中跳舞,傢俱上蓋著白布,像是一座座小小的墳墓。我徑直走向書房——父親生前最後待過的地方。

書桌上還擺著他用的鋼筆,筆帽沒蓋,墨水早已乾涸。我拉開抽屜,裡面整齊地碼著筆記本,按照年份分類。我找到1999年的那一本,封面寫著“3月專案”。

翻開第一頁,日期是1999年3月14日:

“銀行職員張德海失蹤案調查記錄。疑點:1.失蹤前三天大量提取現金;2.家中發現陌生菸頭;3.妻子行為異常......”

字跡突然中斷,像是被什麼打斷了。下一頁直接跳到了3月16日:

“德海案與15年前某案手法相似,懷疑同一兇手。但檔案室相關卷宗失蹤,申請調閱被拒絕。”

再往後翻,最後一頁被撕掉了,毛邊很新,像是最近才撕的。

我合上筆記本,發現封底夾著一張泛黃的照片。照片上是少年時期的我,大概七八歲,站在一個陌生男人身邊。那個男人——張德海——摟著我的肩膀,我們身後是蘭亭小區的老樓。

我的手指開始發抖。

父親從來沒有提起過他認識張德海。

更讓我心驚的是,照片背面用鉛筆寫著:“1992年,明遠與德海之子。”

明遠。我父親的名字。

德海之子。張明。

這意味著......我和張明小時候就認識?

手機突然震動起來,還是那個未知號碼。

我深吸一口氣:“喂?”

變聲器的聲音這次帶著笑意:“找到你父親的筆記本了嗎?”

我猛地站起來,膝蓋撞到了桌角:“你是誰?”

“一個知道你所有秘密的人。”對方輕笑,“包括你父親真正的死因。”

“我父親是心臟病突發——”

“秦明遠,2004年7月23日,死於心梗。”對方打斷我,“但你知道為什麼偏偏是那天嗎?”

我的胃部一陣絞痛。那天是我18歲生日,父親答應陪我吃飯,但直到我吹滅蠟燭,他都沒出現。第二天早上,鄰居發現了他倒在書房裡。

“因為他發現了真相。”對方繼續說,“關於張德海,關於十五年前的秘密,關於......你。”

“什麼意思?”

“下一個目標,”對方沒有回答,“是你最在乎的人。”

電話結束通話了。

我最在乎的人。

我腦海裡閃過幾個名字:母親、妹妹、老陳、小王......然後定格在一個人身上。

林霜。

我的前女友,現在是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三個月前我們分手,因為她堅持要重啟張德海案的調查,而我——作為當年負責此案的刑警之子——選擇了迴避。

我撥通她的電話,響了六聲才接。

“秦川?”她的聲音帶著驚訝,“這麼早——”

“你在哪兒?”

“在家,剛起床。怎麼了?”

“鎖好門窗,誰敲門都別開。我馬上過去。”

“出什麼事了?”

“張明死了。”我簡短地說,“而且有人暗示,下一個目標可能是你。”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因為張德海案?”

“可能。”我頓了頓,“林霜,關於那個案子,你是不是還知道些什麼?”

她嘆了口氣:“見面說吧。但秦川,有些事......可能比你想的複雜得多。”

我結束通話電話,最後看了一眼父親的書房。陽光透過百葉窗,在地上畫出條紋狀的影子。我突然意識到,這個房間裡所有的時鐘——牆上的、桌上的、甚至手錶——都停在同一個時間。

3點15分。

就像某種詛咒。

我離開時,在門口的地毯下發現了一張紙條。紙條很新,像是最近才塞進去的。

上面只有一行字:“真相在檔案室,第十三號檔案櫃。”

落款是一個我十五年沒見過的簽名:

秦明遠。

我父親。

檔案室的鐵門吱呀作響,像是多年未開的古墓。我用手電筒照著路,灰塵在手電光柱裡飛舞。第十三號檔案櫃在最裡面,上著鎖。

鑰匙就掛在鎖上。

櫃子裡只有一個資料夾,標著“絕密”二字。我翻開第一頁,血液瞬間凝固。

是張德海案的完整調查報告,但和我記憶中的完全不同。

報告裡提到,張德海失蹤當晚,最後見到的人是我父親。監控顯示,凌晨2點30分,我父親的車出現在張德海家樓下,停留了整整二十分鐘。

而官方記錄裡,這個時間我父親應該在警局值班。

更讓我震驚的是,報告最後附了一份手寫筆錄,是我父親親筆寫的:

“我承認,1999年3月15日凌晨,我因私人恩怨與張德海發生爭執,導致其意外墜樓。為掩蓋真相,我偽造了失蹤現場......”

落款日期是2004年7月22日。

我父親心梗前一天。

我的手抖得幾乎拿不住資料夾。這意味著我父親不僅是張德海案的調查者,還是涉案者?

資料夾最後一頁是張便條:“小川,如果你看到這些,說明我已經無法親自告訴你真相。張德海案不是意外,也不是簡單的失蹤。我們當年都錯了,而現在,有人要讓我們付出代價。”

“記住,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

便條在這裡中斷了。

我合上資料夾,突然聽到身後有腳步聲。

“誰?”

手電光柱照過去,檔案室的門緩緩關上,發出一聲輕響。

我衝過去推門,紋絲不動。

我被鎖在了檔案室裡。

手機沒有訊號。

而更可怕的是,我聽到了鑰匙轉動的聲音。

有人從外面反鎖了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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