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監護權_第5章 5
雖然現在的房子和公司都是我婚前獨立創立的,但在林默成年後,我會將公司30%的股份贈予他。
沈華要爭的,就是這部分股份的“代管權”。
他振振有詞道:「這是你當初承諾給小默的,現在小默的藝術事業由我來指導,這部分資產自然也該由我來為他規劃,確保用在純粹的藝術創作上。」
林默也說:「姐,你已經有了那麼大一個公司,這部分股份就別計較了,沈老師說了,他的規劃就是我的未來。」
沈華繼續道:「你一個做姐姐的,不能連弟弟的創作基金也要計較吧?雖然監護權轉給我了,但林默還是你弟弟啊,我們做長輩的,不就是為了孩子好嗎?」
我冷笑一聲:
「沈華,拿別人的東西做人情,是你慣用的伎倆了。」
「既然你對小默這麼好,你當教授這麼多年,稿費版稅也攢了不少吧。」
「你怎麼不自己成立一個藝術基金,來支援小默的偉大事業呢?」
「林蔚!」沈華立馬面紅耳赤地和我爭論,「我對小默的指導,是無價的!」
「是,無價到需要用我公司30%的股份來衡量。」我冷漠道,「按照法律,他是未成年人,股份只能由我代持,直到他成年。你有什麼資格來代管?」
沈華瞬間就爆炸了,他拍著桌子站起來,怒視著我:
「林蔚,你非要把什麼都算得這麼清楚嗎?我們這麼多年的情誼,你怎麼能這麼冷血,這麼充滿銅臭味呢?」
我被他質問得一下有些恍惚——
我真沒想到,他居然能這麼面不改色、理直氣壯地把我的臺詞給搶了。
說完,沈華還推了推林默的胳膊:「小默,你也勸勸你姐姐,這是關乎你藝術前途的財產。」
林默猶豫片刻,說道:「姐,無論股份給你還是給沈老師代管,最後不都是我的嗎?」
「那可不一定,」沈華和他咬耳朵,「你姐姐要是以後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這公司還能有你的份嗎?」
我深深地看了他倆一眼。
這兩個,一個敢騙,一個敢信。
真是絕配。
因為股份代管權的問題,沈華怎麼都不願意在最終協議上簽字。
他甚至覺得,我突然決定放手,肯定是因為在外面有了新的感情,所以才迫不及待地想甩掉弟弟這個“包袱”。
於是,他用了一招非常文人的無賴招數——
拖,以及,製造輿論。
他開始躲避與我討論協議細節,發信息不回,打電話不接。
除此之外,他深諳如何摧毀一個成功女性的名聲——
造謠。
每見到一個藝術圈或學術圈的朋友,他就要用自己那套慣用的悲憫腔調,暗示我是個多麼無情的女人。
說辭無非是,弟弟正處在藝術發展的關鍵期,當姐姐的居然只顧著自己的商業帝國和男歡女愛。
不僅要和弟弟“斷絕關係”,還要侵吞弟弟應得的股份。
表面上,他對我沒有一句直接指責,實則每句話都在塑造一個形象——
我冷血、功利、沒有人情味,沒有一點好姐姐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