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父親的「饋贈」_第六章 這次比較順利
這次比較順利,一次就確定了!
這個徐江,跟無名屍首屬於生物學親子關係。
死者的身份也終於浮出水面:
徐正華,55 歲,農民,腦癌確診 3 年,已到晚期,基本上回天乏術了。
也就是說,他死定了。
難怪他會願意從 8 樓天台跳下來。
但問題是,徐江表示完全不知道自己父親發生什麼事,在徐正華失蹤的第二天,他就去警局報過案了。
老張輕而易舉就查到了他的報案記錄,他沒說謊。
所以他這裡,暫時看來,並沒有太大線索。
老張讓他的搭檔把徐江帶回了公安局,重新錄口供,而我們再次交換了意見。
事情查到這裡,其實已經逐漸清楚了。
基本上可以確定,這是有人策劃,弄了個腦癌患者假裝郭建明的假自殺案件。
一來是可以讓【郭建明】這個身份消失,獲得鉅額保險,繼承公司遺產。
二來是,這個幕後黑手,他不想真的弄死郭建明。
至於郭建明在哪裡?
可能並不是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按誰受益誰嫌疑最大的法則去推斷,幕後黑手,最有可能還是郭家兩個兒子。
可最大的問題是,如果他們是兇手,那一定會拼死阻止屍檢才對,不是嗎?
但郭禮濤卻同意了。
而當時,郭禮川並不同意。
所以,最大嫌疑的就是他。
10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但既然有所懷疑,老張自然就去查了。
我也專程去找了徐正華生前就診的醫院,獲取了他的病歷。
跟我的猜想相契合,他當時已經是腦癌晚期了,所以才需要使用強鎮痛的藥物。
我還發現一個比較顯眼的事情:
徐正華,很窮。
哪怕醫院已經用盡辦法為他申請各種減免了,但直到最後一次出院,他都仍然拖欠著醫藥費。
他假裝郭建明自殺的原因,也顯而易見地找到了。
為了錢。
反正晚期了,終究是一死,如果那時候有人遞給你一筆錢,讓你穿著體面去自殺,你會同意不?
我會同意。
我把這些內容整理了一下,隨手編了條資訊發給老張。
老張回覆的是:
「他家窮這事隨便都能查得到,但問題是,兒子可能真的不知情,就算知情也不可能會咬死不坦白。」
我笑了。
他爹拿命去換的錢,不給兒子還能給誰?
不過我馬上也明白了,老張這是在給我出題,我得回答這個問題。
前面說過了,我會給徐正華做一個全面而完整的屍檢報告。
他身體裡的器官,已經被我全部被摘了出來,放進福爾馬林的瓶子裡浸泡著了。
腦癌晚期會嗜睡,不進食不大小便,他的小腸殘留與膀胱殘留沒有異樣,符合癌症晚期的表現。
可我還是耍了個小把戲。
我又發了個資訊給老張:
「我給你發個報告單,是關於顱內腫瘤伴發精神障礙的推定報告,你用這個跟他兒子談。」
「什麼意思?」
「徐正華顱內腫瘤位於額葉位置,是一定會伴發精神障礙的,其具體可表現為語言能力喪失與智力喪失。所以我猜,進行自殺交易的不是徐正華本人,是兒子,他把他爹賣錢了。」
過了很久,老張才回了我一個哭笑不得的資訊:
「一個案子,賣兩個爹?」
也許徐江沒有賣爹,但我知道,如果不誣陷他有的話,他可能不會隨便開口。
就跟那個開窗定理一樣,如果你只需要開窗,旁人是大機率不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