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父親的「饋贈」_第一章 父親的饋贈孤夜覓凶作為法醫
父親的「饋贈」
孤夜覓兇
作為法醫,我曾辦過一個奇怪的富翁自殺案件,他留下鉅額遺產,還有一張可以賠付 1000 萬現金的保單。
警方懷疑這是個弒父奪遺產的案件,但真相卻比弒父離譜多了。
1
那天,單位送來一具很特別的男性遺體。
他叫郭建明,五十八歲,當地某個房產公司的創始人,保守市值十幾個億。
他從八樓跳下來,頭先落地,大半個腦袋都摔爛了。
他的死一早就登上了本地頭條,警方的通報裡,他是自殺。
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才有權決定是否屍檢。
所以一般來說,確定自殺的屍體,是不會送到我這裡來的。
我與送來遺體的警員老張聊了一會,才知道,事情有問題。
我要做的居然不是屍檢,而是親子鑑定。
聽到這,我多少都能猜到,這應該是一場遺產大戰了。
但我沒猜到的是,要跟屍體做親子鑑定的,並不是郭建明的兩個兒子,而是一個連姓氏都不同的陌生人:
謝俊傑。
老張簡單解釋道:「私生子,鬧事來了,拿了一大沓照片啊,出生時的簽名檔案啊,要去認親。」
我笑了,反問道:「遺產繼承人怎麼可能同意做鑑定?」
只要郭建明的直系親屬不同意做鑑定,甚至可以選擇火化屍體,一了百了。
他們根本沒有理由答應。
老張皺著眉頭,說:「這小子簽了放棄繼承遺產的協議,表示只想知道知道自己的身世來歷,否則就用那些證據去起訴,郭家幾個人怕節外生枝,反正簽了協議就算真是私生子也分不走錢,就同意了。」
我驚呆了。
可以說,我從沒見到過這樣的操作。
認親不為財產?
那為什麼不早點認?
為什麼是在郭建明死了之後才來認?
2
老張就在我的單位等著。
因為自己單位就有實驗室,預計兩三個小時就能出結果。
老張只給我帶來了公安部門所簽發的親子鑑定委託書,遵照規定,我只能做親子鑑定,不能做其他屍檢內容。
這為接下來發生的事,埋下了伏筆。
在等結果的時候,我跟老張聊了一下郭建明的自殺事件。
才發現,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要複雜。
不僅涉及私生子,郭建明本人還買了一個大保額壽險。
那是一種超過兩年,連自殺都能理賠的壽險,恰好此時剛剛過兩年。
這就更離奇了。
「所以,還有可能涉及騙保了?」
老張解釋說:「不確定,但他根本沒有自殺的理由,都一把年紀了,不至於。他唯一的遺言也只是發在朋友圈的一句話,說他會在 XX 大樓跳下去,發完就跳了。」
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他一死,受益最大的就是他的孩子吧?」
老張點點頭,眉頭皺得很緊,他點了一根菸,問道:「你知道郭建明跟我的關係嗎?」
我一愣,搖了搖頭。
老張四十出頭,跟郭建明年齡差了一輪有多,我猜不到。
「他是我的恩師,三十年前把我指上正路的人。後面他下海經商,我入了警隊,平日為了避嫌不敢過多聯絡,但我心裡,一直都有這個恩師……」
原來如此。
老張話匣子開啟就收不住了,他開始喋喋不休地說起過去,說起他回憶中的郭建明。
他對老張恩重如山,老張也當他是一個值得尊敬的長輩。
甚至,老張還瘋狂吐槽郭家那兩個兒子,說從未在郭建明口中聽到這兩個兒子的一點點好。
他們從小就頑劣,長大後依靠老父親的人脈關係做起了生意,但也經常惹事。
明明郭建明還身強力壯,可兩個兒子卻多次為他公司的財產發生矛盾……
別說孝順,沒把郭建明氣死就算很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