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人皮面具_第七章 這不是我的日記

「這不是我的日記!這是汪阿春的,是汪阿春殺了人!」我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

警察猛吸一口,指尖的香菸燃盡,菸灰無聲的落在桌面上,男人將燃燒著的菸頭重重的按在了菸灰缸裡,這才繼續說道。

「你一直說的汪阿春,我們警方查過了,根本沒有這個人。還有這日記上記載的內容,跟你的生活軌跡完全重合,這本日記,就是你的……」

「不過日記關於你殺人的記載十分情緒化,我們警方也不可能完全採用,希望你能把案件的經過交代清楚,也算是方便我們警方辦案,興許能夠獲得寬大處理……」

「不可能……不可能,我沒有殺姜虎,阿春是我的室友,我們相處很久了……」我有些慌亂的說道。

「具體多久呢?」男人的聲音再度傳來。

聽到這個問題,我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只能痴痴的立在原地。我與汪阿春是那麼熟悉,是很多年的好朋友了,可關於她的記憶,她究竟是什麼時候進入了我的生活,為何會出現我的生活,我卻全然記不清了。

見我沉默不語,一臉茫然的模樣,對面的警察也沒有出言打擾,只是安靜的等待著下文。

咚咚咚……

門外忽然傳來了一陣敲門聲,我心中一驚,連忙將帶著手銬的雙手舉過頭頂,用手臂擋住了耳朵。

男人離開座位,打開了門。門外傳來了一道年輕警察的聲音。

「張局,昨天吳醉去看的心理醫生的精神報告出來了,您看看。」

「嗯,知道了。」張局答應道。

門哐噹一聲又關上了,男人再次走到了我對面,坐了下來,耐心的翻看起了我的精神報告。

審訊室裡一片寂靜,唯有男人翻閱檔案的聲音不時傳來。

許久之後,被叫做張局的男人終於看完了報告,他將報告輕輕一甩,正正好好的落在了我的面前。

「吳醉,你心裡應該早就有答案了吧。只是你自己不願意承認罷了,你看看吧……」男人望向我的眼神中,原先的厭惡消散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深的憐憫。

我抬起眼簾,目光掃向了那份報告。

「患者吳醉,性別女。因長期家庭暴力及生活壓力,心理狀況十分糟糕,有輕微躁鬱症傾向,疑似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人格被自我意識強行分裂成兩份,症狀出現時長不詳,可以與分裂人格交流,互動,篤定的認為對方的存在。後精神遭遇重大挫折,造成另一個人格缺失,從而出現致幻,眩暈,嗜睡等症狀。以上診斷符實,特茲證明。」

我張大了嘴,腦子卻已經進入了放空的狀態,塵封的記憶如同潮水一般湧上腦海,我彷彿又回到了那個瘋狂的夜晚,我心底的那個猜測,到底還是被證實了。原來,我就是汪小春……

小春其實並沒有失蹤,只是我太懦弱膽小,將一切過錯都推到了她的身上,她的失蹤,只不過是我逃避一切的心理需求罷了。

我嘆了一口氣,無力的癱倒在了冰冷的椅子上。

「你長期因為家庭暴力,導致精神分裂,又因為男友死在自己面前,從而產生了逃避性心理,將自己的另一個人格隱藏了起來,從而幻想出一個自己從未殺人的結局,對不對?」男人冷漠的聲音再度傳來。

我點了點頭,算是承認了。

「跟據我們的屍檢報告,死者臉部並沒有重複切割的痕跡,並且角度十分巧合,不存在特定發力點,我們推測,死者的第一處致命傷,是由於菜刀脫手導致的無意傷害,對不對?」

「嗯。」我輕聲答應道,將當時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出來。

從姜虎對我施暴,到他被反彈的菜刀誤傷,直至我逃跑後歸來,發現姜虎沒有了呼吸,到最後我將他埋在荒郊野嶺。我都緩緩的說了出來。

「可你知道嗎?」男人抬了抬眼,冷冷的盯著我,繼續說道:「其實在你埋屍的時候,姜虎並沒有死……」

場中陷入了詭異的寂靜。

再後來呀,我被西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了故意殺人罪,但因姜虎的主動施暴行為,我只被判了二十五年。

又因為我的精神狀況,我被送到了一間療養所,精神療養所。

療養所並沒有網上說的那麼可怕,護工人很好,我也終於不再做噩夢了。

只是偶爾閉上雙眼的時候,還會想到姜虎那張猙獰的臉來。

汪小春再也沒有出現過,姜虎也死了。

如果這一切,是個夢該多好呀……

(全文完)

作者筆名:點點愛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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