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秒繳費下秒搬走?我直接讓你豪房變毛坯,房東傻眼了》林默王德發陳雪_第一章 我租這房子三年
我租這房子三年,從沒拖欠過一分錢。
上週剛交了5000塊暖氣費,房東當場笑得合不攏嘴。
第二天,他發來微信:7天內搬走,房子我兒子要結婚用。
我說還有半年合同,他直接甩話:隨便告,反正你也折騰不起。
我沒吵,也沒鬧,只是默默開始打包。
搬家那天,房東提著水果來了,滿臉堆笑:小夥子,東西慢慢搬,不著急。
他推開門的瞬間,整個人僵在了原地。
屋裡空蕩蕩的,乾淨得像從沒住過人。
住進這個水泥盒子裡的第三年,我已經把它當成了半個家。
窗臺上的那盆綠蘿,是我剛搬來時買的,現在藤蔓已經垂滿了半面牆。
客廳的複合地板,是我嫌原來的水泥地冰冷,花了一個月工資鋪上去的。
還有廚房那套整體櫥櫃,衛生間那個帶加熱功能的馬桶蓋,都是我一點點添置的。
我不是在租一個房子,我是在經營一個屬於自己的生活。
房東王德發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頭髮稀疏,眼袋浮腫,看人的時候眼睛裡總是閃爍著算計的光。
每個月二十五號,他的催租資訊會準時得像鬧鐘一樣響起。
哪怕我從未晚交過一天。
“小林啊,這個月房租該交了啊。”
文字後面總會跟一個齜牙笑的表情,讓我感到一種生理性的不適。
今天,他又來了。
“小林,天氣冷了,今年的暖氣費是不是該交一下了?”
附帶一張天氣預報的截圖,顯示未來一週將有寒流來襲。
這個小區的暖氣是獨立供暖,由房東統一收取再上繳。
一年五千塊。
一筆不小的開銷。
我看著手機螢幕,手指在鍵盤上懸了很久。
這價格比同地段的小區貴了將近一倍,純屬霸王條款。
可當初籤合同的時候,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我也只能認。
我轉了五千塊過去。
幾乎是瞬間,那邊就接收了。
王德發發來一個語音條,點開,是他那標誌性的,略帶油膩的笑聲。
“小T林就是爽快!真是好租客,模範租客!”
他那誇張的讚美,像是賞賜下來的骨頭,帶著一股廉價的施捨感。
我沒回復。
心臟的位置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悶得發慌。
過了一會兒,他又發來訊息。
“小林,在哪家公司高就啊?看你花錢這麼痛快,收入肯定不低吧?”
螢幕的光映在我臉上,我能想象出他此刻隔著網路探頭探腦的貪婪模樣。
我平靜地回了句:“小公司,餬口飯吃。”
他沒再追問,發了個“好好幹,年輕人有前途”的表情包,結束了對話。
我放下手機,走到窗邊,夜色濃重,城市的燈火在遠處連成一片模糊的光暈。
一種說不出的煩躁在胸口蔓延。
我轉身拉開抽屜,從最底下翻出一個檔案袋。
裡面是我三年前籤的租房合同和一張補充協議。
我抽出那張已經有些泛黃的補充協議,目光落在其中一條上。
“乙方(租客)在租住期間,自行添置、安裝的固定設施,在租賃關係結束時,可自行拆除帶走,或與甲方(房主)協商折價處理,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這是我當年特意加上去的條款。
當時只是覺得以防萬一,現在看來,這個心眼或許沒白留。
我把協議小心翼翼地放回檔案袋,心裡那股煩躁,奇異地平復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