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着五百萬拍照立慈母人設,可我已經不在了_第9章 9開庭的那天

她拿着五百萬拍照立慈母人設,可我已經不在了發布時間:2026-10-12作者:爆米花

9

開庭的那天,我飄在法庭上。

養母被帶上被告席,戴著手銬。

她瘦了,頭髮亂糟糟的,再沒了往日的威風。

手銬,在她手腕上,勒出了紅印。

她抬起頭,看向旁聽席。

那裡,坐著她的親生女兒,假千金。

假千金別過了臉。

法官念著處決書。

“被告人,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拐騙兒童罪、遺棄罪。”

“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

“並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賠償數額,以沈家實際損失為準,全額追繳。”

養母身子一晃,差點摔倒。

“十七年。”她喃喃著,聲音發抖。

“我這一輩子,都完了。”

“我不服!我不服!”她突然喊起來。

“我是她養母,我養了她十幾年,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肅靜。”法官敲了敲法槌。

“被告人,注意你的態度。”

“這裡是法庭。”

“辯護人,”法官看向她的律師,“有什麼要說的?”

律師低著頭,搖了搖頭。

“沒有。”

“你!”養母瞪大眼睛,“你收了我的錢!”

“我收了,”律師嘆氣,“可證據擺在那兒,我辯不了。”

“那份監控,那份轉賬,我一個字都洗不掉。”

養母張著嘴,一個字都發不出來。

公訴人站起身,聲音清朗。

“被告人在長達數年的時間裡,截留養育費,虐待未成年人,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大。”

“請求法庭,依法從嚴懲處。”

養母在被告席上,突然哭出了聲。

“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靜靜,媽對不起你,媽給你賠罪。”

法槌,重重落下。

“本庭處決。”

她兒子,被判了三年。

“協同欺凌,知情不報,侵佔他人財物。”

他的前途,還沒開始,就沒了。

他哭得鼻涕一把,眼淚一把。

旁聽席上,沒一個人,替他說話。

“憑什麼!”他在法庭上哭喊,“憑什麼!是她逼我的!都是她逼我的!”

“我什麼都沒做!”

“你還什麼都沒做?”旁聽席裡,有人忍不住,“你吃她的,喝她的,還罵她。”

“這就叫什麼都沒做?”

“肅靜!”法警按住他。

“你什麼都沒做,”法官看著他,“正是你的什麼都沒做,害死了一個人。”

他張了張嘴,癱軟下去。

法警把他押了出去。

他一路回頭,喊著“媽,救我”。

養母閉上了眼睛。

這個她寶貝了半輩子的兒子,如今,也救不了她了。

假千金,坐在旁聽席的角落。

處理下來,她徹底被沈家除名。

身份,財產,全數收回。

“沈家養了你這麼多年,”老人說,“就當,餵了狗。”

她站起身,失魂落魄地往外走。

“等等,”沈玉昭叫住她。

假千金回過頭,眼裡還有一絲光。

“以後,”沈玉昭聲音很輕,“別再來了。”

走出法庭時,她回頭看了一眼。

正好,對上我那具遺體的照片。

她的身子,抖了一下。

她張了張嘴,想說點什麼。

最終,什麼都沒說。

轉身,走了。

從此,迴歸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再沒有豪門,再沒有錦衣玉食。

她租了間地下室,靠打工,勉強過活。

再沒人,叫她一聲大小姐。

沈玉昭坐在最前排,從頭到尾,低著頭。

處決書唸完的那一刻,她終於抬起頭。

“我對不起靜靜。”她聲音很輕,“這輩子,都對不起。”

我看著她。

這個給了我生命,卻從沒給過我母愛的女人。

如今,要用餘生,去還。

“我會用剩下的日子,去做她沒做完的事。”

“她想要的家,我替她守著。”

庭審結束,人群散去。

沈玉昭還坐在那裡,一動不動。

老人走過她身邊,停下。

“走吧,”老人嘆氣,“回去,給孩子辦後事。”

沈玉昭慢慢站起來,跟著走了。

法槌,再次落下。

一切都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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