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花又開,知知未歸_第8章 8案件開庭那天
8
案件開庭那天,旁聽席坐滿了人。
爸爸和媽媽沒有站在一起。
他們各自請了律師,也各自準備了把責任推給對方的材料。
媽媽說,主要照護人是爸爸。
爸爸說,是媽媽提出把我送進老屋。
媽媽拿出聊天記錄,證明爸爸答應每天回去一次。
爸爸拿出轉賬記錄,證明媽媽一直領取我的補貼。
檢察官等他們說完,才播放手機裡的完整錄音。
“爸爸,門鎖著。”
“鎖著才安全。”
“我沒有藥。”
“少吃幾天沒事。”
“媽媽,我也只有五歲。”
“你是姐姐。”
“我很疼。”
“別裝了。”
聲音一段接著一段。
法庭裡沒人再翻動材料。
爸爸低著頭,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凸起。
媽媽望向旁聽席,像是在尋找一個能替她解釋的人。
洛汐沒有來,她被安排接受心理干預。
檢察官出示了第二組證據。
“案發前,你們一家曾去海邊度假。”
大螢幕亮起。
爸爸在沙灘上給洛汐堆城堡,媽媽牽著她挑裙子。
他們在酒店餐廳吃早餐,拍下四百多張照片。
而那幾天,我一次次打電話求救。
檢察官繼續說:“你第一次接到求救電話時,正在海邊陪次女。”
“最後一次通話時,車已經開進鄰市。導航記錄顯示,你曾搜尋回程路線,五分鐘後取消。”
他按下播放鍵。
媽媽的訊息出現在螢幕上:
【你回去,以後就別再來找我們。】
爸爸的律師站起來:
“這隻能證明夫妻之間發生爭執,不能證明被告希望孩子死亡。”
檢察官看向爸爸。
“你當時為什麼不回去?”
爸爸沉默許久,才說:
“我以為知知不會出事,她以前也一個人待過。”
“那次有食物、藥物、水電,並且你當天返回,對嗎?”
“對。”
“這次條件相同嗎?”
爸爸閉了閉眼。
“不相同。”
“你知道不同嗎?”
“知道。”
短短兩個字落下,旁聽席傳來壓抑的吸氣聲。
媽媽的律師主張,她沒有親手鎖門,也不在現場。
檢察官隨即播放另一段通話。
第二天,爸爸曾提出回去送藥。
媽媽說:“你現在回去,她下次還會拿生病拿捏你。讓她吃點苦,才會聽話。”
第三天,爸爸再次猶豫。
媽媽說:“量地的人明天才到。現在把她接走,我們怎麼證明一直有人住?”
律師的聲音停了。
檢察官問:“你知道洛知被鎖在屋裡,沒有藥,對嗎?”
媽媽咬著嘴唇。
“我只是以為她能撐過去。”
“誰告訴你的?”
媽媽沒有回答。
宣判那天,爸爸和媽媽因遺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分別獲刑。
挪用兒童補貼、隱瞞婚姻狀況騙取困難補助及其他經濟問題,另案處理。
媽媽突然站起來。
“我還有一個女兒!小汐不能沒有媽媽!”
法警按住她的肩。
爸爸沒有掙扎,只問律師:“老宅的補償,真的一點也不給我們嗎?”
法庭裡的人全都看向他。
叔公坐在旁聽席,慢慢開口:
“到這個時候,你惦記的還是錢。”
爸爸的臉一下垮了。
補償款、果園收益和追回的補貼,全數進入專項賬戶。
老宅依照奶奶遺願,改成兒童臨時照護點。
他們想借我佔住房子。
最後,房子留下了我的名字。
他們什麼也沒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