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北漂低價租了八年房,被羞辱後我簽了拆遷協議_第10章 10第二天

10

第二天,陳勇帶著剩下的八戶住戶,守在施工通道口。

這一次他沒有躺下。

他搬來一張桌子,放著一臺印表機。

“沒有產權補償,誰也不搬。”

我走到他面前。

“你列印什麼?”

“簽名。”

“誰的?”

“所有住戶的拒搬宣告。”

“你自己寫的?”

“大家共同決定。”

我拿起其中一張。

上面寫著:

【本人不同意施工,不同意房屋拆除,不同意任何補償方案。】

落款處有八個名字。

我問:“你們知道籤這個意味著什麼嗎?”

陳勇冷笑。

“意味著我們團結。”

“也意味著你們拒絕履行租賃合同中的搬遷義務。”

“合同算什麼?”

“你簽過的東西。”

“那是霸王合同。”

“八年前籤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說?”

“那時候我們沒錢,沒得選。”

“現在有得選了?”

“當然。”

我點頭。

“那就選。”

陳勇看著我。

“你什麼意思?”

“三十天期限已經過半。你們可以拿補助搬走,也可以留下,等專案方依法處理。”

“你還想強拆?”

“我不負責強拆。”

“那誰負責?”

“施工流程。”

這四個字讓他臉色一沉。

他把桌上的列印紙全部掃到地上。

“你以為我們怕?”

“我沒這麼以為。”

“那你站在這裡幹什麼?”

“看你們把最後一點體面也撕掉。”

旁邊幾個租客的臉變了。

其中一個女人小聲問:“簽了以後,真的會影響拿搬遷費嗎?”

“不會。”

我看向她。

“合同裡該給的,一分不少。”

“那陳哥說的十萬......”

“他不是專案方。”

女人低頭看了看手裡的拒搬宣告。

陳勇立刻喝道:“別聽他的,他就是想把我們拆開!”

“拆開以後,至少每個人能自己做決定。”

我說完,旁邊又有兩個人把簽字筆放下。

陳勇的臉色終於變了。

“你們敢反悔?”

“不是反悔。”

一個男人把宣告推回桌上。

“我從來沒同意過拿你的十萬。”

陳勇的嘴張了張,卻沒能罵出聲。

陳勇卻還在笑。

“大家別聽他嚇唬。只要我們不搬,他就不能施工。”

我沒有再勸。

當天晚上,法院的材料送到他手裡。

送材料的人不是我。

是律師和公證員一起去的。

門口的監控拍得很清楚:陳勇先是不接,後來聽說是法院材料,才把門開了一條縫。

律師把檔案遞進去。

他沒有簽收。

律師把材料放在門口,記錄了送達時間。

十分鐘後,陳勇把檔案踩進了泥裡。

我從監控裡看到這一幕,只給律師發了一句話。

“補一份損毀送達材料的證據。”

起訴請求只有三項:

停止阻礙施工。

刪除不實資訊並公開澄清。

賠償因惡意阻工造成的額外費用。

陳勇看著最後一頁,手指開始發抖。

“你真敢告?”

“你不是說要選嗎?”

“我們只是想要公平。”

“公平不是你說了算。”

當天夜裡,他在群裡發了一條語音。

“誰現在簽字,誰就自己承擔後果。”

聲音裡已經沒有白天的底氣。

但八戶住戶聽完後,仍然沒有人立刻退出。

他們不是還相信陳勇。

只是還在等別人先動。

聽證會在專案指揮部舉行。

陳勇帶著八戶住戶到場,直播裝置架在桌上。

他想把聽證會變成第二場直播審判。

我沒有阻止。

工作人員先播放了第一次通知張貼的錄影。

陳勇撕掉告知書的畫面,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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