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北漂低價租了八年房,被羞辱後我簽了拆遷協議_第10章 10第二天
10
第二天,陳勇帶著剩下的八戶住戶,守在施工通道口。
這一次他沒有躺下。
他搬來一張桌子,放著一臺印表機。
“沒有產權補償,誰也不搬。”
我走到他面前。
“你列印什麼?”
“簽名。”
“誰的?”
“所有住戶的拒搬宣告。”
“你自己寫的?”
“大家共同決定。”
我拿起其中一張。
上面寫著:
【本人不同意施工,不同意房屋拆除,不同意任何補償方案。】
落款處有八個名字。
我問:“你們知道籤這個意味著什麼嗎?”
陳勇冷笑。
“意味著我們團結。”
“也意味著你們拒絕履行租賃合同中的搬遷義務。”
“合同算什麼?”
“你簽過的東西。”
“那是霸王合同。”
“八年前籤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說?”
“那時候我們沒錢,沒得選。”
“現在有得選了?”
“當然。”
我點頭。
“那就選。”
陳勇看著我。
“你什麼意思?”
“三十天期限已經過半。你們可以拿補助搬走,也可以留下,等專案方依法處理。”
“你還想強拆?”
“我不負責強拆。”
“那誰負責?”
“施工流程。”
這四個字讓他臉色一沉。
他把桌上的列印紙全部掃到地上。
“你以為我們怕?”
“我沒這麼以為。”
“那你站在這裡幹什麼?”
“看你們把最後一點體面也撕掉。”
旁邊幾個租客的臉變了。
其中一個女人小聲問:“簽了以後,真的會影響拿搬遷費嗎?”
“不會。”
我看向她。
“合同裡該給的,一分不少。”
“那陳哥說的十萬......”
“他不是專案方。”
女人低頭看了看手裡的拒搬宣告。
陳勇立刻喝道:“別聽他的,他就是想把我們拆開!”
“拆開以後,至少每個人能自己做決定。”
我說完,旁邊又有兩個人把簽字筆放下。
陳勇的臉色終於變了。
“你們敢反悔?”
“不是反悔。”
一個男人把宣告推回桌上。
“我從來沒同意過拿你的十萬。”
陳勇的嘴張了張,卻沒能罵出聲。
陳勇卻還在笑。
“大家別聽他嚇唬。只要我們不搬,他就不能施工。”
我沒有再勸。
當天晚上,法院的材料送到他手裡。
送材料的人不是我。
是律師和公證員一起去的。
門口的監控拍得很清楚:陳勇先是不接,後來聽說是法院材料,才把門開了一條縫。
律師把檔案遞進去。
他沒有簽收。
律師把材料放在門口,記錄了送達時間。
十分鐘後,陳勇把檔案踩進了泥裡。
我從監控裡看到這一幕,只給律師發了一句話。
“補一份損毀送達材料的證據。”
起訴請求只有三項:
停止阻礙施工。
刪除不實資訊並公開澄清。
賠償因惡意阻工造成的額外費用。
陳勇看著最後一頁,手指開始發抖。
“你真敢告?”
“你不是說要選嗎?”
“我們只是想要公平。”
“公平不是你說了算。”
當天夜裡,他在群裡發了一條語音。
“誰現在簽字,誰就自己承擔後果。”
聲音裡已經沒有白天的底氣。
但八戶住戶聽完後,仍然沒有人立刻退出。
他們不是還相信陳勇。
只是還在等別人先動。
聽證會在專案指揮部舉行。
陳勇帶著八戶住戶到場,直播裝置架在桌上。
他想把聽證會變成第二場直播審判。
我沒有阻止。
工作人員先播放了第一次通知張貼的錄影。
陳勇撕掉告知書的畫面,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