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自己已婚,被刑警老公追到娘家_第5章 我心跳加速

忘了自己已婚,被刑警老公追到娘家發布時間:2026-09-30作者:墨吟天青

我心跳加速,但嘴硬。

“不涉,但涉嫌人身侵犯。”

“嫌疑人認罪。”

“認罪態度良好,從輕處罰。”

他又親了一下,這次是嘴角。

“這呢?”

“......二次犯罪,加重處罰。”

“牡丹花下?做鬼也風流啊!”

然後他吻了下來。

我閉上眼睛。

算了。

特赦吧。

11.

婚後第三十五天。

北方下了第一場雪。

我站在律所窗前看了一會兒,突然心血來潮,發了一條朋友圈。

文案寫的是:

“張萬森,下雪了。”

配了一張窗外雪景的照片。

是個電影梗,《一閃一閃亮星星》裡的經典臺詞。

我閨蜜最近天天在刷這個,我跟著玩個梗而已。

發完繼續工作,沒當回事。

十五分鐘後,訊息提示音開始瘋狂響。

全是周耀發的。

第一條是我那條朋友圈的截圖。

【周耀:這是什麼?】

【周耀:ber?下雪不讓我看讓張萬森看?他誰啊?】

【周耀:這是忘記把我遮蔽了?】

【周耀:我成小三了?】

我看著滿螢幕的訊息,太陽穴突突跳。

這人......

沒看過電影嗎?!

我剛想解釋,他又來了一條。

【周耀:我查了一下,沒有叫張萬森的同事。你們律所有沒有?在你當事人裡有沒有?】

他竟然去查了!!

我趕緊回覆。

【我:槍?表情包.jpg】

但他根本不理我的表情包。

【周耀:他就是張萬森?好好好,我得找他聊聊。】

我倒吸一口涼氣。

他把“槍?表情包”理解成“他就是張萬森”了???

什麼邏輯!!

刑偵大隊的邏輯呢!!

我瘋狂打字。

【我:那是個電影臺詞!!!電影!!!《一閃一閃亮星星》知道嗎!!!張萬森是電影裡的角色!!!】

【我:你冷靜一下!!!】

【我:我沒有出軌!!!我不是!!!我沒有!!!別瞎想!!!】

對面安靜了大概一分鐘。

然後——

【周耀:確定?】

【我:確定確定確定!一萬個確定!你去搜一下就知道了!】

又是漫長的沉默。

我幾乎可以想象他正在百度“張萬森下雪了”這幾個關鍵詞。

三分鐘後。

【周耀:看了。】

【周耀:下次發朋友圈能不能@我一下?或者發我的名字?】

我:“......”

【我:下雪了周耀?這讀起來也不對啊?】

【周耀:哪裡不對?很好。以後下雪都叫我的名字。下雨也叫。颳風也叫。】

這人佔有慾強得離譜。

但是......

說不出為什麼。

我居然覺得有點甜。

我把朋友圈刪了。

重新發了一條。

文案:下雪了。

圖片是剛才的窗外雪景。

什麼張萬森,什麼臺詞。

不要了。

省得家裡那位又炸毛。

兩分鐘後。

他給我新的朋友圈點了個贊。

並且評論了四個字。

“老婆真乖。”

我差點把手機摔了。

誰是你老婆!

......我是。

行吧。

12.

婚後第四十天。

整整四十天了。

跟當初認識的天數一樣長。

我發現一件很神奇的事——

這四十天裡,我對他的瞭解和感情,遠超過認識他的那四十天。

以前覺得先結婚後戀愛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但現在我覺得,好像也沒那麼奇怪。

因為你們已經在一起了,已經綁定了,反而沒有了那種患得患失的感覺。

每一天都是確定的。

他是我的,我是他的。

剩下的就是慢慢了解,慢慢靠近,慢慢心動。

這天他發訊息說可以早下班。

【周耀:今天可以早下班,我去接你。】

我正準備回“好”。

他又發了一條。

【周耀:想吃武媚娘嗎?我給你帶。】

我看著“武媚娘”三個字,沉默了。

然後面無表情地回覆。

【我:那是雪媚娘,我要吃草莓的。謝謝。】

武媚娘是皇后。

雪媚娘是甜品。

周隊長的文化水平讓我感到擔憂。

他可能也意識到說錯了,但直接跳過了這個話題。

【周耀:不客氣,今天好想你啊。】

我打了兩個字然後傳送了。

【我:不做。】

三秒後。

【周耀:我沒那麼猥瑣!!我沒有那個意思!】

但緊接著——

【周耀:為什麼不做?】

我:“......”

你說你沒那個意思,又問為什麼不做?

到底有沒有那個意思?

【我:......你不是說你不是那個意思嗎?】

【周耀:我說的是一起做飯。】

【周耀:你在想什麼?李律師?】

我:“!!!”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周耀:看來我老婆腦子裡裝的東西不太單純啊。】

【我:你閉嘴!!!】

【周耀:那今晚到底做不做?】

【我:做!!!】

【周耀:做什麼菜?】

我氣得把手機往桌上一拍。

然後忍不住笑了。

笑了很久,笑到同事以為我出了什麼問題,探頭過來問我“念安你沒事吧?”

沒事。

就是發現自己好像喜歡上自己老公了。

13.

婚後第四十一天。

周耀來接我下班。

車停在律所?下,他穿著便裝,黑色羽絨服,裡面套了件高領毛衣。

靠在車門上等我。

雪還沒化完,路燈打在他身上,襯得他整個人特別乾淨。

我遠遠看到他,腳步不自覺地加快了。

他看到我,笑了一下,朝我招了招手。

“李律師,下班了?”

“嗯。”

“今天怎麼這麼乖,準時出來了?”

“因為有人接,不用自己走路。”

他拉開副駕駛的門。

“上車吧。”

我彎腰鑽進車裡,他繞到另一邊坐下來。

發動引擎之前,他忽然側過頭看我。

“幹嘛?”我警覺地看著他。

“今天不親一下嗎?”

“誰規定的?”

“我規定的。”

“你的規定沒有法律效力。”

“那我強制執行。”

他湊過來,在我嘴唇上親了一下。

很輕。

但很認真。

我別過頭去,耳朵燙得能煎雞蛋。

他發動了車子,一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自然地伸過來,握住了我的手。

掌心很暖。

“李念安。”

“嗯?”

“你有沒有覺得,我們現在有點像在談戀愛了?”

我沒說話。

但是手指不自覺地收緊了,扣住了他的。

他笑了一聲。

“終於不跑了。”

我低著頭,盯著兩隻交疊的手。

嗯。

不跑了。

從四十天前稀裡糊塗地領證,到忘記自己已經結婚了跑回孃家被逮回來,到客客氣氣地稱呼“您”,到懟他懟得毫不留情,到偷偷在視窗看他穿警服的樣子心跳加速,到被他一句“有我在”差點哭出來。

四十天。

我從一個被動接受婚姻的人,變成了一個——

主動想走進這段婚姻的人。

不是因為他條件好。

不是因為他長得帥。

是因為他在我難過的時候安安靜靜陪著我。

是因為他大半夜冒著暴雨來接我。

是因為他默默幫我洗碗、揉肩、煲湯、趕走那些糾纏我的人。

是因為他記得我喜歡草莓味的雪媚娘。

是因為他吃醋的樣子蠢到可愛。

是因為每一天,他都在用行動告訴我——

你可以慢慢來,我等你。

窗外的雪又開始飄了。

周耀開啟了暖風。

車裡暖融融的。

我靠在座椅上,側頭看著他的側臉。

他的注意力在前方的路上,但嘴角一直微微上揚。

“周耀。”

“嗯?”

“下雪了。”

他轉頭看了我一眼。

“叫我名字幹什麼?”

“你不是說了嗎?下雪叫你,下雨也叫你,颳風也叫你。”

他愣了一秒。

然後笑了。

笑得很好看。

“李念安。”

“嗯。”

“回家吧。”

“好。”

回家。

這兩個字,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讓人覺得踏實過。

——

四十天前,我媽問我:“你到底喜不喜歡人家?”

我說:“不討厭。”

四十天後,如果她再問我。

我大概會說——

“媽,你閨女好像戀愛了。”

“跟自己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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