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失真,愛意歸零_第5章 5十二點零五

心跳失真,愛意歸零發布時間:2026-09-20作者:潯夢

5

十二點零五,門鈴響了,我沒開。

程旭在門外站了很久,才敲門。

“許寧,開一下。”

我坐在地毯上拆紙箱,沒回應。

過了會兒,他自己低聲說:“我不進去,你隔著門聽也行。”

我把一本書放進櫃子:“你說。”

“今天我確實去了,但我只替她排了那支舞,後面小曼說流程沒走完,硬留我們——”

我靠著門板,輕輕笑了一聲:“二十分鐘變三個小時,也是別人硬留?”

外面靜了。

“結束以後喝了點酒。”

“所以你最厲害的地方,就是每次都給我一個可以接受的版本。”

我閉了閉眼。

“半小時,二十秒,只是朋友,只是玩笑,從小一起長大。”

“每句話都不算徹底撒謊,可最後被一點點吃掉的,都是我的那份。”

門外很久沒聲音。

程旭終於問:“那我怎麼做,你才肯回來?”

我把手掌貼在門上,忽然覺得很累。

“為什麼總要我教?”

“因為我不知道。”

第一次,他不像辯解,像承認。

我卻更累了:“那你可以不知道,但別再拿我的婚姻練習。”

第二天一早,門口多了早餐:小米粥、雞蛋、無糖豆漿。

袋子上貼著便利貼:【胃不好,別拿自己撒氣。】

我看了幾秒,拎進屋,食物沒錯。

下午下班,程旭在公司樓下等,沒堵門,只站在車邊。

看到我,他先問:“早餐吃了嗎?”

我把包帶往肩上提了提:“吃了。”

他明顯鬆口氣:“諮詢師說,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繼續—”

“我不願意。”

程旭的話停住,我站到他面前,抬頭看著他。

“程旭,你為什麼到現在還不明白?問題從來不是張靜,也不是128。是我用了四年,說服自己,你拒絕我是因為你跟所有人都一樣。”

我手指捏緊包帶:“後來才發現,不一樣。”

“所以我想問一句,那我算什麼?”

他下意識抬手想拉我,手到了半空,卻自己停住。

“許寧,我會改。”

“我知道。”

“那為什麼不給我機會?”

我看著那隻沒有落下來的手,輕輕笑了一下。

“因為你每次說改,真正想要的都是我先回來。”

程旭怔住,我繞過他。

走出幾步,聽見身後傳來一句:“那我先改,你回不回來,以後再說。”

他還站在原地,我沒回頭,也沒回答。

晚上,手機彈出請求:【程旭申請重新共享健康資料。】

我點了拒絕。

一分鐘後,他發來:【知道了。】

沒有追問,也沒有第二次申請。

這是四年來,他第一次真正把我的“不要”,當成一個完整答案。

一週後,我主動給程旭發訊息:【明晚七點,有空嗎?】

電話幾乎下一秒打過來:“有。”

答得太快,像一直守著手機。

我說:“來我這裡。”

他那邊安靜兩秒:“好。”

第二天六點四十,門鈴就響了。

程旭沒帶花,也沒買東西,只把諮詢師第一次給我們的練習卡夾在手裡。

我掃了一眼—【擁抱:至少20秒。】

程旭有些尷尬:“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到底能不能習慣嗎?”

我靠著餐桌:“現在試?”

他盯著我,眼神明顯變了:“可以?”

我點頭。

程旭慢慢走過來,這一次沒有計時器。

他的手臂落在我背上,先是剋制,幾秒後卻越來越緊。

不是僵,是抖。

他下巴抵著我的發頂,呼吸一點點亂掉。

手環突然震動—【心率:132。】

程旭低頭看見數字,眼睛一下紅了。

他的聲音發啞,“許寧,你看,我不是對你沒感覺。”

我沒推開,甚至抬手,抱住他的腰。

那一瞬間,程旭整個人像忽然失去控制,手臂收得更緊。

“許寧,我們是不是還能—”

我鬆開他,自己的手環正好亮起—【心率:69。】

程旭的話卡在嘴邊,他盯著那個數字,臉上的血色一點點退下去。

“你故意的?”

我搖頭:“不是。”

“我是真的想抱你一次,想看看自己還會不會像以前一樣,因為你主動靠近,高興得整晚睡不著。”

程旭喉結動了一下。

“結果不會了。”

屋裡安靜很久,他突然笑了一聲,眼淚卻掉下來,很快抬手擦掉。

“挺公平。”

“以前你看我的數字難受,現在輪到我。”

我從抽屜拿出離婚登記申請材料。

程旭看到標題,手指立刻攥緊。

“所以叫我來,是籤這個?”

我坐下來,把材料按在掌心下。

“不是,是為了最後確認一次,我不想以後哪天后悔,告訴自己,我只是被氣走的。”

“現在確認了?”

“嗯。”

程旭坐到我對面:“我可以繼續諮詢,也可以去看醫生,以後你想抱多久,我都—”

我抬起眼,他自己停了。

大概終於明白,這些話我等了四年。

現在說出來,不是禮物,只是遲到。

程旭沉默很久,低頭簽字。

第二天上午,我們一起去了民政服務中心。

離婚登記申請提交成功,工作人員把回執遞給我們,提醒三十天冷靜期從今天開始計算。

程旭把回執摺好,沒有像以前那樣替我塞進包裡。

“這三十天我不堵你,也不讓誰來勸你,我做我自己的事。”

我點頭:“好。”

走到門口,他忽然回頭:“剛才心率是69。”

我抬眼,程旭笑得很難看。

“記住了,以後不看了。”

回家後,我把自己的手環摘下來,放進抽屜。

手腕上留下一圈淺白。

原來有些東西戴久了,摘下來會留痕。

但痕跡不是必須重新戴回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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