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腿也是肉,不被愛的女兒卻不算家人_第7章 7第三天

螃蟹腿也是肉,不被愛的女兒卻不算家人發布時間:2026-09-19作者:里斯本的海

7

第三天,沈嘉言給我發來一份表格。

上面密密麻麻記著這些年我替家裡付過的錢。

父親的住院費,母親的醫美費,他的留學費、購車款、創業虧損。

還不包括平時零碎的開銷。

總計一千三百多萬。

他的語音緊跟著發來。

“姐,我以前不知道有這麼多。”

“媽總說你賺得多,這些錢對你不算什麼。”

我沒有安慰他。

只回了一句:

【現在知道也不晚。】

半小時後,他又發來訊息。

【雲景灣我準備掛牌。】

【房貸我自己處理。】

這是這幾天裡,他們第一次沒有命令我解決問題。

下午,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請問是沈晚嗎?”

“我是舊物回收站的。前幾天收了一批廢紙,裡面有十幾封信,信封上寫著你的名字和舊號碼。”

我猛地站了起來。

趕到回收站時,老闆從櫃子裡取出一隻塑膠袋。

十六封信。

有的沾了灰,有的邊角被水泡軟,卻都還在。

我一封封數過去。

少了最後一封。

老闆撓了撓頭。

“送來的時候就這些。”

“是個年輕姑娘叫的上門回收。我記得她還特意從裡面抽走一封,說那封不能賣。”

我調出林知夏的照片。

老闆一眼認了出來。

“對,就是她。”

我拿著信回到酒店,手指一直在抖。

她不是誤把信扔掉。

她知道這些信是什麼。

她甚至挑走了最重要的那封。

我給林知夏發去一張照片。

【最後一封,在哪兒?】

她很久沒有回覆。

晚上十點,她才打來電話。

“姐姐,你真的要把叔叔阿姨趕出去嗎?”

“信在哪兒?”

“你先回答我。”

我語氣冷了下來。

“你沒有資格跟我談條件。”

她笑了一聲。

不再是平時那副小心翼翼的樣子。

“那封信裡,有外婆留給你的東西。”

“你要是把房子賣了,就永遠別想拿回來。”

電話被結束通話。

緊接著,母親的電話打了進來。

“沈晚,你怎麼又欺負知夏?”

“她拿了外婆的信。”

母親頓了頓。

“她可能只是幫你收起來。”

“她已經承認了。”

“那也不是什麼大事。”

聽到這句話,我忽然覺得很累。

“媽,你知道外婆留給我什麼嗎?”

“幾封信而已,能有什麼?”

“她留給我的那筆錢,被你們拿去交了別墅首付。”

電話那頭安靜了。

當年外婆去世,給我留下一筆基金。

母親說我年紀小,替我保管。

幾年後,她告訴我投資失敗,錢沒了。

可我後來查過。

別墅首付款到賬那天,那筆基金剛好贖回。

只是時間太久,我缺少完整憑證。

最後一封信裡,很可能夾著外婆當年的贈與證明。

母親的聲音開始發虛。

“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房子最後不還是寫了你的名字?”

“因為後面的貸款,是我還的。”

我一字一句地說。

“你們不是給我房子。”

“你們是用我的錢買房,再讓我繼續供你們住。”

母親呼吸急促。

“晚晚,媽當時也是為了全家。”

“全家。”

我重複著這兩個字。

“為什麼每次說全家,被犧牲的都是我?”

她答不上來。

我結束通話電話,將手機錄音儲存好。

第二天一早,林知夏終於發來訊息。

【我們見一面。】

【你撤掉律師函,別墅不賣,我就把信還你。】

我看了兩遍。

隨後回覆:

【好。】

她以為自己捏住了我的軟肋。

可她不知道。

從她拿外婆的信跟我談條件那一刻起,她就已經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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