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里的愛意見不得天光_第十章 10臨城文旅項目發布會那天

夜色里的愛意見不得天光發布時間:2026-09-16作者:羅生北

第十章

10

臨城文旅專案釋出會那天,下了雨。

會場設在老城區改造後的藝術中心。

紅磚牆,玻璃頂。

雨水落在頂棚上,聲音細細密密。

主持人在臺上唸到我的名字。

“下面有請本專案主創策劃,林知夏。”

燈光打下來。

我走上臺。

臺下坐著客戶、媒體、同行,還有我的新同事。

我開啟PPT。

從城市記憶講到夜遊路線。

從老街商戶講到年輕遊客觸點。

從視覺系統講到落地執行。

我的聲音透過音響傳出去。

平穩。

清晰。

沒有發抖。

講到最後一頁,螢幕上出現團隊名單。

我的名字在第一位。

林知夏。

我看著那三個字,眼眶微微發熱。

曾經在原來的公司,有個專案幾乎全由我完成。

顧硯之卻讓我坐在最後一排。

他說:

“你先別露面,免得別人說我偏袒你。”

那時候,我甚至替他鼓掌。

覺得只要他知道我的付出就夠了。

現在才明白。

人不能長期活在別人的“知道”裡。

我要被看見。

也要敢站出來。

釋出結束後,客戶負責人和我握手。

“林老師,方案很紮實,期待落地。”

我笑著說:

“謝謝,我們繼續把執行做好。”

後臺響起掌聲。

周敘白站在人群外,朝我點了點頭。

他沒有誇張地祝賀。

可眼神很亮。

像在說,你做到了。

手機震了一下。

是顧硯之的郵件。

“我在會場外,可以見你最後一面嗎?”

我沉默幾秒,還是走了出去。

他站在廊下。

肩頭被雨打溼。

手裡拿著一個小盒子。

看見我,他輕聲說:

“恭喜你。”

“謝謝。”

他把盒子遞過來。

“這個,本來就是你的。”

我開啟。

裡面是那枚戒指。

當年我們一起買的對戒。

因為不能公開,我從沒在公司戴過。

離開後,我把它寄還給他。

如今它靜靜躺在絨布裡。

不舊。

也不亮。

只是再也沒有當初的重量。

顧硯之說:

“我不是逼你複合。”

“我只是想把它還給你。”

我看著戒指,想起很多個夜晚。

我把它戴在無名指上,對著鏡子看。

幻想有一天,我不用再摘下來。

幻想顧硯之能牽著我的手,對所有人說:

這是林知夏,我的愛人。

可那一天始終沒有來。

等這枚戒指真的回到我手裡,我已經不需要那句介紹了。

我合上盒子。

“好,我收下。”

顧硯之眼底有一點光亮起。

我看著他,輕聲說:

“我會把它放進舊物箱。”

那點光慢慢滅了。

他喉結滾動。

“知夏,我們真的一點可能都沒有了嗎?”

雨聲落在我們之間。

我心裡很安靜。

沒有恨。

也沒有報復後的快意。

只是終於走到盡頭的平和。

“顧硯之,我不恨你了。”

他眼眶一下紅了。

我繼續說:

“可是,不恨不代表還能愛。”

“我們都別再困在過去了。”

他低下頭。

很久後,才說:

“好。”

這是他第一次沒有挽留。

我轉身回到會場門口。

周敘白撐著傘等在那裡。

他沒有問我聊了什麼。

只是把傘往我這邊傾了一點。

“慶功宴快開始了。”

我看著他被雨水打溼的半邊肩。

“傘別全給我。”

他把傘柄遞過來。

“那一起拿。”

我接過傘柄。

我們並肩走進雨裡。

街燈倒映在溼漉漉的路面上,像一條慢慢亮起來的路。

我忽然想起離開那座城市的那天。

高鐵窗外,所有東西都在後退。

那時我以為自己失去了八年。

現在才明白。

我不是失去。

我是止損。

愛不該是白天被羞辱,夜裡再被哄好。

也不該讓一個人的忍耐,成全另一個人的體面。

我曾經做過顧硯之不能見光的女朋友。

做過他證明公正的靶子。

做過流言裡被嘲笑的那個人。

但那些都不是我的全部。

我是林知夏。

會寫方案,會熬夜改稿,會在陽光好的下午給綠植澆水。

會受傷。

也會離開。

會重新站到燈光下,拿回自己的名字。

前方餐廳亮著暖光。

同事們隔著玻璃朝我們揮手。

我握著傘柄,繼續往前走。

這一次,我不用躲在任何人的陰影裡。

也不用等誰來證明我值得被愛。

我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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