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試探,我不奉陪了_第十章 離婚後的日子

三年的試探,我不奉陪了發布時間:2026-09-10作者:燭光

第十章

離婚後的日子,比我想象中安穩。

檸糖南城店生意越來越好。

第二家店開業那天,林姨給我訂了一個小蛋糕。

蛋糕上寫著:

姜檸,歡迎回到自己的人生。

我看了很久,最後笑著吹滅蠟燭。

那一刻,我忽然意識到,我已經很久沒有失眠了。

不用半夜等陸硯之回家。

不用猜他今天又會用什麼方式試探我。

不用擔心秦妍妍又發來什麼照片。

不用在每一次委屈後,還要反過來證明自己不是心虛。

我的生活很滿。

早上驗收新鮮水果。

中午培訓店員。

下午試新配方。

晚上和林姨坐在後廚分一塊賣相不好的蛋糕。

有時太累,我也會想起從前。

想起三年前那個蜷在休息室小床上的陸硯之。

想起他第一次吃我做的檸檬慕斯時,彆扭地說還行。

想起他胃疼時抓著我的手,不讓我走。

那些記憶不是假的。

可後來那些傷害,也不是假的。

人不能只靠一點甜,騙自己吞下整罐苦。

陸硯之偶爾會來南城。

他不再堵門,也不再要求見我。

只是像普通客人一樣排隊,買一塊甜品,然後坐在角落裡吃完。

店員不知道他是誰。

有一次新來的小姑娘問我:

“老闆,那個先生是不是喜歡你啊?”

我看了一眼窗邊的陸硯之。

他正低頭看著一塊芒果布丁。

勺子拿在手裡,卻很久沒動。

我說:

“不重要。”

小姑娘眨眨眼。

“為什麼?”

我笑了笑。

“因為我不喜歡他了。”

這句話說出口時,我自己都愣了一下。

原來不愛一個人,不是突然恨他。

而是提起他時,心裡終於不再起風。

一年後,檸糖開到了第三家店。

我受邀參加南城一個甜品行業分享會。

演講結束後,我在走廊盡頭遇見陸硯之。

他穿著深色西裝,手裡拿著一張入場證。

不知道在那裡等了多久。

他看見我,眼神很輕地動了一下。

“姜檸。”

我停下腳步。

“陸先生。”

他低聲問:

“你現在過得好嗎?”

“挺好。”

他笑了一下,笑意很淡。

“那就好。”

我們之間安靜下來。

過了很久,他又問:

“你還恨我嗎?”

我認真想了想。

“不恨了。”

他眼底亮起一點微弱的光。

我卻繼續說:

“但也不會原諒。”

“不恨,是因為我不想再把情緒浪費在你身上。”

“陸硯之,我們已經是過去式了。”

他的光一點點暗下去。

這一次,他沒有再糾纏。

只是輕輕點頭。

“我知道了。”

這是他第一次沒有用愧疚、胃疼、道歉或者所謂的愛,逼我改變決定。

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真正說話。

後來我在南城買了一套小房子。

不大。

兩室一廳,陽臺朝南。

籤合同那天,中介問我:

“姜小姐,房本寫您一個人的名字嗎?”

我點頭。

“嗯。”

“需要預留家屬資訊嗎?”

我笑了笑。

“暫時不需要。”

拿到鑰匙那天,陽光很好。

我把從江城帶來的紙箱搬進客廳。

裡面沒有陸硯之送的珠寶,沒有陸家的請柬,也沒有那些用來證明陸太太身份的東西。

只有我的烘焙書、配方本、幾張店鋪開業照片,還有一盆從江景公寓帶出來的薄荷。

它活得很好。

新葉子嫩綠,擠在春光裡。

我把它放到陽臺上。

風吹過來,帶著一點甜甜的草木味。

手機響起。

林姨在群裡喊我去新店試吃。

店員發來一張照片,說今天檸檬塔又賣空了。

還有朋友約我週末去看展。

我站在陽光裡,忽然想起陸硯之那場七天測試。

他以為讓秦妍妍頂替我七天,就能逼我拿出更多愛。

可他不知道。

人的真心不是麵糰,不能被反覆揉捏,還指望它保持原樣。

那七天裡,我沒有爭。

沒有搶。

也沒有再證明。

我只是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一樣樣收回來。

把婚姻還給他。

把自由還給我自己。

從前我總以為,愛一個人就要拼命證明。

證明我不圖錢。

證明我不會走。

證明我比誰都值得被相信。

後來我才明白。

真正的愛,不需要考試。

真正愛你的人,也捨不得讓你一遍遍疼。

門鎖錄入指紋成功時,機器響了一聲。

“歡迎回家。”

我站在空蕩蕩的新房裡,笑了。

這一次,沒有人會把我的家變成考場。

也沒有人能再拿我的真心當賭注。

我終於回到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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