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未婚妻逼我交出千萬珠寶,可我只有兒童塑料皇冠啊_第13章 13十八年前

13

十八年前,溫氏資金鍊斷裂。

溫曼清找過賀明川,希望他出資收購溫家名下一間虧損嚴重的工廠。

合同表面是合作,實際卻要求賀明川替溫氏背下數億債務。

賀明川拒絕了。

那時溫家不斷對外宣稱兩家早有婚約,溫曼清甚至認為,只要兩家聯姻,賀明川便理應救溫家。

可賀明川從未答應。

談判破裂以後,溫曼清找到了方蘭。

“她知道你是賀明川唯一的軟肋。”

方蘭坐在審訊室裡,聲音沒有多少起伏。

“她給我五十萬,讓我把你帶走三天。”

計劃很簡單。

方蘭利用保姆身份將我騙出賀家,再把我藏進溫家郊外的舊倉庫。

三天內,溫曼清會用匿名電話告訴賀明川:

想要女兒平安,就簽下資產協議。

等合同生效,她們再把我放在警方能找到的地方。

“她說只要不傷人,就只是嚇唬嚇唬。”

我隔著玻璃看著她。

“所以你就答應了?”

方蘭低下頭。

“我兒子欠了賭債。”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她沒再說話。

我被帶出賀家的當天,溫曼清已經準備好了藏身處。

可方蘭臨時改變了計劃。

她覺得五十萬太少。

於是,她聯絡了一個專門轉賣兒童的中間人。

對方看過我的照片後,願意再給她十五萬。

她一邊收溫曼清的錢,一邊將我賣給人販子。

兩頭賺了六十五萬。

我忍不住問:

“中間商賺差價?”

方蘭臉色發白。

“我當時以為,你很快就會被找到。”

“所以你不算壞人?”

“我沒這麼說。”

“可你每一句都在這麼說。”

審訊室再次安靜下來。

我被帶走的第三天,溫曼清準備打出勒索電話。

方蘭卻告訴她,我在倉庫高燒後意外死亡,屍體已經被人處理。

溫曼清嚇壞了。

她原本只想用我逼賀明川籤合同,從沒準備背上一條人命。

可一旦報警,她僱人綁架我的事情也會暴露。

於是,她給了方蘭第二筆錢。

讓她離開本市,永遠不要回來。

方蘭帶著錢逃走。

而我已經被人販子送往外省。

“溫曼清後來沒有懷疑過嗎?”警察問。

“懷疑過。”

方蘭扯了扯嘴角。

“可她不敢查。”

“她寧願相信孩子死了,也不敢面對孩子可能被我賣掉。”

“直到八年前,她重新找到我。”

那時方蘭因為丈夫重病,再次缺錢。

她主動聯絡溫曼清,以十八年前的事情要挾。

溫曼清沒有報警。

反而替她安排新身份,讓她整容,再把她留在身邊監視。

一個握著秘密。

一個害怕秘密。

她們就這樣綁在一起,整整十八年。

賀明川推開觀察室的門。

“許歲安後來被賣去了哪裡?”

方蘭報出一個已經廢棄的福利機構名稱。

我愣住。

那個地方我有印象。

我被關在那裡不到半個月,趁看守喝醉,從後門逃了出去。

如果不是許奶奶撿到我,我可能早已死在那年冬天。

方蘭看著我,忽然說:

“溫曼清才是開始這一切的人。”

我搖了搖頭。

“她出了第一筆錢,你賺了第二筆。”

“你們誰都別想把我推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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