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未婚妻逼我交出千萬珠寶,可我只有兒童塑料皇冠啊_第13章 13十八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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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溫氏資金鍊斷裂。
溫曼清找過賀明川,希望他出資收購溫家名下一間虧損嚴重的工廠。
合同表面是合作,實際卻要求賀明川替溫氏背下數億債務。
賀明川拒絕了。
那時溫家不斷對外宣稱兩家早有婚約,溫曼清甚至認為,只要兩家聯姻,賀明川便理應救溫家。
可賀明川從未答應。
談判破裂以後,溫曼清找到了方蘭。
“她知道你是賀明川唯一的軟肋。”
方蘭坐在審訊室裡,聲音沒有多少起伏。
“她給我五十萬,讓我把你帶走三天。”
計劃很簡單。
方蘭利用保姆身份將我騙出賀家,再把我藏進溫家郊外的舊倉庫。
三天內,溫曼清會用匿名電話告訴賀明川:
想要女兒平安,就簽下資產協議。
等合同生效,她們再把我放在警方能找到的地方。
“她說只要不傷人,就只是嚇唬嚇唬。”
我隔著玻璃看著她。
“所以你就答應了?”
方蘭低下頭。
“我兒子欠了賭債。”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她沒再說話。
我被帶出賀家的當天,溫曼清已經準備好了藏身處。
可方蘭臨時改變了計劃。
她覺得五十萬太少。
於是,她聯絡了一個專門轉賣兒童的中間人。
對方看過我的照片後,願意再給她十五萬。
她一邊收溫曼清的錢,一邊將我賣給人販子。
兩頭賺了六十五萬。
我忍不住問:
“中間商賺差價?”
方蘭臉色發白。
“我當時以為,你很快就會被找到。”
“所以你不算壞人?”
“我沒這麼說。”
“可你每一句都在這麼說。”
審訊室再次安靜下來。
我被帶走的第三天,溫曼清準備打出勒索電話。
方蘭卻告訴她,我在倉庫高燒後意外死亡,屍體已經被人處理。
溫曼清嚇壞了。
她原本只想用我逼賀明川籤合同,從沒準備背上一條人命。
可一旦報警,她僱人綁架我的事情也會暴露。
於是,她給了方蘭第二筆錢。
讓她離開本市,永遠不要回來。
方蘭帶著錢逃走。
而我已經被人販子送往外省。
“溫曼清後來沒有懷疑過嗎?”警察問。
“懷疑過。”
方蘭扯了扯嘴角。
“可她不敢查。”
“她寧願相信孩子死了,也不敢面對孩子可能被我賣掉。”
“直到八年前,她重新找到我。”
那時方蘭因為丈夫重病,再次缺錢。
她主動聯絡溫曼清,以十八年前的事情要挾。
溫曼清沒有報警。
反而替她安排新身份,讓她整容,再把她留在身邊監視。
一個握著秘密。
一個害怕秘密。
她們就這樣綁在一起,整整十八年。
賀明川推開觀察室的門。
“許歲安後來被賣去了哪裡?”
方蘭報出一個已經廢棄的福利機構名稱。
我愣住。
那個地方我有印象。
我被關在那裡不到半個月,趁看守喝醉,從後門逃了出去。
如果不是許奶奶撿到我,我可能早已死在那年冬天。
方蘭看著我,忽然說:
“溫曼清才是開始這一切的人。”
我搖了搖頭。
“她出了第一筆錢,你賺了第二筆。”
“你們誰都別想把我推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