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度社恐,被入室搶劫般的強制愛了_第6章 就試一個月
“就試一個月。”他說。
“一個禮拜。”
“三個禮拜。”
“十天。”
“成交。”
等等。
我是不是被他套路了?
三天後,我站在一棟寫字?門口。
陽光刺眼。
人來人往。
我穿著江恆給我買的西裝,手裡拎著他給我準備的通勤包,口袋裡裝著他給我做的便當。
我回頭看。
他的車停在路邊,車窗搖下來,露出半張臉。
“去啊。”他做了個口型。
我深吸一口氣,走進了大?。
江恆給我找的工作在他朋友的公司,職位是“資料管理員”。
說白了就是整天跟檔案打交道,不需要跟人說話。
他已經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蓄謀已久。
不過這份工作確實適合我。
我的工位在最角落,背後是牆,面前是電腦,左邊是檔案櫃,右邊是窗。
有窗,陽光照進來,暖洋洋的。
我把便當放進抽屜,開啟電腦,開始了一天的工作。
13.
第一天很難熬。
周圍有人很難熬。
我縮在角落裡,假裝自己是一個小殭屍。
中午吃飯的時候我躲到消防通道里,開啟江恆做的便當。
上面貼了一張便利貼。
“吃光。”
我嘿嘿笑著吃光光了。
下午五點,下班。
我走出大?,江恆的車已經停在門口了。
我一上車就癱在座椅上。
“怎麼樣?”他問。
“活著回來了。”
他的嘴角動了一下。
回到家,他做了一桌子菜。
紅燒排骨、清炒綠菜、番茄蛋湯。
都是我愛吃的。
“明天還去嗎?”
我咬著排骨猶豫了一會兒然後看看他說:“去吧。”
他點了點頭,沒再說什麼。
但我注意到他給我夾菜的頻率明顯增加了。
隔日還是一樣。
但我開始記住同事的臉了。
雖然我一個名字都沒問,但我已經給他們編好了代號。
坐我對面那個戴眼鏡的叫“眼鏡男”,隔壁組那個嗓門大的叫“大喇叭”,前臺那個笑起來很甜的姑娘叫“前臺甜妹”。
這些代號只存在於我的腦海裡。
我不會說出來。
社恐不會主動給別人起外號,這是我們的自我修養。
心裡取的不算哦。
某天,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眼鏡男”居然過來跟我說話了。
“你是新來的吧?中午一起吃飯?”
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的大腦飛速運轉,試圖找出一個合理的拒絕理由。
但我腦子裡只有兩個字:救命。
“他不去。”一個聲音從我身後傳來。
我回頭,江恆站在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來的。
他穿著一件深灰色大衣,手裡拎著一個保溫袋,表情冷淡地看著眼鏡男。
眼鏡男被他看得後退一步。
“哦哦,好的好的,那你們聊。”
他迅速溜走了。
江恆在我旁邊坐下,把保溫袋放在我桌上。
“給你帶了湯。”
“你怎麼來了?”
“路過。”
他公司在我們公司反方向二十公里。
但我沒有拆穿他,只是開啟保溫袋。
排骨湯,還冒著熱氣。
我喝了一口,從喉嚨暖到胃裡。
“以後午飯我來送。”他說。
我抬頭看他。
他的表情還是淡淡的,但眼神出賣了他。
那是一種混合著佔有慾和擔憂的眼神。
兩年了,我終於能讀懂他每一個微表情。
“你怕我交朋友?”我問。
“沒有。”
“你就是怕我交朋友。”
然後他再次裝啞巴。
這個把我從地下室放出來的男人,現在怕我在外面有社交生活。
太好笑了。
“笑什麼。”他皺眉。
“沒什麼。”
我繼續喝湯。
他坐了一會兒,站起來要走。
“下班來接你。
”
“好呀。”
第一週結束的時候,我已經基本適應了上班的節奏。
14.
我把工位佈置成了一個迷你地下室。
用檔案櫃圍成三面牆,電腦螢幕擋在前面。
誰要找我說話,得先繞過檔案櫃。
大部分人都懶得繞。
所以我一天最多被打擾兩次。
完美。
還有一個變化是午飯時間。
江恆每天都來送飯。
風雨無阻。
有一天他開會來晚了,晚了半小時。
我到公司門口等他,看到他大步走過來,大衣都沒來得及扣好。
“路上堵車。”他說,把保溫袋遞給我。
他的額頭上有細微的汗珠。
這個男人平時走個路都要保持儀態,現在居然跑出汗了。
“下次別急,我不餓。”我說。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話。
但從那天起,他再也沒遲到過。
一個月後,試用期結束了。
按理說我應該可以繼續在地下室當全職米蟲了。
但江恆沒有提這茬。
我也沒有。
因為我們都發現了一件事。
上班並沒有那麼可怕。
不是因為我喜歡上班。
我依然討厭上班。
但我喜歡下班。
喜歡下班的時候他在門口等我。
以前在地下室裡,我的世界只有他。
現在我的世界變大了,但他依然在正中心。
而且他也變了。
他以前不說話是因為習慣沉默。
現在他不說話是因為光聽我說叭叭了。
雖然我說得也不多。
但每天下班路上那十幾分鍾,我會把一天憋著的話全倒給他。
“今天印表機壞了三次。”
“嗯。”
“大喇叭感冒了所以今天很安靜。”
“那挺好。”
“前臺甜妹辭職了。”
“誰?”
“就是我給她起名字的那個。”
他沉默了一秒。
“你給別人起名字?”
完了,說漏嘴了。
“是代號,不是名字,不一樣的。”
“有什麼不一樣?”
“代號沒有感情,名字有感情。
”
他想了想,似乎接受了這個解釋。
但他補了一句:“以後不要給別人起名字。”
“代號也不行?”
“不行。”
我側頭看他。
他目視前方開車,耳尖有點紅。
兩年了,他的佔有慾一點都沒少。
反而更多了。
進步了呢
15.
週末的時候,我們還是會在那個地下室裡待著。
一起看電影,看書,他工作,我發呆。
那個地下室還是我最喜歡的地方。
但它不再是唯一的地方了。
有一天晚上,我窩在沙發上看書,他在旁邊敲電腦。
我忽然問他:“你還怕我跑嗎?”
他敲鍵盤的手指停了一下。
“不怕。”
“為什麼?”
他轉過頭看我。
地下室昏黃的燈光下,他的眼睛很亮。
“因為你每天都會回來。”
我把書放下,爬過去,趴在他肩膀上。
“對,”我說,“我會回來。”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頭。
這是我們之間最親密的動作之一。
比任何動作什麼都有用。
我靠著他,聽著他的心跳。
“江恆。”
“嗯。”
“謝謝。”
他沒問謝什麼。
只是把我往他那邊摟了摟。
窗外沒有陽光,因為地下室沒有窗。
但我知道,現在的生活裡,陽光已經存在了。
它不在窗外。
在江恆對我做的每一個細節裡。
我以前以為幸福就是沒有人打擾我。
現在我知道,幸福也可以是,有那麼一個人,剛好是社恐,剛好話少,剛好懂我。
而且剛好在我身邊。
兩年。
也許還有二十年。
五十年。
直到我們都變成老頭,他還是那個沉默寡言的樣子,我還是那個不愛說話的樣子。
我們就坐在那個地下室的小花園裡,曬太陽,聽鳥叫。
一句話都不說。
但什麼都在裡面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