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五年,不再做你的擋箭牌_第7章 7一個月後

夫妻五年,不再做你的擋箭牌發布時間:2026-09-03作者:潯夢

7

一個月後,我和程敘去了婚姻登記處。

工作人員核對完材料,提醒:“今天只是申請離婚登記,三十日冷靜期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屆滿後,雙方還要再來申領離婚證。”

程敘下意識看向我。

“許棠,要不......”

我握著筆,側頭看他。

他停了,幾秒後,低下眼。

“算了。”

我簽下名字。

走出去時,他站在臺階上很久,沒有說“這三十天你好好想想”,也沒有說“我等你”,只問:“車停哪邊?”

我指了指右邊:“路上慢點。”

冷靜期的第七天,他給我發過一張照片,是我落在家裡的胃藥。

【快過期了,要不要送過去?】

我回:【不用,我買新的。】

【好。】

沒有第二句話。

第十五天,我發燒,方晴陪我去醫院時,順手拍了張輸液瓶發朋友圈。

凌晨一點,程敘看見後只發來一句:【要我過去嗎?】

我盯著螢幕很久。

以前他不會問,他會直接買藥、開門、摸我額頭,再一邊罵我不會照顧自己,一邊守到退燒。

我手指停了半天,回:【不用,方晴在。】

他隔了很久才回:【好。燒不退就去醫院。】

我看了眼頭頂的輸液瓶,還是把手機扣下,眼眶有些熱。

最讓人難過的從來不是他不改,是他真的在一點點變成我曾經希望他成為的人,只是時間已經錯了。

最難熬的是第二十二天。

我加班到十點,走出公司時下了暴雨。

以前這種天氣,程敘一定已經把車停在門口。

那晚他沒有來。

只發了一句:【雨大,打到車了嗎?】

我回:【打到了。】

他便沒有再說什麼。

我坐進網約車,忽然比他站在樓下等我時更想哭。

因為他終於學會了不替我決定,而我也終於沒有理由再怪他。

第二十七天,程敘發來訊息:【冷靜期快滿了。哪天方便?】

我回:【第一天。】

他只回一個字:【好。】

冷靜期屆滿後的第一天,我們再次站在登記處。

工作人員照例問:“雙方確定繼續辦理?”

程敘握著材料,指節微微泛白。

他的嘴唇動了一下,可最後,沒有看我。

“確定。”

兩個字很輕,我的眼眶還是一下紅了。

真正把一個人從以後的人生裡拿掉,不可能一點都不疼。

離婚證拿到手時,程敘的手也在抖。

他低聲叫我:“許棠。”

我抬頭。

他眼裡全是紅血絲。

“離婚是我的責任。”

我沒有說話,程敘扯了下嘴角。

“這句話,沒借你的名字。”

我鼻尖一酸,最後只點了點頭。

走到門口,他忽然又叫住我,我回頭。

他站在陽光裡,想了很久,最後只說:“以後胃疼,別硬扛。”

我抿了抿唇:“你也是。”

這次,我們真的分開了。

離婚三個月後,方晴搬了新家。

她重新洗了一本大學相簿給我。

“舊的那箱被程敘退回來以後,我氣得全扔了。”

我翻到我們倆擠在一起做鬼臉的照片,忍不住笑:“你怎麼這麼記仇?”

“你當年為了男人跟我翻臉,我沒燒你照片都算有素質。”

我夾了塊排骨扔她碗裡。

“吃你的。”

飯桌上有人問週末要不要爬山。

我下意識開始想理由,工作忙,天太熱,腰不舒服。

話到嘴邊,我忽然停住。

“不去。”

對方愣了愣:“怎麼了?”

我拿紙巾擦了擦手:“沒怎麼,就是不想去。”

那人“哦”了一聲:“那下次。”

就這麼簡單,沒人翻臉,也沒人因此討厭我。

我忽然有點想笑。

這些年,我和程敘都把一句“不”想得太重。

他怕說出來失去別人,我怕說出來讓別人難堪。

只是最後,替他的“不”付代價的人一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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