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親戚搶走我的房,重生後我殺瘋了_第4章 周成業從派出所出來後

窮親戚搶走我的房,重生後我殺瘋了發布時間:2026-08-31作者:伊熙

第4章

周成業從派出所出來後,沒有回家,而是住進了公司附近的快捷酒店。

第四天他約我在咖啡館見面。

他明顯瘦了一圈,眼下全是青黑。

“警察說,只要證明我沒有侵佔目的,事情還有解釋餘地。”

他盯著我,目光裡露出乞求:“許嵐,你替我說句話。”

“說什麼?”

“說我拿書房鑰匙經過你同意。說那份協議只是為了勸和,沒打算真正提交法院。”

“可它已經提交了。”

“是嘉樹交的,不是我!”

他身子前傾,終於承認:

“我想用房子做擔保,借一筆錢填公司的窟窿。”

“但我沒想賣房,等公司緩過來,我會把手續撤掉。”

“你欠了多少?”

他沉默很久。

“六百八十萬。”

這個數字,比他公司近三年的利潤總和還高。

他瞞著我擴張門店,又替合夥人做了連帶擔保。

專案失敗後,債權人開始催款。

邱桂蘭知道這件事,便提出了那個辦法。

先利用輿論逼我籤贈房協議,再由邱嘉樹以受贈人的身份拿房產融資。

拿到錢後,一部分替周成業還債,剩下的錢由邱家拿走。

“房子賣不夠呢?”

我問。

周成業握緊杯子。

“禾禾不是還有一套小公寓嗎?”

那套公寓,是我父親去世前留給周禾的,房本上寫著女兒的名字。

我看著他,忽然覺得二十年的婚姻陌生得可笑。

“你連女兒的房子也算進去了?”

“只是最壞的打算。而且她以後結婚,男方不可能沒房。”

我從包裡拿出離婚協議。

“簽字。”

他掃了一眼,臉色沉下去。

“你早就準備好了?”

“從你替邱嘉樹開啟書房門那天起。”

“房子是你的,我認。公司卻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不能一分錢不給我。”

我翻到附件。

公司成立時的三百萬元啟動資金,

來自我父母的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予我個人。

後來兩次增資,也來自我婚前房產的租金收益。

周成業名下的大部分股份,實際由我出資代持。

他這些年從公司轉走的錢,已經超過應分得的部分。

至於他瞞著我承擔的擔保債務,律師已經申請財產保全。

並主張該債務未用於家庭生活,不應由我共同承擔。

“你早就查我?”

“我沒有查你。”

我看著他,“公司每季度的財務報表都發給我。你以為我看不懂。”

他臉上的怒意慢慢褪去,只剩下哀求。

“許嵐,我們還有女兒。為了禾禾,你也不能把我逼到絕路。”

“你用她的公寓填債時,怎麼沒想到她?”

他無話可說。

我起身準備離開,他忽然抓住我的手提包。

“那段錄音不能交給警察。桂蘭說的那些話,我只是隨口應付。”

“她還說了什麼?”

他的臉色僵住。

我抽回包。

“看來,還有我不知道的。”

當天晚上,邱桂蘭發來一段語音。

【許嵐,做人留一線。】

【嘉樹的賬號雖然被限流,素材卻都在我手裡。你要是堅持追究,我們就把周禾的學校、住址和聯絡方式發出去。】

【你女兒受不受得住,自己掂量。】

一分鐘後,她撤回了。

但我的手機設定了自動備份。

我把語音和調解室錄音一併交給警方。

這已經不是普通的家庭糾紛,而是以曝光未成年人隱私相威脅,索取房產利益。

案件性質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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