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桌上沒有我的位置,我轉身奔赴星河_第3章 出發前三天

團圓桌上沒有我的位置,我轉身奔赴星河發布時間:2026-08-31作者:蘑菇殿下

第3章

出發前三天,姐姐的訂婚日期定了下來。

媽媽推開我的房門,身後還跟著設計師。

“知遙,趕緊收拾東西。你姐姐結婚後偶爾回來住,這間房採光好,正好重新裝修。”

我看著她。

“那我以後住哪兒?”

媽媽像聽見了笑話。

“你都工作了,還能一直住孃家?再說,你姐姐以後有了孩子,總得給寶寶準備個房間。”

姐姐靠在門框上。

“你別多想。我就是覺得你這屋浪費了。你一年回來不了幾次,我和景川可是要過日子的。”

“那我的東西呢?”

“能用的放雜物間,不能用的扔了唄。”

她說得輕巧。

彷彿被扔掉的不是我生活過的痕跡,只是幾袋沒人要的垃圾。

媽媽又塞給我一個檔案袋。

“戶口也遷一下。你姐姐訂婚後,景川可能會把戶口遷過來,家裡人口太多,辦事麻煩。”

我抽出最上面的自願遷出宣告。

“遷去哪裡?”

爸爸走上樓。

“你單位不是能接收嗎?實在不行就先掛在學校。年輕人別總想著賴在父母身邊。”

小時候我發高燒住院,爸爸曾守在床邊說:“知遙不怕,爸爸媽媽永遠在。”

原來大人的永遠,保質期這麼短。

姐姐出生在永遠裡。

我卻早已過期。

“行。”

我在遷出宣告上簽字,又取出專案協議遞給爸爸。

“這裡還差一個見證人簽名。”

“又是什麼?”

“工作調動。”

“去哪兒?”

我看著他。

“很遠。”

他的筆停了一下。

我居然還在期待他追問。

可姐姐在身後喊道:“爸,景川說婚房首付還差二十萬。”

爸爸立刻回頭。

“差多少都別急,爸想辦法。”

他簽下名字,把檔案塞回我手裡。

“你去哪兒都行,年輕人多闖闖是好事。家裡的事少摻和,別給你姐姐添堵。”

協議上,“家屬見證人”一欄寫著他的名字。

從此,我去哪裡、什麼時候回來,都與這個家無關。

當晚,我開始收拾行李。

媽媽拿走我的檯燈。

“這個放你姐姐房間合適。”

姐姐抱走書架。

“反正你以後也用不上。”

爸爸搬走床頭櫃,還催我動作快些。

“明天裝修隊就來了。”

三個小時後,房間徹底空了。

我只剩一個二十四寸的行李箱。

爸爸站在門口,滿意地點頭。

“這不挺利索的嗎?早這麼懂事,家裡哪來那麼多矛盾。”

我拉上行李箱。

“爸,你說得對。本來不屬於我的東西,確實不該佔著。”

他沒有聽懂,轉身前還叮囑我。

“以後少回來。你姐姐要組建新家庭,別總打擾她。”

我輕聲回答:

“好。”

這一次,我會很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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