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親姐聯手害我,床頭那隻舊布偶帶我反殺_第五章 5第二天上午
第五章
5
第二天上午,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對方聲音很客氣:
“請問是姜眠女士嗎?”
“我們這邊核實一份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材料,上面留的是您的身份資訊和聯絡電話。”
我握著手機,後背瞬間繃直。
“什麼登記?”
對方頓了一下,像也察覺不對。
“材料顯示,您自願在意外身故後進行器官捐獻,家屬聯絡人填寫的是盧鳳琴女士。”
盧鳳琴。
我親媽。
我胃裡一陣翻湧。
“我沒有登記。”
“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器官捐獻材料。”
“請立刻暫停處理,保留提交材料、聯絡電話、時間記錄。”
對方語氣嚴肅起來:
“好的,我們會標記異常。您方便的話,可以儘快到線下核實身份。”
我聲音發抖:
“材料裡有什麼?”
“身份證影印件、手寫簽名、家屬說明,還有一份您自願幫助家人的補充說明。”
我差點笑出來。
器官捐獻本來是救人的善意。
到了她們手裡,成了給我安排後事的工具。
我結束通話電話,開啟抽屜檢查。
身份證原件還在。
影印件少了幾張。
簽名練習紙也少了。
我把電話錄音、通話記錄全部儲存,發給賀舟。
賀舟直接打電話過來:
“姜眠,聽我說。”
“馬上換鎖。”
“證件原件不要放家裡。”
“資料發我,我幫你找律師。”
“從今天起,不要給你媽開門。”
我聲音乾澀:
“她是我媽。”
電話那頭沉默兩秒。
賀舟說:
“她現在是想害你的人。”
這句話像一盆冷水,把我最後一點幻想澆滅。
下午,我請師傅換鎖。
又把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重要合同,全放進銀行保險櫃。
回家路上,盧鳳琴給我發來一張照片。
是一份“自願承諾書”。
上面寫著:
我姜眠自願幫助姐姐一家渡過難關。
願意配合簽署必要檔案。
願意在特殊情況下完成捐獻登記。
相關補償優先用於外甥治療。
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落款是我的名字。
筆跡很像。
像到我第一眼都恍惚了。
可我仔細看,血一下涼了。
那不是完整簽名。
是從我練字紙上裁下來的幾個字,拼到一起,又拍照處理過。
盧鳳琴發來語音:
“你別裝了。”
“你早就答應幫你姐。”
“現在反悔,還想把全家拖下水?”
“姜眠,做人不能這麼沒良心。”
我沒有回。
舊布偶說:
“別質問。”
“她現在越肯定,後面越難退。”
我把照片、語音、時間全部儲存。
接著,姜悅發了第二條影片。
她臉色蒼白,聲音哽咽:
“我妹妹其實不是壞。”
“她小時候就敏感。”
“大學還去看過心理老師。”
“她總覺得家裡人不愛她,最近還說我們要害她。”
“我希望大家別罵她,她可能只是病了。”
評論區瞬間變了。
“怪不得,原來有精神問題。”
“幻想親姐害她?太可怕了。”
“這種人應該強制治療吧。”
我盯著螢幕,渾身發抖。
她們終於拿出了那張牌。
她們要把我變成一個“不可信的人”。
只要我說屋裡藏人,她們就說我瘋。
只要我說她們騙我簽字,她們就說我幻想。
只要我反抗,她們就說我發病。
舊布偶靠在我手邊:
“別在網上吵。”
“她們會把你拖到一個正式場合。”
“在那裡,讓她們親口把謊說完。”
我閉上眼。
眼淚順著臉頰滑下來。
可這一次,不是委屈。
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