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騙我放棄保送,我走了你哭什麼_第11章 11律師函送到陸氏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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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送到陸氏那天,沈初雪正在參加部門會議。
前臺叫住她,將檔案遞過去。
“沈小姐,這是給您的。”
周圍幾個人都看了過來。
沈初雪沒有接。
“什麼東西?”
“版權律師函。”
會議室裡瞬間安靜。
她硬著頭皮拆開檔案。
裡面寫得很清楚。
三日內撤回侵權作品,公開說明實際創作者,並賠償相關損失。
否則,直接起訴。
同組的人開始低聲議論。
“她不是說那些作品都是自己畫的嗎?”
“聽說她姐已經是陸氏海外專案的首席設計師了。”
“難怪之前她每次都答不上評審的問題。”
沈初雪攥緊檔案。
“那些是我姐自願幫我的。”
律師看著她。
“有授權嗎?”
“我們是姐妹。”
“親屬關係不等於作品授權。”
“她本來就應該幫我。”
律師的目光冷了下來。
“這句話,您可以留到法庭上說。”
沈初雪抓起包離開。
回家後,催債的人已經等在客廳。
母親哭著說:“他們要求今天還錢,不然就封房。”
沈初雪煩躁地看向父親。
“你不是去找我姐了嗎?”
“沒找到。”
“那你找她有什麼用?”
父親臉色難看。
沈初雪指著抵押合同。
“錢是你們借的,裝置也是你們讓我買的。別什麼都推給我。”
母親立刻哭起來。
“還不是為了你能進陸氏。”
“那是你們自己願意。”
她吼完,客廳裡一片死寂。
父親低頭看著合同,忽然發現擔保人一欄寫著沈聽雨的名字。
母親也看見了。
“她怎麼會籤這個?”
父親沒有回答。
當初他們告訴沈聽雨,只是普通裝置分期。
她沒有多問,直接簽了字。
父親拿出手機,給沈聽雨發訊息。
“你回來一趟,家裡有事。”
母親也發了一條。
“聽雨,你爸病了,初雪也很難,你回來看看吧。”
兩條訊息都石沉大海。
沈初雪盯著空白的聊天框,忽然想起沈聽雨走前留下的那句話。
全部結清。
她第一次覺得,那不是賭氣。
是永遠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