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歲我搶在媽媽救人前跳了江_第9章 9陳女士
9
“陳女士,我們不是來替劉大彪求情的。”
宣判一週後,一個自稱經紀人的女人把合同推到媽媽面前。
“我們想幫你把經歷變成有價值的內容。”
媽媽沒翻開合同。
“什麼價值?”
“第一場直播,保底五十萬。”
“你只需要講講被逼跳河的經過。”
經紀人又看向我。
“孩子出鏡效果更好。”
“他說一句害怕,再掉兩滴眼淚,觀眾就買賬。”
媽媽把合同推回去。
“出去。”
“你先看看數字。”
“我說,出去。”
經紀人沒動。
“陳女士,你現在拒絕,不代表以後還有機會。”
“熱度最多維持三個月。”
“普通人一輩子也掙不到五十萬。”
爸爸拿起她的公文包,放到門外。
“我老婆讓你走。”
經紀人語氣冷下來。
“你們真以為判了劉大彪,事情就結束了?”
“他公司的債權和賬號版權,已經轉到我們機構。”
“你們不合作,我們也可以用公開素材做節目。”
我翻開那份合同。
最後幾頁藏著一條授權條款......乙方永久擁有當事人經歷的改編權。
甲方不得再就正義傳媒及關聯方提起訴訟,也不得向辦案機關補充材料。
“媽,她不是來籤直播合同。”
“她要你放棄追查。”
經紀人伸手搶合同。
“孩子看不懂別亂說。”
我把紙遞給爸爸。
合同右下角的公司名稱,他在庭審證據裡見過......正義傳媒最大的廣告結算方。
爸爸拿出手機拍照。
“解釋一下關聯方指誰。”
經紀人站起來。
“商業合同都有保密條款。”
“你們公開拍攝,我會追究責任。”
媽媽擋在她面前。
“在我家拿合同買我的沉默,還怕我留證據?”
“這是合法協商。”
“那就讓蜀黎判斷。”
經紀人變了態度。
“陳秀蘭,做人別隻顧自己。”
“我們公司養著上百名員工。”
“蜀黎繼續查,多少家庭會失去收入?”
媽媽看著她。
“劉大彪逼我下水時,也說幾十萬人都在看。”
“你們總愛拿別人當理由。”
“可掙錢的是你們,挨刀的是我們。”
經紀人抓起外套走了。
爸爸立即聯絡辦案蜀黎。
合同裡的公司與正義傳媒共用一套結算系統。
所謂版權轉讓,發生在劉大彪逃跑前十分鐘......他想把賬號和收益轉走,讓蜀黎查封公司也拿不到後臺原始資料。
可經紀人帶來的合同上,蓋著同一家公司的電子防偽章。
防偽編號連線著尚未關閉的伺服器。
蜀黎順著伺服器恢復了被刪除的原始影片。
十六起造假事件的拍攝記錄全部找回,還有多名賬號負責人討論如何剪掉救援畫面、只保留衝突的聊天記錄。
三天後,那家機構被立案調查。
替劉大彪聯名施壓的賬號紛紛道歉,有人說不知情,有人說只是維護行業發展。
蜀黎公佈資金流水後,這些話沒用了。
他們每轉發一次網暴影片,都收到一筆推廣費。
經紀人再次打來電話。
“你撤回合同證據,我們把授權費提到一百萬。”
媽媽開了擴音。
“你第一次來說五十萬。”
“現在為什麼翻倍?”
“我只是希望大家都留條路。”
“你們給我留過嗎?”
“劉大彪已經判了,你何必趕盡殺絕?”
媽媽看向正在錄音的蜀黎。
“我沒追著你們。”
“是你拿著封口合同走進我家。”
電話那邊安靜了。
媽媽說完最後一句:
“你走的是他留下的路,就該知道那條路通向哪裡。”
這段通話成為補充證據。
機構負責人因幫助轉移違法所得和銷燬證據被採取強制措施。
劉大彪最後的資金通道也被凍結。
媽媽沒簽任何直播合同。
她用積蓄租下一間小門面,爸爸辭掉紡織廠的工作,兩人一起賣包子。
超市老闆路過問:“放著五十萬不要,天天起早揉麵,圖什麼?”
媽媽把找零遞給客人。
“圖我掙的每一分錢,都不用拿別人的命當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