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歲我搶在媽媽救人前跳了江_第8章 8割繩是王桂花的個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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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繩是王桂花的個人行為,與我無關。”
幾個月後,劉大彪站在被告席上,開口就甩鍋。
王桂花隔著位置罵他。
“刀是你買的!”
“劇本也是你寫的!”
劉大彪轉向法官。
“她分贓不均,故意報復我。”
“我承認拍假影片,承認管理有問題。”
“但我從沒要求她殺人。”
公訴人問:
“工作群裡的割繩版檔案是誰上傳的?”
“公司很多人知道我密碼。”
“那段指揮語音呢?”
“可能是合成的。”
“你逃跑途中為什麼搜尋故意殺人未遂的量刑?”
劉大彪換了副面孔。
“我害怕。”
“我就是個普通創業者,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當然害怕。”
他從甩鍋變成示弱。
“我家裡還有老人。”
“公司三十多個員工靠我吃飯。”
“重判了,他們怎麼辦?”
媽媽的手指在我掌心收緊。
我抬頭看她,她沒有躲開劉大彪的視線。
公訴人拿出第一份證據。
王桂花手機裡的轉賬記錄......買刀的錢,由劉大彪個人賬戶支付,備註寫著道具損耗。
第二份證據,他車裡行車記錄儀的雲端錄音。
錄音開始時,劉大彪還在笑。
“她要是肯下水,就讓潛水的拖她久一點。”
“最好嗆幾口,畫面才真。”
王桂花問:
“她要是發現裝置呢?”
“割繩。”
“現場那麼多人,誰能證明是你割的?”
“她死了,我們就做家屬索賠和群眾反思。”
“十五天熱度,夠公司翻身。”
法庭安靜下來,只剩錄音聲。
劉大彪抓住欄杆。
“斷章取義!”
“前面還有內容!”
公訴人:
“完整錄音二十七分鐘,已提交法庭。”
“是否當庭全部播放?”
劉大彪沒吭聲。
他的律師低頭翻完材料,抬起頭。
“被告人,你此前沒有告知我這段錄音。”
劉大彪壓低聲音。
“那是玩笑。”
“做內容的人都這麼聊選題。”
公訴人繼續:
“你認為死亡也可以成為選題?”
“我沒想過她真會死。”
“你讓王桂花割斷承重繩。”
“下面有水警。”
“水警是孩子報警後趕到的,不是你安排的。”
“我不知道。”
劉大彪抬高聲音。
“而且那個孩子砸消防箱,用滅火器噴人,也造成了損失。”
“他們一家不是完全無辜!”
法官打斷。
“七歲兒童為阻止正在發生的人身侵害採取緊急避險,與本案犯罪事實無關。”
爸爸慢慢吐出一口氣。
公訴人舉起最後一份證據。
“正義傳媒地下室共查獲十六份劇本。”
“九起已實際拍攝,四名群眾曾因拍攝受傷。”
“你利用剪輯煽動網暴,再向受害者索要和解影片。”
“所謂公司收入,主要來自這種犯罪鏈條。”
此前聯名替他說話的賬號,全被列進待查合作方名單。
劉大彪轉身去找旁聽席上的人。
那些說會替他作證的合作方,沒有一個抬頭。
宣判......故意殺人未遂,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非法經營。
數罪併罰,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桂花十年。
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法槌落下,劉大彪抓住欄杆。
“我可以賠錢!”
“我認罪,能不能輕判?”
法警拉開他的手。
他又朝媽媽喊:
“陳秀蘭,我給你一百萬!”
“你出諒解書,我以後絕不碰你們家!”
媽媽沒站起來。
“你有錢的時候,用錢找人推我下橋。”
“沒了自由,又想用錢買我閉嘴。”
“我不要。”
鐵門關上以前,劉大彪還在喊。
可這一次,所有攝像機記錄的都是完整畫面。
再沒有人替他剪掉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