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歲我搶在媽媽救人前跳了江_第8章 8割繩是王桂花的個人行為

重回七歲我搶在媽媽救人前跳了江發布時間:2026-08-28作者:愛吃番茄炒蛋

8

“割繩是王桂花的個人行為,與我無關。”

幾個月後,劉大彪站在被告席上,開口就甩鍋。

王桂花隔著位置罵他。

“刀是你買的!”

“劇本也是你寫的!”

劉大彪轉向法官。

“她分贓不均,故意報復我。”

“我承認拍假影片,承認管理有問題。”

“但我從沒要求她殺人。”

公訴人問:

“工作群裡的割繩版檔案是誰上傳的?”

“公司很多人知道我密碼。”

“那段指揮語音呢?”

“可能是合成的。”

“你逃跑途中為什麼搜尋故意殺人未遂的量刑?”

劉大彪換了副面孔。

“我害怕。”

“我就是個普通創業者,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當然害怕。”

他從甩鍋變成示弱。

“我家裡還有老人。”

“公司三十多個員工靠我吃飯。”

“重判了,他們怎麼辦?”

媽媽的手指在我掌心收緊。

我抬頭看她,她沒有躲開劉大彪的視線。

公訴人拿出第一份證據。

王桂花手機裡的轉賬記錄......買刀的錢,由劉大彪個人賬戶支付,備註寫著道具損耗。

第二份證據,他車裡行車記錄儀的雲端錄音。

錄音開始時,劉大彪還在笑。

“她要是肯下水,就讓潛水的拖她久一點。”

“最好嗆幾口,畫面才真。”

王桂花問:

“她要是發現裝置呢?”

“割繩。”

“現場那麼多人,誰能證明是你割的?”

“她死了,我們就做家屬索賠和群眾反思。”

“十五天熱度,夠公司翻身。”

法庭安靜下來,只剩錄音聲。

劉大彪抓住欄杆。

“斷章取義!”

“前面還有內容!”

公訴人:

“完整錄音二十七分鐘,已提交法庭。”

“是否當庭全部播放?”

劉大彪沒吭聲。

他的律師低頭翻完材料,抬起頭。

“被告人,你此前沒有告知我這段錄音。”

劉大彪壓低聲音。

“那是玩笑。”

“做內容的人都這麼聊選題。”

公訴人繼續:

“你認為死亡也可以成為選題?”

“我沒想過她真會死。”

“你讓王桂花割斷承重繩。”

“下面有水警。”

“水警是孩子報警後趕到的,不是你安排的。”

“我不知道。”

劉大彪抬高聲音。

“而且那個孩子砸消防箱,用滅火器噴人,也造成了損失。”

“他們一家不是完全無辜!”

法官打斷。

“七歲兒童為阻止正在發生的人身侵害採取緊急避險,與本案犯罪事實無關。”

爸爸慢慢吐出一口氣。

公訴人舉起最後一份證據。

“正義傳媒地下室共查獲十六份劇本。”

“九起已實際拍攝,四名群眾曾因拍攝受傷。”

“你利用剪輯煽動網暴,再向受害者索要和解影片。”

“所謂公司收入,主要來自這種犯罪鏈條。”

此前聯名替他說話的賬號,全被列進待查合作方名單。

劉大彪轉身去找旁聽席上的人。

那些說會替他作證的合作方,沒有一個抬頭。

宣判......故意殺人未遂,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非法經營。

數罪併罰,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桂花十年。

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法槌落下,劉大彪抓住欄杆。

“我可以賠錢!”

“我認罪,能不能輕判?”

法警拉開他的手。

他又朝媽媽喊:

“陳秀蘭,我給你一百萬!”

“你出諒解書,我以後絕不碰你們家!”

媽媽沒站起來。

“你有錢的時候,用錢找人推我下橋。”

“沒了自由,又想用錢買我閉嘴。”

“我不要。”

鐵門關上以前,劉大彪還在喊。

可這一次,所有攝像機記錄的都是完整畫面。

再沒有人替他剪掉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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