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逼我發病後,間歇性失憶症真千金殺瘋了_第10章 10八年前
10
八年前,我在派出所等了整整一夜。
值班記錄上寫著,警方聯絡到親生父母,對方卻拒絕接回。
第二頁夾著媽媽當年的筆錄。
【養女情緒不穩定,暫緩認親。】
那天,江念念聽說他們找到親生女兒,吞了一整瓶安眠藥。
媽媽趕到派出所門口,卻沒有進去。
她隔著車窗看了我十分鐘,最後選擇回醫院陪江念念洗胃。
律師遞給我一張模糊的監控截圖。
畫面裡,十歲的我抱著書包坐在窗邊。
媽媽的車就停在玻璃外。
我們離得不到五米。
我每聽見腳步聲都會抬頭。
直到天亮,也沒人來。
值班女警給我泡了一碗麵。
我沒捨得吃完,留下半碗,怕爸爸媽媽來了會餓。
強烈刺激讓我第一次徹底斷片。
再醒來時,三個欺負我的混混躲在警察身後,哭著求保護。
我忘掉的,還有第一次被親生父母放棄。
媽媽跪在病床前,額頭抵著我的手背。
“我那時只是想先救念念。”
“我以為過幾天再接你,也來得及。”
爸爸站在她身後,第一次低下頭。
三個哥哥誰也不敢看那張截圖。
他們那天都在醫院陪江念念。
大哥給她買糖,二哥守著點滴,三哥一遍遍保證不會讓任何人取代她。
可這八年裡,她替江念念過了八次生日。
我在救助站、寄養家庭和街頭換了十幾個住處。
她口中的幾天,走完了我的整個童年。
我曾經無數次替他們找理由。
也許他們不知道,也許他們找不到,也許再等等就會來。
原來他們什麼都知道。
只是不來。
我抽回手,將那把木梳放在她面前。
“你回去吧。”
“我已經不需要你替我梳頭了。”
半年後,案件宣判。
江念念因縱火、故意傷害和誣告獲刑。
二哥因非法治療獲刑並被吊銷執照,涉事醫院停業整頓。爸爸和大哥因非法拘禁、銷燬證據承擔刑責。
媽媽每天給我發訊息。
第一百八十三條仍然是:回家吧。
她還發來新房間的照片。
床頭擺著遲到八年的玩偶,衣櫃裡掛滿我現在已經不喜歡的裙子。
我沒有回覆。
爺爺留下的股份回到我名下。
我拿出其中一部分,建立了為失憶症患者免費儲存影像和醫療記錄的雲端平臺。
平臺第一條規則是:記錄只屬於患者本人,任何家屬無權關閉、剪輯或刪除。
上線當天,曾經警告我“沒有死角”的護士發來一張照片。
牆角的攝像頭重新亮起紅燈。
這一次,它保護的不是醫院。
是病床上的人。
上線那天,我搬進自己的公寓。
屋裡只有一臺攝像機,開關在我手裡。
我不再需要它證明自己有沒有傷人。
只是偶爾還會對著鏡頭,和她覆盤我們共同醒著的時間。
夜裡,我坐到鏡頭正下方,問她:“還怕黑嗎?”
右手抬起來,在心口輕輕敲了兩下。
“你呢?”她問。
我看著閃爍的紅燈,伸手按下關閉鍵。
房間陷入黑暗。
沒有耳鳴,沒有空白,也沒有人奪走我的身體。
她仍和我一起醒著。
我拉開窗簾,清晨的光落進來。
從前,我求他們給我一雙不會撒謊的眼睛。
現在,我終於可以不靠任何人證明自己。
這一次,不需要誰替我記。
我們都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