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醒來後,我拔掉了呼吸機_第10章 10那場大火燒死了二十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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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大火燒死了二十三個人。
其中包括周既明、十七名早已死亡的實驗者,以及我的母親。
許澄和另外三十一名被神經蟲控制的人活了下來。蟲子被高溫殺死後,他們恢復了自己的記憶。
許澄醒來時一直哭。
她記得父親借她的身體擁抱母親,記得那東西在她腦中翻看不屬於她的人生,卻不記得車禍前自己為什麼出門。
醫生說,那部分記憶永遠回不來了。
我也沒有成為英雄。
網上有人說我忍辱負重,救了所有人。
也有人說,我明明可以報警,卻為了製造一場驚天翻案,放任母親和無辜者進入法庭。
他們說得都對。
我確實可以更早說出一切。
可能沒人相信,可能周既明會逃,可能那東西會換身體。
但也可能,母親不會死。
我選擇了最殘忍、最轟動的方式。
所以我必須承擔結果。
一年後,法院再次宣判。
我因故意殺害父親、縱火以及危害公共安全,被判處無期徒刑。
宣判那天,裴謹站在律師席上問我是否上訴。
我搖頭。
離開法庭前,他交給我一個塑膠袋。
裡面是父親被燒得發黑的消防勳章。
“火場裡找到的。”
我把勳章握在掌心,邊緣割破皮膚。
血一點點滲出來。
我忽然想起父親第一次醒來時,看向我的眼神。
恐懼、哀求,還有一絲我當時不敢承認的悲傷。
也許那三分鐘裡,他真的回來過。
也許他想告訴我,身體裡還有別的東西。
也許他只是太虛弱,沒來得及回答那個根本不存在的叔叔。
沒有人知道。
我親手殺死的,可能是怪物。
也可能是剛剛從死亡裡爬回來,想再看女兒一眼的父親。
我會用餘生記住這件事。
尾聲
入獄後的第七個月,我收到一封沒有寄件人的信。
信封裡只有一張照片。
照片拍攝於另一座城市的幼兒園。
幾十個孩子躺在午睡室的小床上,手腕都貼著一枚銀白色圓片。
鏡頭角落,一個小女孩沒有睡。
她坐在床邊,直直看著拍照的人。
照片背面有一行歪歪扭扭的鉛筆字:
“小滿,爸爸找到你了。”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按響牢房警鈴。
走廊盡頭,值班獄警慢慢抬起頭。
她隔著鐵門看我,嘴角一點點揚起。
下一秒,整棟監獄的廣播同時響了。
一個孩子、一個老人、一個年輕女人,還有我的父親,用成百上千種聲音,一起說道:
“小滿。”
“這一次,你準備燒死多少人?”
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