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誣陷我侵犯?可我凌晨差點把自己的魔丸卸載了啊_第4章 4兩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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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我方提起的名譽侵權案第一次開庭。
這兩個月裡,陳妍沒有停止發聲。
她每天固定更新三條動態,早上講自己失眠,中午講自己不敢出門,晚上講網友為什麼還不相信她。
每條動態的結尾,都有一句一樣的話:
“我只想讓林亦受到應有的懲罰。”
而我從醫院出院後,沒再接受任何採訪。
不是因為我默認了。
是陸川說,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式,任何一句多餘的話,都可能被剪成下一段錄音。
我聽他的,安靜養了二十七天。
出院那天,醫生叮囑我暫時不要劇烈運動。
我問:“走路算嗎?”
醫生看了我一眼。
“你現在最該避免的,是胡思亂想。”
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
畢竟網上的人已經替我想完了。
開庭當天,法院門口來了不少人。
有人舉著“還受害者公道”的牌子,也有人舉著手機直播。
陳妍穿了一件淺灰色長裙,身邊跟著她的代理律師。
她看見我時,腳步停了一下。
隨後紅著眼睛,往律師身後靠了靠。
陸川壓低聲音:“劇本痕跡很嚴重啊。”
“你怎麼知道?”
“看多了這種事,有經驗了。”
我點點頭。
“專業。”
進入法庭後,陳妍的律師先陳述事實。
他說我利用情感博主的身份獲取信任,以諮詢為名把未成年女孩騙到酒店,隨後實施侵犯,還在事後跟蹤、威脅受害人。
每一個詞都很重。
重到旁聽席上有人倒吸涼氣。
我坐在被告席後面,沒有說話。
陸川也沒有馬上反駁。
他只是低頭翻著檔案。
陳妍的律師陳述完畢,法官問陳妍是否補充。
她站起來,聲音很輕。
“我只希望他不要再傷害別人。”
旁聽席裡有人開始抽泣。
陸川終於合上了檔案。
他起身,先問了陳妍一個問題。
“你確定案發時間是8月11日20點30分到21點10分?”
陳妍點頭。
“確定。”
“你確定案發地點是酒店八層808號房?”
她咬了咬唇。
“確定。”
“你確定,是林亦把你從大堂帶進電梯?”
“確定。”
陸川沒有再問。
他轉身,從檔案袋裡拿出第一份證據。
“這是酒店大堂的監控記錄。”
第二份證據被放到桌上。
“這是酒店客房系統記錄。808號房當晚沒有任何入住,也沒有門卡刷卡記錄。”
陳妍的臉色變了。
她的律師立刻起身,提出異議,說監控無法證明房間裡沒有發生過什麼。
陸川沒有爭辯,只是拿出了第三份材料。
“這是我方當事人當晚的急診分診記錄。”
記錄上的時間精確到分鐘。
21點17分,急診分診。
21點24分,完成初步檢查。
21點46分,辦理住院。
22點18分,我仍在泌尿外科三號病房接受治療。
法官翻了翻那幾頁記錄,又抬頭看向陳妍。
她的嘴唇動了一下,卻沒有發出聲音。
陸川把最後一張紙推到審判席前。
“這不是推測,也不是我方當事人的單方面陳述。”
“每一個時間點,都有醫院的診療記錄和醫護人員簽字。”
旁聽席上原本伸長脖子的人,慢慢坐直了。
法庭裡安靜下來。
陸川看向審判席,聲音不高,卻清清楚楚地傳到了每個人耳朵裡。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在所謂案發當天,已經因為嚴重傷情被醫院診斷並收治。”
他停了一下。
“從醫學事實看,他當時根本沒有作案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