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誣陷我侵犯?可我凌晨差點把自己的魔丸卸載了啊_第3章 3護士叫周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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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叫周嵐,是當天晚上值班的人。
她記得陳妍。
“她下午六點多就來過一次。”周嵐翻著值班記錄。
“說是你的朋友,問你是不是在急診。那時你還在急診留觀,沒正式辦住院。”
“你告訴她了?”陸川問。
“沒有。她後來自己在走廊轉了很久,還趁沒人注意拍了幾張照片。”
周嵐指著記錄上的時間。
“晚上十點零九分,她又來過一次。”
我看著那個時間。
那時我剛做完檢查,躺在病床上連翻身都費勁。
她卻在網上說,我一路跟蹤她到醫院。
陸川問:“醫院有監控嗎?”
周嵐點頭。
“公共走廊都有。”
“能保留嗎?”
“已經保留了。”
她看了我一眼。
“你們這事鬧得太大,護士長說誰都不許刪。”
我忽然覺得,醫院的管理制度比網際網路可靠。
至少它不會因為誰哭得好看,就自動修改時間。
當天晚上,陸川把我和陳妍的聊天記錄重新整理了一遍。
他沒有急著釋出,而是把每一個時間點標了出來。
18點41分,陳妍第一次發訊息,說自己“馬上到了”。
19點12分,她發來酒店定位。
20點03分,她說自己已經坐在大堂靠窗位置。
20點11分,我抵達酒店。
20點15分,她開始諮詢。
20點55分,諮詢結束。
21點02分,我叫了車。
21點17分,急診分診。
22點18分,陳妍釋出醫院照片。
每一條記錄都很普通。
普通到不值得任何人專門編造。
可放在一起,就成了一條她無法解釋的時間線。
陸川把表格推到我面前。
“現在可以發了。”
我看了看那張表。
“只發時間線。”
“不放監控?”
“先不放。”
“你想給她機會?”
“我是在給她機會自己選。”
陸川看著我,忽然笑了。
“她要是聰明,就該刪掉那條醫院照片。”
陳妍沒有刪。
她在凌晨一點開了直播。
直播背景是醫院門口,身後掛著急診樓的燈牌。
她對著鏡頭哭了二十分鐘,反覆說自己“只是想討一個公道”。
直播間裡有人問她,既然是晚上十點半才到酒店,為什麼八點多就出現在聊天記錄裡。
她低頭沉默了幾秒。
然後說:“那是我記錯了。”
有人繼續問,既然她說自己十點半才到酒店,為什麼十點十八分卻已經在醫院拍到了我的照片。
她擦著眼淚說:“他有可能是分身。”
陸川正在喝水,聽到這句話,直接嗆了三秒。
我把紙巾遞給他。
“慢點。”
“不是。”他咳得眼睛發紅,“她這是準備把你往玄幻題材裡寫?”
我看著直播間不斷重新整理的彈幕。
“可能她覺得,情感博主都懂一點超自然。”
第二天上午,平臺發來通知,要求我在二十四小時內提交情況說明。
與此同時,陳妍的律師也發來了一份材料。
她正式報案了。
我沒有再和她在網上爭辯,而是在陸川的建議下提起了名譽侵權訴訟。
至於她提交的偽造證言和其他涉嫌違法的線索,警方另行調查。
材料裡寫得很清楚:
8月11日晚,我以情感諮詢為名,將她帶進酒店房間,對她實施了侵犯。
她還提交了那段二十七秒的錄音、醫院走廊照片,以及一名“目擊證人”的證言。
陸川看完證人姓名,抬起頭。
“這個人你認識嗎?”
我搖頭。
“不認識。”
“她說看見你把陳妍帶進了電梯。”
我看了一眼時間。
“我那天連站都站不穩。”
陸川把材料重新翻了一遍。
“她終於把事情送進了需要證據的地方。”
窗外天剛亮,醫院走廊裡傳來推車聲。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病歷。
“那就等她繼續說。”
我不知道的是,她接下來會把那句“記錯了”,變成整個案子裡最貴的一次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