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驚現神秘“兒子”,我親手把他從名校轉走_第三章 3第二天一早

戶口驚現神秘“兒子”,我親手把他從名校轉走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卷尾蝦

第三章

3.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第一小學。

招生辦公室在行政樓二樓。

我報出丁煜辰的名字,說自己是系統登記的母親,需要核對報名材料。

老師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笑著說:

“丁煜辰的資料很齊,稽核流程已經走得差不多了。您今天是來補充材料的嗎?”

我說:“我來核對。”

她沒聽出我的語氣不對,轉身從櫃子裡拿出一沓檔案。

厚厚一疊。

每一份上,都有我的名字。

有的簽名在右下角。

有的按著紅色手印。

我翻到那份監護人委託書,幾乎被氣笑。

上面寫著:

本人顧南梔,系丁嘉佑生母,因工作繁忙,委託孩子父親及親屬協助接送,但孩子戶籍及監護關係隨本人。

生母。

工作繁忙。

委託孩子父親接送。

他們甚至替我安排好了一個離異帶娃的人生。

我指著簽名問老師:

“你們稽核時,核驗過我本人嗎?”

老師的笑容慢慢收住。

“材料是線上提交,線下複核時由孩子家長帶來的。戶籍系統顯示關係為母子,房產也在您名下,材料表面完整,所以......”

“所以沒人問過我這個‘生母’本人?”

她沉默了一下。

“顧女士,您這邊是有什麼異議嗎?”

“這些簽名不是我寫的。”

她臉色變了。

我繼續往下翻。

離異協議裡,男方叫丁承業,女方竟然寫的是我。

協議約定,孩子丁煜辰隨母親許梔生活。

可接送授權表上,丁承業是主要接送人。

緊急聯絡人裡還有一個女人,梁知夏。

備註寫著:後媽。

我盯著“後媽”兩個字,冷笑了一聲。

戶籍材料裡我是母親。

離異協議裡我是前妻。

學校接送裡又冒出個“後媽”。

這個局做得很完整。

但越完整,越說明它不是臨時起意。

老師已經不敢再用輕鬆語氣跟我說話。

她叫來了年級招生負責人。

負責人看完我提供的戶籍異議回執,表情立刻嚴肅。

“顧女士,如果您確認這些簽名和授權非本人出具,我們建議您向教育局提交複核申請。學校會配合。”

“我要影印這些材料。”

“涉及學生隱私,不能全部給您影印。”

我看著她。

“檔案裡寫我是孩子生母,也是監護人。現在我的身份被冒用,房產學位被佔用,你們至少要給我出具一份材料清單和受理說明。”

負責人猶豫片刻,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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