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婚禮,請帖上父親那一欄不是我的名字_第2章 一句話
第2章
一句話,徹底斬斷了我們之間最後的父女情分。
在她心裡,賀志勝不僅是一個拿得出手的長輩,更是一個隨時可以提款的錢袋子。
而我這個只會幹粗活、省吃儉用給她攢首付的親爸,早就成了她急於擺脫的底層累贅。
“既然他這麼大方,那你們以後就當一家人吧。”
我轉頭看向沈玉蘭,指了指桌上的協議:“簽字。字簽了,我絕不打擾你們一家三口的體面。”
沈玉蘭臉色鐵青,她一把抓起桌上的離婚協議,連同那張寫著“賀志勝先生”的請帖一起扔回我身上。
“夢琪下個月就結婚,你非要在這個時候給我找不痛快是吧?我告訴你,想離婚,門都沒有!”
她冷哼一聲,拿起車鑰匙往外走,“你就在家好好清醒清醒,等婚禮結束我們再算這筆賬。夢琪,走,去酒店試菜。”
林夢琪站起身,經過我身邊時,沒有絲毫停留,跟著她母親摔門而去。
空蕩蕩的客廳裡,只剩下我一個人。
我彎腰撿起地上的離婚協議,拍了拍上面的灰塵。
我開始收拾行李。
東西其實不多。開啟衣櫃,屬於我的衣服只有寥寥幾件,大部分都是耐髒的工裝和舊夾克。
而櫃子的另一邊,掛滿了沈玉蘭的高階套裝,和林夢琪各種名牌包的防塵袋。
我在抽屜最底層,翻出了一箇舊鐵盒。
裡面裝著林夢琪小時候的病歷本、打疫苗的小綠本,還有她從小到大的每一張獎狀。
看著這些泛黃的紙張,往事一幕幕湧上心頭。
沈玉蘭年輕時在企業做銷售,一年到頭在外地出差。
是我一邊在汽配城搬貨,一邊把發高燒的林夢琪背去醫院,整夜整夜地守在病床前。
岳父癱瘓在床的那三年,也是我端屎端尿,伺候到老人嚥氣。
我以為,我的付出她們都看在眼裡。
可直到一年前,賀志勝離婚搬回了本地。
他是沈玉蘭以前鄰居家的哥哥,兩人從小一起長大,後來認了幹兄妹。
賀志勝回來的那一天,沈玉蘭就像變了一個人。
她不再說工作忙,賀志勝租的辦公室網路壞了,她大半夜開車過去幫他找人修;
賀志勝應酬喝多了,她能連夜跑遍半個城市去給他買解酒藥;
賀志勝說一個人籌備新公司太累,她直接請了兩天假,忙前忙後連一口水都顧不上喝。
而我呢?
去年冬天,我在倉庫搬貨時被砸傷了腿,疼得連站都站不起來。
我給沈玉蘭打電話,想讓她來接我去醫院。
她在電話那頭極其不耐煩:“我正幫老賀看寫字樓呢,走不開。你腿疼就自己打個車去醫院,多大個男人了,非得麻煩我?”
說完,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那天,我是咬著牙,一瘸一拐挪到街上打車的。
回家後,我在床上躺了三天,沈玉蘭連一句關心都沒有。
林夢琪不僅沒有心疼我,反而端著一杯水站在我床前,理直氣壯地說:“爸,賀叔剛離婚,孤身一人在咱們這兒創業,多不容易啊。”
“我媽去幫幫忙怎麼了?你別總是一天到晚心胸那麼狹窄,多體諒體諒別人行不行?”
那時,我總在心裡告訴自己,日子就是這麼過的,忍忍就算了。
可直到今天,看到那張印著“賀志勝”名字的請帖,看到彩排時他們三個人其樂融融的畫面,我才徹底醒悟。
我的忍讓,在她們眼裡就是窩囊。
我把鐵盒裡的病歷和獎狀全都倒進了垃圾桶。
既然她們不需要我這個父親,這些所謂的回憶,也不過是一堆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