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嫌我管太多趕我走,走後才問我葯在哪_第7章:

他嫌我管太多趕我走,走後才問我葯在哪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燈下

第7章:

三個月租期的第一週,物業給他打電話收水電費。

他下意識說。

“找沈雨寧。”

話出口後,自己先愣住。

最後又改口。

“把繳費連結發我。”

物業很快發來。

他研究了十分鐘才繳成功。

不過是件再普通不過的小事。

可過去五年,他從沒做過一次。

我看見那條訊息時,正在陶藝教室。

泥胚在掌心慢慢成形。

我沒有馬上回復。

其實這個問題,我以前很想讓他問。

可真等到了,反而沒那麼重要了。

半小時後,我只回了一個字。

“累。”

周崇禮沒有繼續追問。

第二天,他辦理出院。

沒有再讓人通知我。

分居期還剩兩週。

律師提醒我,如果雙方仍決定結束婚姻,可以開始談正式離婚條款。

我說。

“按之前方案走。”

財產其實並不複雜。

婚前各自歸各自。

婚後共同部分平均分。

他公司的股權,我不要。

我的公司,他也沒資格碰。

唯一有爭議的是濱江壹號院。

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產權沒有問題。

我願意給他一個月搬離期。

律師有些意外。

“你不打算立刻收回?”

“沒必要。”

“讓他找好地方。”

我已經不想靠讓他狼狽來證明自己贏了。

真正的結束,不需要把誰踩進泥裡。

談判那天,周崇禮準時來了。

他看起來比以前安靜。

林微瀾沒有出現。

聽朋友說,兩人早就淡了。

不是誰騙了誰。

只是她越來越受不了他對生活細節的要求。

有一次她直接問。

“你到底是在談戀愛,還是在找另一個沈雨寧?”

那句話讓他沉默了很久。

律師說到房屋搬離期限時,他忽然抬頭看我。

“我可以繼續住嗎?”

我沒聽懂。

“什麼?”

“我按市場價付租金。”

律師也愣了一下。

我看著他。

“為什麼非要住那裡?”

周崇禮沉默很久。

“習慣了。”

我忽然覺得有點悲哀。

以前他覺得,這個家裡最讓他窒息的是我。

現在我走了,他卻捨不得那個殼。

“可以。”

我說。

“最多三個月。”

他眼裡閃過一點意外。

我補了一句。

“以後房租、水電、物業,全部你自己處理。”

他嘴角動了動。

像是想笑,最後卻沒笑出來。

談完後,他把一個透明檔案袋給我。

裡面是我以前寫過的十幾張用藥便籤。

“我整理東西找到的。”

“你拿回去吧。”

我沒有接。

“留著。”

他猛地看向我。

我說。

“上面的東西對你還有用。”

“以後照著做。”

那一瞬間,他眼裡的光幾乎讓我心軟。

可我很快明白,那不是希望。

只是誤會。

我只是希望他學會照顧自己。

不是準備再回去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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