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世深情盡負,愛恨終成陌路_第8章 8文化機構邀請我成立獨立閱讀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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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機構邀請我成立獨立閱讀工作室。
辦理註冊時,工作人員問:“需要掛靠現有公司嗎?”
我將材料遞進視窗:“不需要,我獨立負責。”
印章落下,檔案上留下完整的名字。
沈榆秋。
律師調查確認,賣房款大部分進入賀承嶼公司,用於支付租金、裝置和員工工資。
我獨立完成的客戶維護、活動方案和運營流程,也被公司長期使用。
我正式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投入、支付合理收益,並停止侵佔專案成果。
賀承嶼得知後,要求與我見面。
律師拒絕,他便寄來三封信。
第一封談治療,第二封許諾把婚房給我,第三封寫了滿頁道歉。
律師將信放在桌上:“要看嗎?”
我把信推回去:“不看。請他在法庭上回答,為什麼把我的投入說成戀愛贈與,為什麼拿我的勞動給自己包裝履歷。”
“他願意公開道歉。”
“道歉不能替代賠償,也不能撤銷證據。”
我拿起訴訟材料:“案件之外的信件,不必再轉交。”
訴訟推進期間,警方重新調查了我領證前遭遇的電梯故障。
維修記錄顯示,事故前有人使用婚禮策劃方的證件進入裝置區域。
監控裡的身形與蘇曼寧接近,更衣室垃圾桶中還找到工具包裝。
警方讓我再次配合陳述。
“沈女士,事故發生後,賀承嶼是否看過相關消費記錄?”
“看過。”
我壓住掌心舊傷,聲音繃得很緊:“他替蘇曼寧解釋,說工具用來佈置婚禮。他還勸我不要追究,怕影響第二天領證。”
辦案人員停下筆:“他有沒有隱瞞兩人的關係?”
“有。”
“當時您知道嗎?”
我望著桌上的證物照片,喉嚨堵了片刻。
“我躺在病床上,右耳聽不清。他們站在床邊,用我聽不懂的語言商量怎麼繼續騙我。”
話說完,我沒有落淚,只將袖口往下扯了扯,遮住手腕處的淤痕。
走出詢問室,梁嘉樹遞來一瓶水。
“下午的簽約可以延期。”
我擰開瓶蓋,喝了兩口:“不用。她想阻止我開始新生活,我偏要按原計劃籤。”
下午三點,工作室完成首輪合作簽約。
同一時間,蘇曼寧因涉嫌故意傷害和妨礙救援接受調查。她打電話向賀承嶼要錢,卻得知他的資產已因債務與訴訟被凍結。
庭審前,我抱著檔案走上法院臺階。
廣場大屏正在播放工作室的專案新聞。賀承嶼站在臺階下,手裡拿著債務調查通知和我的起訴書。
他往前走了兩步。
“榆秋。”
我沒有停。
他攔到側前方,嗓音乾澀:“給我十分鐘。”
我轉頭看他,語氣冷靜:“賀先生,你若想解釋,進去對法官解釋。別擋我的路。”
律師上前隔開他。
我邁上最後一級臺階,沒有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