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世深情盡負,愛恨終成陌路_第9章 9調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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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確認,蘇曼寧提前購買工具,利用工作身份進入裝置區域。
她製造電梯故障,還刪除部分求救記錄,造成救援延誤。
我在電梯裡摔傷,右耳留下聽力後遺症,並在缺氧狀態下昏倒。
法庭上,蘇曼寧仍在辯解。
“我只想嚇她,讓她推遲領證。我沒想害死她。”
法官打斷她:“你進入裝置區域、破壞設施、刪除求救記錄,每一步都在擴大傷害後果。感情糾紛不能成為侵害他人安全的理由。”
她被帶離時,一直朝旁聽席尋找賀承嶼。
賀承嶼低著頭,沒有看她。
可他同樣逃不開責任。
事故發生後,他見過可疑消費記錄,卻向警方提供不完整資訊。
他怕婚禮取消,更怕兩年的婚外關係曝光。
公司調查還發現,他曾挪用經營資金,支付蘇曼寧的珠寶、旅行和住房費用。
融資失敗後,債權人申請處置股份,婚房與車輛陸續被出售,公司也被投資方接管。
民事判決宣讀那天,我坐在原告席,雙手交握放在桌上。
法院確認,我的資金與勞動貢獻不能因未婚關係被認定為無償付出。
賀承嶼及相關公司需要返還投入本金、合理收益和賠償。
判決書裡,我的名字一次次出現在早期資金、專案運營和成果歸屬後面。
走出法院,律師將檔案遞給我:“款項會按執行程式追回。”
我接過判決書,眼眶發熱,紙頁在視線裡晃了晃。
梁嘉樹站在兩步外,沒有安慰,也沒有催促。
我用手背擦掉眼淚,長出一口氣:“走吧,下午還要去門店。”
另一邊,賀承嶼在走廊坐了很久。
健康調查結束後,合作品牌與他全部解約。
疾病可以治療,也不該成為任何人遭受羞辱的理由。
真正讓他失去一切的,是隱瞞風險、欺騙伴侶,以及放任蘇曼寧傷害我。
處理完最後一份資產檔案,他獨自去了舊城區。
最早租住的房子已經轉賣,牆上還留著傢俱搬走後的印子。
七年前,我蹲在地上貼牆紙,他踩著梯子裝燈。停電後,兩個人點著蠟燭吃泡麵。
他說,只要我在,出租屋也算家。
後來房子越來越大,他把我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也把我的退讓當成不會離開的證據。
那天夜裡,他向律師提出請求。
“我願意把剩下的財產都給她,只見一次。”
律師按照我的原話回覆:“沈女士不接受交易,也不接受見面。”
他坐在舊房門口直到天亮,手裡攥著那枚退回的戒指。
而我正在另一座城市,為工作室第一家獨立門店剪綵。
紅綢落地,孩子們抱著書跑進門。家長圍在活動區外,員工忙著引導隊伍。
宋嵐把剪刀收回托盤:“沈總,開業致辭。”
“別喊沈總,聽著累。”
我接過話筒,目光越過一排排書架:
“今天不講長話。門開了,書到了,課程也準備好了。歡迎大家進來看看。”
掌聲響起。
系統提示音被淹沒在人聲裡,我沒有費力去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