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諒解書逼死我媽後,我讓仇人身敗名裂_第八章 8聽證會結束不到半小時
第八章
8.
聽證會結束不到半小時,方亦驍被依法帶走。
他被銬上手銬時,整個人還在發抖。
盛清妍追著走了兩步,差點摔倒。
她平時最會哭。
可那一刻,她哭不出來。
因為她終於發現,眼淚不是每一次都有人買賬。
遲硯聲被律協工作人員請到另一間會議室。
他走過我身邊時,腳步停了一下。
“溫瀾。”
他聲音很啞。
“當年我確實做錯了,但我也是人。我也有軟弱,也有不得已。”
我看著他。
“你軟弱,所以我媽死了。”
“你不得已,所以方亦驍活成了慣犯。”
他臉上血色一點點褪下去。
“我後來也後悔......”
“後悔有用的話,我媽不用在車底等你那通電話。”
他閉上眼。
我沒有再看他。
當天晚上,市檢察院釋出通報。
方亦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毀證風險,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韓嶼案重新補充偵查。
警方同步調取車輛資料、通話記錄、現場監控和資金往來。
第二天,律協公告出來。
遲硯聲涉嫌嚴重違反執業規範、隱瞞重大利益衝突、幕後操控與本人存在直接利害關係案件,暫停執業,接受調查。
第三天,盛清妍名下公司賬戶被查封。
那筆二十年前繞了四層的轉賬,終於被重新翻到陽光下。
網上風向徹底變了。
曾經罵我的人開始道歉。
曾經替遲硯聲說話的人開始刪帖。
有人剪他當年接受採訪的影片。
他站在鏡頭前說自己不能被感情左右。
然後畫面切到我媽臨終錄音。
“你救救我。”
再切回他的聲音。
“別報警。”
全網譁然。
我沒看太久。
人群的憤怒來得快,散得也快。
我要的不是他們罵誰。
我要的是案卷上白紙黑字的更正。
一週後,律所管委會給我發來復職通知。
措辭很客氣。
說經核查,我代理韓嶼案不存在違規,所裡願意恢復我合夥人許可權,並對“溝通不當”表示遺憾。
魏承禮親自打電話。
“溫瀾,回來吧。所裡需要你。”
我問他:“需要我,還是需要我的熱度?”
他沉默。
我說:“解除我的競業限制,結清我團隊所有費用。否則我起訴律所。”
他終於嘆氣。
“你真是一點情面都不留。”
“情面這種東西,你們停我職那天就用完了。”
我掛了電話。
程硯在旁邊憋笑。
“姐,你真不回去了?”
我看著桌上的新公司登記材料。
“回去幹什麼?繼續看他們給權貴端茶?”
他眼睛亮了。
“那我們以後做什麼?”
我把一份公益法律援助計劃推給他。
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專項援助。
刑民交叉。
證據保全。
鑑定複核。
保險追償。
取保監督意見。
每一項都很瑣碎,也很硬。
我說:“做別人不敢做、嫌麻煩、不掙錢的案子。”
程硯低頭看了很久。
“會很難。”
“我知道。”
“也可能得罪很多人。”
“已經得罪了。”
他笑了。
“那算我一個。”
我看著這個年輕人。
他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
沒有傘,只能跑。
但跑著跑著,也許有一天,能替別人撐一會兒天。
第九章
餘晚棠案啟動複核的正式通知,是在一個陰天送到我手上的。
紙很薄。
我卻覺得重得幾乎拿不住。
通知裡寫得很剋制。
二十年前案件存在新的證據線索,原酒精檢測樣本、逃逸情節認定、家屬諒解效力均需重新審查。
沒有華麗辭藻。
沒有遲來的懺悔。
但對我來說,已經夠了。
至少這一回,案卷不會再只寫一句:
受害人家屬已諒解。
我帶著那部舊手機去了墓園。
我媽的墓在最裡面一排。
墓碑上的照片還是她三十四歲的樣子,眉眼溫柔,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
小時候我總覺得,她是世界上最軟的人。
後來我才知道,軟不是弱。
她只是沒來得及硬起來。
我把複核通知放在墓前。
又把那份被撕開的諒解書影印件燒了。
火苗捲起紙邊,遲硯聲的簽名一點點發黑,最後變成灰。
我蹲在墓前,摸了摸冰涼的碑面。
“媽。”
“這次沒人能替你原諒了。”
風從松樹間穿過。
像有人很輕地嘆了一聲。
我坐了很久。
直到手機響起。
孟寧發來訊息。
韓嶼案補充偵查結束,方亦驍被批准逮捕。
她說,她兒子今天問她,爸爸是不是壞人害死的。
她告訴孩子:
不是爸爸不好,是壞人做錯了事。
壞人會受罰。
我看著那行字,眼眶忽然有點熱。
二十年前,沒有人這麼告訴我。
他們只讓我懂事,讓我別恨,讓我接受所謂結果。
他們把大人的骯髒塞進一個孩子懷裡,再要求她體面長大。
可孟寧的孩子不用了。
至少這一次,他可以知道,錯的不是他的爸爸。
也不是他媽媽。
錯的是撞人後逃走的人。
是調包證據的人。
是拿法律遮羞的人。
半個月後,我的新辦公室掛上牌子。
不大。
沒有高階律所的大理石前臺,也沒有昂貴的藝術品。
只有幾張辦公桌,一臺印表機,滿牆檔案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