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諒解書逼死我媽後,我讓仇人身敗名裂_第八章 8聽證會結束不到半小時

簽諒解書逼死我媽後,我讓仇人身敗名裂發布時間:2026-08-14作者:幼兒園扛把子

第八章

8.

聽證會結束不到半小時,方亦驍被依法帶走。

他被銬上手銬時,整個人還在發抖。

盛清妍追著走了兩步,差點摔倒。

她平時最會哭。

可那一刻,她哭不出來。

因為她終於發現,眼淚不是每一次都有人買賬。

遲硯聲被律協工作人員請到另一間會議室。

他走過我身邊時,腳步停了一下。

“溫瀾。”

他聲音很啞。

“當年我確實做錯了,但我也是人。我也有軟弱,也有不得已。”

我看著他。

“你軟弱,所以我媽死了。”

“你不得已,所以方亦驍活成了慣犯。”

他臉上血色一點點褪下去。

“我後來也後悔......”

“後悔有用的話,我媽不用在車底等你那通電話。”

他閉上眼。

我沒有再看他。

當天晚上,市檢察院釋出通報。

方亦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毀證風險,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韓嶼案重新補充偵查。

警方同步調取車輛資料、通話記錄、現場監控和資金往來。

第二天,律協公告出來。

遲硯聲涉嫌嚴重違反執業規範、隱瞞重大利益衝突、幕後操控與本人存在直接利害關係案件,暫停執業,接受調查。

第三天,盛清妍名下公司賬戶被查封。

那筆二十年前繞了四層的轉賬,終於被重新翻到陽光下。

網上風向徹底變了。

曾經罵我的人開始道歉。

曾經替遲硯聲說話的人開始刪帖。

有人剪他當年接受採訪的影片。

他站在鏡頭前說自己不能被感情左右。

然後畫面切到我媽臨終錄音。

“你救救我。”

再切回他的聲音。

“別報警。”

全網譁然。

我沒看太久。

人群的憤怒來得快,散得也快。

我要的不是他們罵誰。

我要的是案卷上白紙黑字的更正。

一週後,律所管委會給我發來復職通知。

措辭很客氣。

說經核查,我代理韓嶼案不存在違規,所裡願意恢復我合夥人許可權,並對“溝通不當”表示遺憾。

魏承禮親自打電話。

“溫瀾,回來吧。所裡需要你。”

我問他:“需要我,還是需要我的熱度?”

他沉默。

我說:“解除我的競業限制,結清我團隊所有費用。否則我起訴律所。”

他終於嘆氣。

“你真是一點情面都不留。”

“情面這種東西,你們停我職那天就用完了。”

我掛了電話。

程硯在旁邊憋笑。

“姐,你真不回去了?”

我看著桌上的新公司登記材料。

“回去幹什麼?繼續看他們給權貴端茶?”

他眼睛亮了。

“那我們以後做什麼?”

我把一份公益法律援助計劃推給他。

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專項援助。

刑民交叉。

證據保全。

鑑定複核。

保險追償。

取保監督意見。

每一項都很瑣碎,也很硬。

我說:“做別人不敢做、嫌麻煩、不掙錢的案子。”

程硯低頭看了很久。

“會很難。”

“我知道。”

“也可能得罪很多人。”

“已經得罪了。”

他笑了。

“那算我一個。”

我看著這個年輕人。

他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

沒有傘,只能跑。

但跑著跑著,也許有一天,能替別人撐一會兒天。

第九章

餘晚棠案啟動複核的正式通知,是在一個陰天送到我手上的。

紙很薄。

我卻覺得重得幾乎拿不住。

通知裡寫得很剋制。

二十年前案件存在新的證據線索,原酒精檢測樣本、逃逸情節認定、家屬諒解效力均需重新審查。

沒有華麗辭藻。

沒有遲來的懺悔。

但對我來說,已經夠了。

至少這一回,案卷不會再只寫一句:

受害人家屬已諒解。

我帶著那部舊手機去了墓園。

我媽的墓在最裡面一排。

墓碑上的照片還是她三十四歲的樣子,眉眼溫柔,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

小時候我總覺得,她是世界上最軟的人。

後來我才知道,軟不是弱。

她只是沒來得及硬起來。

我把複核通知放在墓前。

又把那份被撕開的諒解書影印件燒了。

火苗捲起紙邊,遲硯聲的簽名一點點發黑,最後變成灰。

我蹲在墓前,摸了摸冰涼的碑面。

“媽。”

“這次沒人能替你原諒了。”

風從松樹間穿過。

像有人很輕地嘆了一聲。

我坐了很久。

直到手機響起。

孟寧發來訊息。

韓嶼案補充偵查結束,方亦驍被批准逮捕。

她說,她兒子今天問她,爸爸是不是壞人害死的。

她告訴孩子:

不是爸爸不好,是壞人做錯了事。

壞人會受罰。

我看著那行字,眼眶忽然有點熱。

二十年前,沒有人這麼告訴我。

他們只讓我懂事,讓我別恨,讓我接受所謂結果。

他們把大人的骯髒塞進一個孩子懷裡,再要求她體面長大。

可孟寧的孩子不用了。

至少這一次,他可以知道,錯的不是他的爸爸。

也不是他媽媽。

錯的是撞人後逃走的人。

是調包證據的人。

是拿法律遮羞的人。

半個月後,我的新辦公室掛上牌子。

不大。

沒有高階律所的大理石前臺,也沒有昂貴的藝術品。

只有幾張辦公桌,一臺印表機,滿牆檔案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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