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青梅只是活躍氣氛,我決定離婚_第十二章 他想證明我們還有感情,我只讓法官看證據

他說青梅只是活躍氣氛,我決定離婚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旺仔罐罐

第十二章他想證明我們還有感情,我只讓法官看證據

離婚訴訟第一次開庭時,顧沉試圖申請延期。

他的律師提交了一份說明,稱我們只是因為流產產生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仍有調解可能。

我坐在原告席上,聽完後沒有任何反應。

法官看向我。

“蘇女士,你是否同意調解?”

“不同意。”

顧沉抬頭看我。

這是我們分開後第一次見面。

他瘦了很多,眼底全是血絲。

可我看著他,只覺得他像一個與我無關的陌生人。

顧沉的律師繼續說:

“被告認為,雙方之間存在多年感情基礎,蘇女士目前的離婚訴求,更多是因為情緒受到刺激,並非真實意願。”

我讓律師提交第一組證據。

錄音播放後,江妍的聲音清晰傳出。

【孩子沒得這麼突然,不會不是顧沉的吧?】

緊接著,是她承認打碎杯子的錄音。

法庭裡安靜下來。

第二組證據,是物業提供的監控和急救登記。

事發時,現場只有我和江妍。

第三組證據,是媒體會完整影片。

顧沉親手關閉我的話筒,又用主麥宣佈我精神狀態不穩定。

影片播放到這裡,顧沉終於坐不住了。

“這不是全部。”

他看著我。

“我當時只是怕你說錯話。”

我第一次轉頭看他。

“所以你替我說我有病?”

“我沒有那個意思。”

“可你讓所有人都這麼以為。”

顧沉的嘴唇動了動。

一個字也沒說出來。

律師提交第四組證據。

那是公司專案修改記錄,以及顧沉讓江妍接手專案的內部郵件。

“被告不僅讓第三人進入夫妻共同居所,還在原告住院期間將其負責的專案交給第三人。”

“在專案出問題後,被告試圖迫使原告承擔責任。”

法官翻看材料,要求顧沉限期提交婚後財產明細、公司股權變動記錄及大額支出流水。

顧沉的律師當即提出異議。

“這些屬於被告個人隱私。”

法官抬起眼。

“既然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就不屬於單純個人隱私。”

庭審結束後,顧沉在門口攔住我。

“蘇晚。”

我停下腳步。

“我知道你很恨我。”

“但我們沒有必要把事情鬧到法院。”

“你想要什麼,我們可以私下談。”

我看著他。

“我已經說過了。”

“我要你淨身出戶。”

顧沉臉色一僵。

“你真的要把我逼到這個地步?”

“我逼你了嗎?”

我問他。

“是我讓你造謠,還是我讓你關掉我的話筒?”

“是我讓你把專案交給江妍,還是我讓你替她隱瞞真相?”

顧沉沉默。

我繼續往外走。

他在身後說:

“蘇晚,我會把財產都給你。”

“只要你撤訴。”

我沒有回頭。

“該屬於我的,我會依法拿回來。”

“至於你願意給多少,不由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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