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我五萬後,他們說離櫃概不負責_第十一章 11下午兩點

銀行多給我五萬後,他們說離櫃概不負責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白柚

第十一章

11

下午兩點,律師來了。

三十出頭,戴眼鏡,穿格子襯衫,背雙肩包,看起來像個大學生。

“林姐您好,我姓陳。”

“陳律師,您坐。”

他坐下來,從包裡掏出厚厚一沓檔案。

“起訴狀我準備好了,您簽字就行。訴訟請求有兩個,第一,確認離櫃概不負責條款無效。第二,要求銀行承擔訴訟費用。”

“能贏嗎?”

陳律師推了推眼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寫得清清楚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己責任的,條款無效。離櫃概不負責,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法條擺在那兒,法院不支援我們,那就是法院的問題。”

“有風險嗎?”

“有。銀行有錢,有法務團隊,有關係。他們會拖,會上訴,會想盡一切辦法讓我們打不下去。但是林姐,這個案子,不是您一個人在打。”

“還有誰?”

陳律師笑了笑:“三百萬看過您影片的人,二十萬您的粉絲,還有所有被銀行欺負過的普通人。”

我看著他,忽然覺得眼眶有點熱。

“陳律師,您為什麼要幫我?”

“因為我媽也被銀行坑過。她去取錢,少了兩千,銀行說離櫃概不負責。她氣得好幾天睡不著覺,那可是她半個月的退休金。”

陳律師的聲音有點哽咽。

“從那以後我就發誓,只要有機會,我一定幫普通人告銀行。”

我沒說話,在起訴狀上籤了字。

陳律師收好檔案,站起來:

“林姐,接下來就交給我了。您該上班上班,該裝修裝修,法院那邊我來跑。”

“謝謝您。”

“不用謝。對了林姐,您那條影片,能不能別刪?”

“我不會刪。”

“那就好。有輿論壓力,銀行就不敢太囂張。”

陳律師走了。

我靠在沙發上,盯著天花板。

工人師傅在客廳喊我:“老闆娘,這個地腳線用啥顏色?”

“白色。”

“好嘞。”

手機又震了。

城市晚報的記者發來訊息:“林女士,採訪稿寫好了,您看看。”

我點開,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標題是:《“離櫃概不負責”?她偏要較這個真》。

文章裡寫了事情經過,寫了我被拒的過程,寫了周行長帶著警察找我,寫了總行行長被關在門外。

最後一段寫著:“林曉棠說,她不是想要這五萬塊錢,她想要一句真誠的道歉,想要銀行改掉那條不公平的規定。這個普通的服裝店店員,用一段一分二十三秒的錄音,撬動了一家銀行的傲慢。”

我讀完,眼眶又紅了。

不是因為委屈,是因為被理解了。

阿芳說得對,你不鬧出點動靜,沒人會在乎你。

你鬧出動靜了,所有人都站在你這邊。

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簡單。

晚上八點,我開啟抖音。

那條關門的影片,播放量已經五千萬了。

點贊三百多萬,評論一百多萬。

我的粉絲從二十萬漲到了五十萬。

私信根本看不過來。

有律師說要幫我,有記者說要採訪我,有普通人說要支援我。

還有銀行的員工給我發私信:

“林姐,我也是銀行的,說實話,我們內部也覺得離櫃概不負責這條規定不合理。但我們人微言輕,不敢說。謝謝你替我們說了。”

我看完,沉默了很久。

原來不只是客戶覺得不公平,連銀行自己的人都覺得不公平。

那這條規定,到底是為誰定的?

為銀行。

只為了銀行。

客戶少了錢,銀行說離櫃概不負責。

銀行少了錢,銀行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套雙標玩得真溜。

但這次,他們玩脫了。

因為我手裡有錄音。

因為我有五十萬粉絲。

因為所有人都站在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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