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百萬陪嫁_第2章 可用餘額
可用餘額:八百萬元。
許曼的聲音戛然而止。
父親的眼睛也猛地瞪大。
“
她哪來的八百萬?
”
我收回手機。
“
那是我外公留給我媽的陪嫁。
”
父親愣了兩秒,突然想到了什麼。
“
那對破瓷瓶?
”
“
對。
”
“
你不是把它們扔了嗎?
”
“
你才是把它們扔進車庫的人。
”
我看著他驟然慘白的臉,一字一句地說:
“
雍正官窯青花纏枝蓮紋瓶,一對。
”
“
成交價八百二十萬元。扣除
委託
費用,正好八百萬。
”
“
這筆錢來源清楚,屬於我媽的個人財產。你沒有資格分,也沒有資格拿去填公司的窟窿。
”
父親猛地上前一步。
“
那對瓷瓶是婚後發現的,就應該算夫妻共同財產!
”
“
瓷瓶是外公在我媽結婚前贈與她的,舊照片、遺囑和證人都在。三年前鑑定、送拍時,我媽也親自簽了授權檔案。
”
“
你想爭,可以起訴。
”
我把離婚協議重新放到父親面前。
“
只是訴訟一開,你轉移資產、虛構交易、用公司資金供養情人的證據,都會出現在法庭上。
”
“
到時候你失去的,恐怕不只是婚姻。
”
2
三年前,我在家裡的車庫找到了那對瓷瓶。
它們被父親塞在一隻破紙箱裡,旁邊放著換下來的輪胎和裝修廢料。瓶身落滿灰塵,其中一個瓶口還沾著油漆。
我問母親,她只說父親嫌瓶子佔地方,準備找個收廢品的人處理掉。
那是外公留給她的東西。
外公去世時,我才六歲。他握著母親的手,反覆囑咐她,一定要把瓶子保管好。母親只當那是老人留下的念想,從沒想過它們值錢。
我把瓶子從車庫抱出來,拍照發給一位學習文物鑑定的師兄。
師兄看完照片,沒有直接下結論,只讓我帶實物去北京。
半個月後,我和母親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見到師兄的導師。
老人戴上手套,只看了幾分鐘,便讓我們立刻停止自行搬動。他找來兩位同行,又用儀器做了輔助檢測,最終給出初步意見。
清雍正青花纏枝蓮紋瓶,成對儲存,流傳有序。
市場價格至少在數百萬元。
母親聽完,第一反應不是高興,而是害怕。
“
不能讓你爸知道。
”
那是她第一次主動防著父親。
其實在那之前,她早已發現父親在外面有人。
父親出差越來越頻繁,衣服上總有陌生香水味,手機也從不離身。母親偶然看到許曼發來的訊息,質問過一次,換來的卻是父親摔門離開。
他三天沒有回家。
回來以後,他告訴母親:
“
男人在外面做生意,逢場作戲很正常。你要是不想過,就離。
”
母親不敢離。
她年輕時為了照顧我辭過工作,後來雖然重新進入紡織廠,工資卻始終不高。她沒有自己的房子,也沒有多少存款。父親還總告訴她,公司週轉困難,家裡不能沒有現金。
她每個月的工資,都會主動交給父親。
買一件衣服要解釋,
甚至
給外婆上墳買束花,也要看父親臉色。
那對瓷瓶的出現,第一次讓她意識到,自己或許並不是一無所有。
我沒有立刻送拍。
我們先找到外公當年的鄰居,補齊瓷瓶流傳和贈與的證明,又請律師確認了它們屬於母親的婚前個人財產。
之後,我聯絡正規拍賣機構進行鑑定、備案和送拍。
落槌價八百二十萬元。
扣除佣金和相關費用,母親的個人賬戶裡多了八百萬元。
她看著餘額哭了很久。
不是因為突然有錢,而是因為結婚二十年,她第一次擁有一筆不需要向父親解釋的錢。
我替她做了低風險配置,也幫她儲存了全部交易憑證。
可即便如此,她仍然沒有立刻離婚
,
她總覺得父親只是一時糊塗。
她說,二十多年夫妻,不能因為一個外面的女人說散就散。只要父親願意回頭,她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直到許曼懷孕。
父親不僅沒有隱瞞,還主動提出離婚,要求母親給那個孩子讓位置。
母親最後一點幻想,才徹底破滅。
3
父親和許曼沒有當場簽下我準備的協議
,
他們原本以為母親沒錢、沒證據,只能被迫接受八百萬債務。如今底牌被掀開,兩個人都慌了。
民政局工作人員提醒,協議離婚需要先提交登記申請,再經過三十天冷靜期。任何一方在冷靜期內撤回,程式都會終止。
父親抓住這句話,立刻變得強硬。
“
我不申請了。
”
“
林芳華,你想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打兩三年官司,看誰耗得過誰。
”
“
公司現在欠債,別墅和車輛都不在我名下。你就算告贏了,也分不到什麼東西。
”
他想用拖延逼母親妥協。
我卻早有準備。
“
你可以不申請。
”
“
我們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訴前財產保全材料。你持有的公司股權、個人賬戶、車輛和幾筆可疑轉賬,都可能被凍結。
”
父親猛地看向我。
“
你敢!
”
“
你試試我敢不敢。
”
許曼拉住父親,低聲在他耳邊說了幾句。
我猜她是在勸父親暫時簽下申請。只要進入冷靜期,他們還有一個月時間轉移資產、逼迫母親改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