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尋親十年後,我被救回的第一個人舉報了_第6章 6核驗會結束兩小時後

免費尋親十年後,我被救回的第一個人舉報了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嚮往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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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驗會結束兩小時後,託管平臺釋出通報。

歸途的遷移介面暫停,487條資料進入隔離刪除程式。

回信站的收費投訴撤銷,錢包解凍。

但檔案必須逐一徵得求助者同意,才能重新開放。

錢包雖然恢復,我還是先關閉了感謝碼。

未經確認的錢可以退回,新的規則卻不能等下一次舉報來了再補。

平臺承認客服漏掉二次確認,也將周嶼提交的授權書和工單一併移交調查。

487名當事人同時收到風險通知。

一個小時內,兩百多通電話打進回信站。

我沒有拿“周嶼騙了我”推卸責任。

許可權是我批的,這筆錯不能只算在他頭上。

回信站向每個人書面道歉,並承擔核驗及材料返還費用。

回信站門口來了很多人。

我和陳姨逐一核對,沒有勸人留下。

吳女士仍要撤回。

她把表格按在桌上,問我:“以後誰能攔住偽造授權?”

我把新流程給她看。

“遷移必須由本人逐一確認。整批匯出,還要經過外部複核。”

她看完帶走照片,我替她封好。

她走到門口又回頭:“我撤回,不代表周嶼說得對。是你們以前的規矩還不夠保護我。”

這句話比一句原諒有用。回信站要重新開門,靠的不能是大家繼續相信我。

葛叔排到最前面。

我剛要道歉,他把舊信封放在桌上。

“三千塊我出得起,可我妹妹生過什麼病、還能等多久,憑什麼讓他拿去給我報價?”

他沒有撤回,只補簽了一份新授權:“這次寫清楚,誰看過,都得告訴我。”

下午,周嶼重新開播。

他把偽造授權說成“格式瑕疵”,又說遷移資料是為了搶救被回信站耽誤的求助者。

“如果我真想牟利,為什麼只收三千?專業尋親的成本遠不止這些。”

陳姨看完,把歸途的一萬二招聘邀請撕了。

六十三名志願者拒絕歸途,我卻沒有恢復檔案許可權,也否決了用個人手機幫葛叔先查的提議。

規矩沒有定好,回信站不能因為著急再次繞過去。

葛叔把信封抱回懷裡:“那就弄明白。我再等這一次。”

傍晚,周嶼的母親來到回信站。

她沒有進門,只把一份歸途的故事授權書交給我。

裡面寫著她的舊住址、病史和離家原因,授權期限二十年。

最初的一次公益採訪後來變成路演,團圓照也被印進融資材料。

這份二十年授權第一次把價格寫在她面前:每年十萬元“故事使用費”。

“他讓我籤,我沒簽。”

她的眼睛腫著,“他說我們的事已經是公司的資產。我問他,找到我之後,他是不是還缺一個能賣的家。”

她沒有讓我替她勸周嶼,只補交了一份撤回授權宣告。

她要求歸途刪除自己的照片,也不再允許周嶼以她的名義接受採訪。

臨走前,她把周嶼送她的歸途胸牌放在臺階上。

晚上八點,周嶼沒有繼續解釋遷移表。

他釋出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是我那三封信中最舊的一封,父親寫下的“拒收”清清楚楚。

配文只有一句:

“一個拿自己的家庭悲劇包裝公益的人,真有資格指責別人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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