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終於讀完我的書,我卻不再等她_第10章 10法院認定陸沉舟構成著作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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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陸沉舟構成著作權侵權。
《深海來信》永久下架。
侵權收益全部追繳,他需要公開道歉,並承擔賠償。
判決公佈當天,他發了一段影片。
鏡頭裡的他沒有精心打理頭髮,也不再叫我“前輩”。
“本人承認《深海來信》使用了周敘白先生未公開作品的核心表達與原創內容。”
“此前釋出的相關宣告失實。”
評論區沒有人為他辯解。
合作品牌全部解約。
影視公司追究違約責任。
曾經被他用來證明才華的榜首記錄,成了侵權證據鏈裡最醒目的數字。
林昭寧也被公司辭退。
內部調查認定,她洩露未公開文稿、隱瞞專案風險,並在公開場合作出虛假陳述。
她接受了處理,沒有再聯絡我撤訴。
再版籤售前,我收到她寄來的信。
信裡只有兩頁。
“敘白,你一直在等我看見你。”
“可我直到失去你,才真正回頭。”
“我已經讀完《潮汐之外》。”
“這一次,我不會再用道歉要求你原諒。”
信封裡沒有戒指,也沒有見面地址。
我將信收進紙箱,沒有回覆。
一年後,《潮汐之外》再版籤售。
工作人員帶我進入會場時,指向正中間。
“周老師,這個位置要不要替誰留著?”
那把椅子和一年前幾乎一樣。
當時,我每隔幾分鐘就會抬頭看一次門口。
如今,我搖了搖頭。
“不用。”
“確定嗎?”
“確定。”
籤售開始後,所有位置都坐滿了。
有人抱著《舊城來信》排到我面前。
“周老師,這本書我讀了三遍。”
“第三遍才發現,最後那封信其實沒有寄出去。”
我翻開扉頁。
“想寫什麼?”
“寫給願意等結局的人。”
我落下簽名。
新版《潮汐之外》的統一題詞,印在每一本書的第一頁。
“贈每一個願意讀完故事的人。”
有讀者問我:
“書裡的主人公等了那麼久,為什麼最後沒有回頭?”
我合上筆帽。
“因為有些離開,不是為了等誰追上來。”
“只是終於不想再站在原地。”
籤售結束時,工作人員搬走桌上的空紙箱。
正中央沒有空凳子。
也沒有一份無人領取的樣書。
我拿起外套走出場館。
門外還有幾名讀者等著。
“周老師,可以再籤一本嗎?”
“可以。”
曾經,我以為只要我等得足夠久,她總會有一次選擇我。
後來我才明白,真正愛你的人,不會讓你靠一次次退讓,去換一個被選擇的機會。
那天,我等到最後都沒等到她。
這一次,我也沒有再為她留下位置。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