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我姐被拐賣,三十二年後我用他的規矩毀了他全家_第九章 9秦昭

第九章

9.

“秦昭。”他叫我的名字,聲音沙啞得像是從石頭縫裡擠出來的。

“陳國良。”我也叫他的名字。

他沉默了很久。

“你姐姐......叫什麼來著?”

“秦月。”

“秦月。”他重複了一遍,點了點頭,“秦月。”

又是沉默。

“我睡不著。”他忽然說,“每天晚上都睡不著。一閉眼就看見一個女孩跪在地上,額頭磕得咚咚響。我記不清她的臉,但那個聲音......”

他停了一下。

“那個聲音一直在。”

我看著他。

“你現在聽到了?”

他沒有回答。他的手繼續在抖。

“我想跟她說聲對不起。”他的聲音更低了,“跟你姐。”

我站起來。

“來不及了。”

我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的時候,我停下來,沒有回頭。

“陳國良,你欠我姐姐的,這輩子還不完。但五年刑期,你慢慢還。”

我走出了會見室。

身後沒有傳來任何聲音。

他大概終於學會了——有些時候,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陳國良入獄後的半年,陳嵐再也沒有出現在我的生活裡。

聽說她賣掉了那套別墅,搬去了一個三線城市。她的女兒陳思語康復後,帶著孩子去了南方,再也沒有聯絡過她。

崔嵐?不,沒有崔嵐。這是另一個故事。

我回到了刑偵大隊。

停職處分早就解除了。督察組的結論很明確:秦昭依據規定處理警情,程式合規。至於“24小時規定”是否合理,那是制度問題,不是她一個人的問題。

老周給我泡了杯茶,放在桌上。

“回來了?”

“回來了。”

“還犟嗎?”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該犟的時候,還得犟。”

老周笑了,搖了搖頭,沒再說什麼。

小王走過來,摸了摸後腦勺:“秦姐,之前我說你......對不起啊。”

“沒事。”我說,“你也是為我好。”

日子照常過。案子照常辦。

只是有些東西不一樣了。

我的抽屜裡,那個牛皮紙信封還在。但裡面的東西少了——那張泛黃的接警記錄,被省公安廳作為證據收走了。照片還在。我姐姐的照片,十七歲,扎著馬尾辮,笑得眼睛彎彎的。

我把照片重新放回去,合上抽屜。

那天下午,值班室的電話響了。

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哭得上氣不接下氣:“警察阿姨,我姐姐被壞人帶走了!我看到了車牌號!”

我的手指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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