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搬進新房,就被追討十年物業費_第十三章 13掛了電話之後
第十三章
13
掛了電話之後,我在沙發上坐了很久。
原來從一開始就沒有什麼系統故障,沒有什麼資料錯位覆蓋,也沒有誤會。
這就是一場處心積慮的栽贓。
如果那天我沒有報警,沒有請律師,沒有把聊天記錄全部截圖儲存,那我現在會是什麼下場?
大機率是被他們換了鎖趕出去,然後在業主群裡被鄰居們罵成欠錢不還的老賴,再無翻身之日。
而那個真正侵吞了一百二十萬維修資金的人,會繼續坐在物業辦公室裡,喝著茶,盤算著下一筆賬要從哪裡薅。
我攥著手機,指節發白。
刑事拘留後的第二十三天,我在派出所做完了最後一次補充筆錄。
辦案的民警姓劉,是個四十多歲的老刑偵,他把我的筆錄打印出來,讓我逐頁簽字按手印。
“林先生,你這個案子,基本事實已經很清楚了。”
“孫某、陳某、周某,還有那個技術員,四個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這兩個罪名跑不掉。至於職務侵佔,那是另外一條線,涉案金額一百二十多萬,夠他們喝一壺了。”
“你的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到時候會併案審理。”
我簽完字,按完手印,把筆還給老劉。
“劉警官,我想問一下,那個真的林遠洲,她欠的三萬六物業費呢?”
老劉笑了。
“你放心,那筆錢跟你沒關係了。林遠洲欠的是光華物業,不是你欠的。而且就算物業去追,那也是向真的林遠洲追,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你那三萬六的精神損失費,孫總已經在看守所裡同意賠償了。”
我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十一月的陽光鋪在臺階上,照得地上那片水漬閃閃發亮。
我站在臺階上,深深吸了一口氣。
空氣裡有桂花凋謝之後殘留的甜味,混著街上早餐攤飄過來的蔥花餅香。
一切塵埃落定。
我把手機揣回兜裡。
是該開始一段安安靜靜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