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攢夠五十塊,我就可以離開媽媽了_第10章 10一個月後
10
一個月後,我拿到了第一筆勤工助學工資。
六百三十塊。
錢到賬時,我盯著簡訊看了很久。
沒有人伸手來搶。
沒有人說替我存著。
我用九十九塊買了一雙新鞋。
三十八碼。
穿上剛剛好。
我又去超市買了那根同款火腿腸。
兩塊錢。
我拍下照片,發到朋友圈。
配文只有一句。
“這次,我自己買的。”
蕭佳佳點了贊。
幾分鐘後,她給我發來訊息。
“姐,媽讓我退學。”
“她說衝刺班的錢白花了,還不如早點上班。”
“我沒答應。”
“我把平板賣了,先交了住宿費。”
我看著訊息,忽然想起她曾經把只舔一口的冰淇淋扔進垃圾桶。
她確實被寵壞了。
自私,任性,習慣了拿走我的東西。
可她也只有十六歲。
媽媽今天能犧牲我,明天也能犧牲她。
我回她:“想讀就好好讀。”
她問:“你不恨我?”
“恨過。”
“那現在呢?”
“現在我沒空。”
我要上課,要去圖書館值班,要準備獎學金考試。
我的生活第一次塞滿了屬於自己的事。
實在沒空再圍著她們轉。
年底,媽媽來過一次學校。
她站在宿舍樓下,提著一袋舊衣服。
“都是佳佳穿不下的。”
“媽給你送來了。”
我沒接。
她臉色有些難看。
“還嫌棄上了?”
“以前不都穿得好好的?”
“以前我沒得選。”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腳上的新鞋。
“現在有了。”
她沉默片刻,聲音軟下來。
“悅悅,媽知道錯了。”
“佳佳現在也不聽話。”
“家裡冷冷清清的,你寒假回來吧。”
我看著她。
她似乎真的老了些。
可我沒有因為她示弱,就忘掉那些傷口。
“我寒假要打工。”
“那過年呢?”
“學校食堂招人。”
她眼眶紅了。
“你就這麼恨媽?”
我搖頭。
“不恨了。”
“我只是不想再回到以前。”
她嘴唇抖了抖,最後把那袋衣服放在地上。
“這些真不要?”
“不要。”
“扔了多浪費。”
“那就捐給需要的人。”
“我不需要了。”
她走後,我沒有撿那袋衣服。
宿管阿姨把衣服送去了舊衣回收箱。
第二年春天,我拿到了一等獎學金。
五千塊。
頒獎那天,輔導員替我拍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的我穿著合身的衣服,站在陽光下,笑得有點傻。
我把照片洗了兩張。
一張夾進姥姥的舊相框。
另一張裝進信封。
週末,我坐車回到臨城。
沒有回家。
我去了那個公交站。
撿瓶子的阿姨不在那裡。
旁邊便利店的老闆說,她姓周,每晚都會經過。
我等到十點,終於看見那個熟悉的蛇皮袋。
我跑過去,把一個紅包塞進她手裡。
她開啟一看,裡面是兩張一百。
“嘖,你這姑娘。”
“我當初只給了你兩塊。”
“可那兩塊,買了我的以後。”
她盯著我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上大學了?”
“嗯。”
“吃得飽嗎?”
“吃得飽。”
“鞋合腳嗎?”
我低頭踩了踩地面。
“合腳。”
她把紅包收下,又從錢包裡摸出兩枚硬幣,塞回我手心。
“禮尚往來。”
我笑出了聲。
這一次,我沒有拒絕。
回南州的車票是我自己買的。
座位依舊靠窗。
列車開動後,我攤開掌心。
兩枚硬幣安靜地躺在那裡。
十八歲那年,我曾以為兩塊錢是一道翻不過去的牆。
後來才明白。
牆後面不是沒有路。
只是從前的我一直被人按著頭,不許抬眼看。
現在,我有合腳的鞋。
有自己掙的錢。
也有想去的地方。
我不再是誰最懂事的女兒。
不再是誰理所應當犧牲的姐姐。
我只是蕭悅悅。
我的人生,從那兩塊錢開始。
往後每一步,都由我自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