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攢夠五十塊,我就可以離開媽媽了_第10章 10一個月後

只要攢夠五十塊,我就可以離開媽媽了發布時間:2026-07-22作者:懶羊羊吃灰太狼

10

一個月後,我拿到了第一筆勤工助學工資。

六百三十塊。

錢到賬時,我盯著簡訊看了很久。

沒有人伸手來搶。

沒有人說替我存著。

我用九十九塊買了一雙新鞋。

三十八碼。

穿上剛剛好。

我又去超市買了那根同款火腿腸。

兩塊錢。

我拍下照片,發到朋友圈。

配文只有一句。

“這次,我自己買的。”

蕭佳佳點了贊。

幾分鐘後,她給我發來訊息。

“姐,媽讓我退學。”

“她說衝刺班的錢白花了,還不如早點上班。”

“我沒答應。”

“我把平板賣了,先交了住宿費。”

我看著訊息,忽然想起她曾經把只舔一口的冰淇淋扔進垃圾桶。

她確實被寵壞了。

自私,任性,習慣了拿走我的東西。

可她也只有十六歲。

媽媽今天能犧牲我,明天也能犧牲她。

我回她:“想讀就好好讀。”

她問:“你不恨我?”

“恨過。”

“那現在呢?”

“現在我沒空。”

我要上課,要去圖書館值班,要準備獎學金考試。

我的生活第一次塞滿了屬於自己的事。

實在沒空再圍著她們轉。

年底,媽媽來過一次學校。

她站在宿舍樓下,提著一袋舊衣服。

“都是佳佳穿不下的。”

“媽給你送來了。”

我沒接。

她臉色有些難看。

“還嫌棄上了?”

“以前不都穿得好好的?”

“以前我沒得選。”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腳上的新鞋。

“現在有了。”

她沉默片刻,聲音軟下來。

“悅悅,媽知道錯了。”

“佳佳現在也不聽話。”

“家裡冷冷清清的,你寒假回來吧。”

我看著她。

她似乎真的老了些。

可我沒有因為她示弱,就忘掉那些傷口。

“我寒假要打工。”

“那過年呢?”

“學校食堂招人。”

她眼眶紅了。

“你就這麼恨媽?”

我搖頭。

“不恨了。”

“我只是不想再回到以前。”

她嘴唇抖了抖,最後把那袋衣服放在地上。

“這些真不要?”

“不要。”

“扔了多浪費。”

“那就捐給需要的人。”

“我不需要了。”

她走後,我沒有撿那袋衣服。

宿管阿姨把衣服送去了舊衣回收箱。

第二年春天,我拿到了一等獎學金。

五千塊。

頒獎那天,輔導員替我拍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的我穿著合身的衣服,站在陽光下,笑得有點傻。

我把照片洗了兩張。

一張夾進姥姥的舊相框。

另一張裝進信封。

週末,我坐車回到臨城。

沒有回家。

我去了那個公交站。

撿瓶子的阿姨不在那裡。

旁邊便利店的老闆說,她姓周,每晚都會經過。

我等到十點,終於看見那個熟悉的蛇皮袋。

我跑過去,把一個紅包塞進她手裡。

她開啟一看,裡面是兩張一百。

“嘖,你這姑娘。”

“我當初只給了你兩塊。”

“可那兩塊,買了我的以後。”

她盯著我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上大學了?”

“嗯。”

“吃得飽嗎?”

“吃得飽。”

“鞋合腳嗎?”

我低頭踩了踩地面。

“合腳。”

她把紅包收下,又從錢包裡摸出兩枚硬幣,塞回我手心。

“禮尚往來。”

我笑出了聲。

這一次,我沒有拒絕。

回南州的車票是我自己買的。

座位依舊靠窗。

列車開動後,我攤開掌心。

兩枚硬幣安靜地躺在那裡。

十八歲那年,我曾以為兩塊錢是一道翻不過去的牆。

後來才明白。

牆後面不是沒有路。

只是從前的我一直被人按著頭,不許抬眼看。

現在,我有合腳的鞋。

有自己掙的錢。

也有想去的地方。

我不再是誰最懂事的女兒。

不再是誰理所應當犧牲的姐姐。

我只是蕭悅悅。

我的人生,從那兩塊錢開始。

往後每一步,都由我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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