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少年的傳世之寶,那是我父親的舊琴_第8章 8預售買家不止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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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買家不止一個。
下午三點,秦律師那邊已經收到了十一份付款截圖。
每一份宣傳頁上都有那把琴。
梁氏傳承,鵬程同款,天才少年的起點。
維權群裡,那個交了六萬八的家長髮來語音。
“我給孩子報課,就是衝著那把祖傳琴去的。現在告訴我祖傳是編的?”
他們不只偷用父親的琴。
還把父親留下的東西,拆成一張張收款碼賣出去。
秦律師先把材料遞給行業協會。
第一通電話裡,對方只說:“權屬爭議建議先走司法程式。”
我把手機按成擴音。
群裡那個交了六萬八的家長直接開口。
“那虛假宣傳歸誰管?我孩子合同裡寫著,可以和梁氏傳世名琴合影。”
第二個買家也接上。
“我付的是復刻梁氏百年藏琴,不是復刻別人家的保養委託琴。”
對面沉默了十幾秒。
秦律師把十一份實名付款截圖、音樂會直播切片和保養委託單一起發過去。
兩個小時後,協會通知下來了。
他們要求和鳴琴行、主辦方、何鵬程團隊三方到場說明。
聽證會定在三天後。
梁衛東也沒閒著。
他發了一份長宣告。
聲明裡說,袁清硯當年確實曾把琴“託付”給梁家,只是後續檔案遺失。
還說我父親生前與他父親親如兄弟,不該被我拿來消費。
宣告最後還附了一句。
如果我繼續擴散不實資訊,和鳴琴行將追究我敲詐勒索和名譽侵權的責任。
我一個字一個字看完。
我開啟舊電腦。
我搜索梁衛東。
只有兩條。
一條是十七年前。
梁衛東借用工作臺三小時,未付清租金。
另一條是十三年前。
梁衛東送來一把學生琴,要求低價翻新,已拒。
這就是他說的親如兄弟。
秦律師讓我把日誌做電子資料保全。
保險公司也出具了原始投保記錄說明。
音樂廳主辦方為了撇清責任,主動提供了梁衛東提交的藏琴資料包。
資料包裡,有一張“梁氏三代藏琴故事”。
建立時間,是音樂會前五天。
作者賬號,梁衛東。
主辦方經理給我打電話,聲音發虛。
“袁小姐,我們也是被誤導了。宣傳頁面已經撤下,後續會配合調查。”
“合同呢?”
他停了停。
“贊助方已經暫停付款。”
這句話比道歉有用。
梁衛東終於急了。
當晚,他讓前臺小姑娘給我發訊息。
“袁小姐,梁總說可以把琴還給你。你別再追其他事了。”
我問:“出庫記錄呢?”
對面顯示正在輸入。
很久後,發來一張照片。
紙質出庫單。
上面有我的簽名。
我盯著那三個字。
袁語桐。
筆跡很像。
可最後一筆收得太輕。
我父親以前笑我,說我寫自己的名字像寫欠條。
每一筆都壓得死重。
我把照片轉給秦律師。
他很快回:“別急。這不是他們的底牌,是他們的新坑。”
第二天,協會聽證會前,梁衛東帶著那張出庫單來了。
他看見我,反倒笑了。
“袁小姐,你說我偷琴。那你先解釋一下,這張簽收單是誰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