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給我扔車站,三個混混給我家_第5章 我考上重點大學的訊息
我考上重點大學的訊息,很快被當地媒體知道了。
記者來採訪時,我沒有隱瞞自己的身世。
我講了車站的那個夜晚,講了三個混混為了我扛行李、賣盒飯的故事。
新聞播出後,感動了很多人。
但也引來了一個不速之客。
消失了整整十二年的母親,透過新聞找上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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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找到我們住的小區時,我正陪著吳奶奶在樓下散步。
她穿著有些陳舊的衣服,頭髮白了許多,整個人顯得侷促又滄桑。
聽說周野開了一家規模不小的搬家公司,唐梨的飯店開到了第三家分店,又看到我們如今住著高檔小區,她明顯愣了一下。
隨後,她衝過來,一把抱住我,哭得聲淚俱下:
「小滿!媽媽終於找到你了!媽媽當年也是沒辦法啊!」
我僵硬地站在原地,任由她抱著,心裡沒有任何波瀾。
她哭夠了,擦了擦眼淚,急切地切入正題:
「小滿,你繼父現在病得下不來床,你弟弟還要讀書,家裡實在揭不開鍋了。」
「你考了狀元,肯定有不少獎金。」
「你把獎金拿出來,再讓收養你的那幾個人幫忙湊一點,救救咱們家,好不好?」
我看著這張熟悉又陌生的臉,覺得荒謬至極。
就在這時,周野剛好回來,看到這一幕。
他大步走過來,一把將我擋在身後,眼神冷得像冰:「你幹什麼?」
母親看見周野,下意識往後退了一步,隨即又挺起??膛,露出從前那種高高在上的嫌棄神情:
「你們就算現在掙了點錢,也改變不了以前是街頭混混的事實!」
「三個混混,也配做我女兒的家人?我才是她的親媽!」
許嵐正好也下了班,她快步走到周野身邊,毫不退讓地看著母親:
「他們有沒有資格做小滿的家人,不是您十二年後突然跑回來決定的。這十二年,是他們一口飯一口水把小滿喂大的。」
唐梨接到電話也趕了回來,她冷笑一聲,語氣嘲諷:
「你不是看不起混混,你只是看見混混現在有錢了,想來分一杯羹。」
「別拿親媽的身份來壓人,你不配。」
吳奶奶氣得渾身發抖,用力敲著手裡的柺杖,指著母親的鼻子罵:
「當年孩子在車站眼巴巴等了你一夜,你在哪裡?!」
「現在她有出息了,能掙錢了,你倒知道自己是她媽了!天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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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被罵得臉色一陣青一陣白,索性坐在地上撒潑。
她指著我,大聲嚷嚷我身上流著她的血,不能見死不救,說我不認親媽就是白眼狼。
我平靜地看著她表演,轉身上樓,拿下來一份當年派出所的報警記錄影印件。
我把紙丟在她面前。
「你賣掉父親留下的房子,帶走全部存款。」
「我六歲以後,你沒有給過我一分錢。」
「他們以前的確是混混。」
「可他們為了養我,學會了好好生活,學會了堂堂正正做人。」
我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
「你卻為了過好日子,從我媽變成了陌生人。」
母親惱羞成怒,見要不到錢,回去後便找了幾個無良自媒體,去網上發影片。
她在影片裡哭訴,指責周野他們當年拐走了她的孩子,現在又教唆我不認親媽,阻撓我們骨肉團聚。
輿論發酵得很快,有不少不知情的網友開始攻擊周野的公司和唐梨的飯店。
可謊言終究是謊言。
當年的辦案員警站了出來,出示了她蓄意遺棄的證據。
小學的老師、社群的幹部,還有街坊鄰居紛紛出面作證。
大家把這十二年來,周野他們怎麼吃苦受累供我讀書的事,原原本本地擺在了網上。
風向立刻反轉,母親成了眾矢之的,灰溜溜地登出了賬號,再也不敢出現。
真正主動消失的人,一直是她。
風波平息後,有記者問我,以後是否願意原諒她。
我對著鏡頭,語氣平靜地回答:
「我可以不恨她。」
「但不恨,不代表我要重新認她。」
「我的家人,早就已經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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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報到那天,周野、唐梨、陳默和許嵐......陪我來到了長途汽車站。
我要從這裡坐大巴去省城,再轉區間車。
十二年前,我抱著書包,在這裡被母親無情丟下。
十二年後,他們替我扛著沉重的行李,送我走向更遠、更廣闊的地方。
檢票前,周野像個老父親一樣,反覆叮囑:
「在外地別捨不得花錢,沒錢就說話,別硬撐,聽見沒有?」
唐梨往我的揹包裡塞滿了她親手做的盒飯和零食,眼圈紅紅的。
陳默不善言辭,只是替我把行李箱的拉鍊重新檢查了一遍,低聲說:
「放假回來,我來車站接你。」
我用力點頭,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了下來:
「當然回來。」
「這裡是我家。」
大學期間,我每次放假都會第一時間趕回家。
大一第一次拿到學校獎學金,我給吳奶奶買了助聽器。
大二我靠做家教兼職掙了錢,入冬前給她買了一件純羊絨的外套。
她嘴上心疼地罵我亂花錢,轉頭卻穿著新外套,戴著助聽器,去小區廣場上逢人便炫耀:
「看見沒?這是我們家小滿給我買的。」
而在我讀大二那年,陳默和相戀多年的女孩領了結婚證,他們日子過的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