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用計時器教我規矩,我倒計時離開後他們後悔了_第8章 8起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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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什麼?”
“未盡贍養義務。”
我笑了一下。
法院的傳票是趙主任親自送到我手上的。
薄薄一張紙,上面印著開庭日期和地點。
原告那欄寫著爸爸的名字,底下密密麻麻列了一串訴求。
【未盡贍養義務、拒絕與父母溝通、造成父母精神損害。】
我把那張紙翻來覆去看了兩遍,折起來放進了抽屜。
開庭那天是個陰天。
趙主任陪我去的,她坐在旁聽席第一排,我站在被告席上。
對面坐著爸媽和他們的律師,妹妹沒來。
媽媽坐在原告席上攥著紙巾,眼圈發紅。
他們的律師站起來陳述。
“我方當事人培養了被告二十年,從衣食住行到學習教育,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金錢。”
“被告成年後考入軍校任教,卻在沒有任何事先溝通的情況下切斷與父母的一切聯絡,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我方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贍養費兩千元,並恢復與父母的基本聯絡。”
旁聽席上有人小聲議論。
媽媽適時地低頭擦了擦眼睛。
律師說完又補了一句。
”一個軍校教員,受過國家培養,卻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認。“
旁聽席上一陣嗡嗡聲。
法官看向我:”被告,你有什麼要陳述的?“
我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連著法庭的投屏。
投影布上亮起來。
畫面裡是一面牆。
灰白色的牆面上掛滿了計時器,大大小小十幾只。
螢幕上的紅色數字同時跳著。
鏡頭掃過廚房灶臺上的計時器、書房桌上的計時器、門框上的計時器。
會議室裡瞬間安靜了下來。
我在法庭上開了口。
“我七歲開始,吃飯限時十分鐘,超時就去關禁閉。”
“我洗碗限時五分鐘,超一秒鐘罰跪一小時。”
“我在家裡做任何事情都要掐著表,超時一秒就要受罰。”
“這樣的生活,我過了十三年。”
旁聽席上忽然有人說了一句。
”是她!那個影片!軍區大院挨家挨戶認錯的就是她!“
嗡嗡聲像潮水一樣湧起來。
媽媽手裡的紙巾捏成了一團,爸爸的臉白了。
律師張了張嘴,沒說出話。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法庭安靜下來。
”關於贍養費,我有能力一次性結清。“
“但是我有要求。”
“除了必須要盡的贍養義務外,我不會以任何形式恢復聯絡。”
“林楚夢,你好狠的心!”
媽媽情緒激動。
法官再次敲了一下法槌。
“法庭陳述已結束。”
“被告已表明願意履行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關於強制恢復聯絡的訴求,不成立。”
走出法院的時候下雨了。
我的膝蓋隱隱作痛。
趙主任撐傘來到我身旁。
“楚夢,你以後徹底自由了。”
在這之後我爸媽每天都來軍校。
他們進不來,只是隔著圍欄看我。
有時我帶隊途徑他們身邊。
媽媽總會和我喊。
“楚夢,爸媽知道錯了。”
“家裡的計時器媽媽都扔了,你回來好不好?”
這是十三年來,媽媽第一次軟下聲音和我講話。
可是我已經不再需要了。
他們的懺悔來得太遲了。
遲到我膝蓋上的疤都長平了,遲到我不再需要命令也能吃飯了,
遲到我聽見秒鐘走動的聲音也不再害怕了。